Bibla

 

以西結書 48

Studimi

   

1 眾支派按名所得之地記在下面:從頭,由希特倫往哈馬口,到大馬色地界上的哈薩以難。邊靠著哈馬地(各支派的地都有東西的邊界),是但的分。

2 挨著但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亞設的分。

3 挨著亞設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拿弗他利的分。

4 挨著拿弗他利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瑪拿西分。

5 挨著瑪拿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法蓮分。

6 挨著以法蓮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流便的分。

7 挨著流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猶大分。

8 挨著猶大的地界,從東到西,必有你們所當獻的供地,寬二萬五肘。從東界到西界,長短與各分之地相同,聖地當在其中。

9 你們獻與耶和華的供地要長二萬五肘,寬一萬肘。

10 供地要歸與祭司長二萬五肘,西寬一萬肘,東寬一萬肘,長二萬五肘。耶和華的地當在其中。

11 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成為祭司,就是那守我所吩咐的。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

12 這要歸與他們為供,是全中至的。供挨著利未人的界。

13 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肘,寬一萬肘,與祭司的地界相等,都長二萬五肘,寬一萬肘。

14 不可,不可換,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因為是歸耶和華的。

15 這二萬五肘前面所剩下五肘寬之地要作俗用,作為造城蓋房郊野之地。城要在當中。

16 城的尺寸乃是如此:肘,肘,東面肘,西面肘。

17 城必有郊野,向北五十肘,向南五十肘,向東二五十肘,向西二五十肘。

18 靠著供地的地,東長一萬肘,西長一萬肘,要與供地相等;其中的土產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

19 所有以色列支派中,在城內做工的,都要耕種這地。

20 你們所獻的供地連歸城之地,是方的:長二萬五肘,寬二萬五肘。

21 供地連歸城之地,兩邊的地要歸與王。供地東邊,南北二萬五肘,東至東界,西邊南北二萬五肘,西至西界,與各分之地相同,都要歸王。供地和殿的地要在其中,

22 並且利未人之地,與歸城之地的東西兩邊延長之地(這兩地在王地中間),就是在猶大和便雅憫兩界中間,要歸與王。

23 論到其餘的支派,從東到西,是便雅憫的分。

24 挨著便雅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緬分。

25 挨著西緬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薩迦的分。

26 挨著以薩迦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布倫的分。

27 挨著西布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迦得的分。

28 迦得地的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直到

29 這就是你們要拈鬮分給以色列支派為業之,乃是他們各支派所得之分。這是耶和華的。

30 城的肘。出城之處如下;

31 城的各要按以色列支派的名字面有為流便猶大為利未

32 東面肘,有為約瑟為便雅憫為但

33 肘,有西緬為以薩迦為西布倫

34 西面肘,有為迦得為亞設為拿弗他利

35 城四圍共一萬八肘。從此以後,這城的名字必稱為耶和華的所在。

   

Nga veprat e Swedenborg

 

属天的奥秘 #9338

Studioni këtë pasazh

  
/ 10837  
  

9338. “承受那地为业” 表直到处于良善, 因而重生之时. 这从 “承受” 和 “地” 的含义清楚可知:

“承受” 是指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 如下文所述;

“地”, 即此处的迦南地, 是指主的国度, 因而是指天堂 (参看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 因此,

“承受那地为业” 表示作为一个继承人去接受天堂. 当论及天堂时,

“一个继承人” 尤指一个从主拥有生命的人 (2658, 2851, 3672, 7212节), 因而是指一个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 从而已经重生的人. 当一个人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时, 他就在天堂中, 因而重生了 (参看9274节, 以及那时所引用的章节).

“承受” 当论及天堂时, 就具有这种含义, 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于是王要向那在祂右手边的说, 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 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 因为我饿了, 你们给我吃. 渴了, 你们给我喝. 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 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 25:34, 35, 40)

此处 “承受主的国或天堂” 是指着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说的; 实际的仁之良善也按次序被列举出来; 最后经上说 “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 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那些处于良善的人, 因而那些行善的人被称为主的 “弟兄” (6756节); 因为良善就是与一个人同在的主. 这就是为何经上说 “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 (最小的) 身上”, 而不是说 “弟兄中的一个身上”.

启示录:

得胜的, 必承受这些为业. 我要作他的神, 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 21:7)

这化

论到那些得胜的人, 经上说他们 “必承受这些为业”, 他们还被称为 “儿子”, 因为他们就是继承人;

“得胜” 表示用良善和真理去争战; 因为邪恶通过良善被战胜; 虚假通过真理被战胜.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 建造犹大的城邑. 他们要在那里居住, 得以为业. 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 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 69:35, 36)

此处 “得以为业” 论及那些处于属天良善的人;

“承受为业” 论及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 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 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 (9277节). 以赛亚书:

那投靠我的必承受地土, 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 57:13)

由此明显可知被划分为十二份地业给以色列十二支派的迦南地表示什么 (约书亚记 14到19章; 以西结书 47:13-22; 以及48章). 因为 “迦南地” 表示主的国度, 或天堂 (1413, 1437, 1607, 1866, 3038, 3481, 3686, 3705, 4240, 4447节);

“十二支派” 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 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3858, 3862,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节). 因此, 十二份地业表示天堂及其众天堂和其中的社群, 它们根据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真理而彼此分隔开 (7836, 7891, 7996节); 因此, 这些地业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主, 因而就是天上的主的良善本身.

因为天堂无非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天上的天使是接受良善中的真理者; 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接受它, 就在何等程度上构成天堂. 而且 (这是一个奥秘), 主不会与一位天使同住, 除非住在与这位天使同在的祂自己的东西中. 主以同样的方式与一个人同住; 因为神性真理必住在属神之物中, 而不住在属任何人的自我之物中. 在约翰福音, 主论到祂自己与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结合时所说的话就表示这一点:

到那日, 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 你们在我里面, 我也在你们里面. 人若爱我, 就必遵守我的话, 我们要到他那里去, 与他同住.(约翰福音 14:20, 23)

同一福音书: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 我已赐给他们, 使他们合而为一, 像我们合而为一. 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 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 17:22, 26)

  
/ 10837  
  

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

Nga veprat e Swedenborg

 

属天的奥秘 #2658

Studioni këtë pasazh

  
/ 10837  
  

2658. “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 表无论就真理而言, 还是就良善而言, 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圣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 这从 “继承产业”, “使女的儿子” 和 “我的儿子以撒” 的含义清楚可知: “继承产业” 是指拥有另一种生命 (稍后会解释); “使女的儿子” 是指纯人类理性的真理与良善 (参看2657节); “我的儿子以撒” 是指神圣理性, 其真理由 “我的儿子” 来表示, 其良善由 “以撒” 来表示 (参看2623, 2630节). “以撒” 是指神圣理性的良善, 这一点从 “笑” 的含义明显可知, 以撒因笑得名, “笑” 是指对真理的情感, 或从真理流出的良善, 这在6, 7节有所说明 (参看2640, 2641, 2643节). 由此明显可知, “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 表无论就真理而言, 还是就良善而言, 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圣理性一样的生命. 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 这单从以下事实就能明显看出来: 神性是生命本身, 因而里面拥有生命; 而纯人类理性只不过是生命的器官, 因而里面没有生命.

当主的人性变成神性时, 这人性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 或生命的接受者, 而是生命本身, 就是诸如耶和华自己的生命. 它从一开始, 也就是自耶和华成孕时就拥有这生命, 这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 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约翰福音 5:26)

神圣人性是此处所说的 “儿子” (1729, 2159, 2628节). 同一福音书:

生命在祂里头, 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约翰福音 1:4)

又:

耶稣说, 我就是道路, 真理, 生命. (约翰福音 14:6)

又:

耶稣说, 我就是复活, 就是生命, 信我的人, 虽然死了, 也必活着. (约翰福音 11:25)

又:

神的粮, 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 (约翰福音 6:33)

但人并非生命, 而是生命的器官, 或生命的接受者 (参看2021节等). 综上所述, 明显可知, 当主的人身变成耶和华时, 本身非生命之物, 即纯粹的人性就被逐出了. 这就是经上说 “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 这句话的意思.

当论及主时, “继承或承受产业” 的内义是指拥有父的生命, 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 当论及人时, “继承或承受产业” 是指拥有主的生命, 即从主接受生命. 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在自己有生命就是生命的存在本身, 即耶和华; 而拥有主的生命, 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接受对主的爱和信; 由于这种人在主里面, 是主的, 故他们被称为主的 “继承 (或承受) 者” 和 “儿子”.

在旧约圣言中, “继承或承受产业” (inheritance) 既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 也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 尽管属天之物用这个词来表述, 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述. 论及良善的这个词可表示为 “通过继承或承受而拥有” (possess by inheritance); 论及真理的这个词可表示为 “继承或承受” (inherit). 在原文, 前一词还暗含 “拥有” 的意味; 而后一个词则暗含从这种拥有而来的衍生物的意味; 这就是属灵的相对于属天的, 或真理相对于良善的情形. 在本节, “以撒” 代表主的神圣理性或神圣人性, 故经上采用了表示 “通过正当继承或承受而拥有” 的一个词, 因为主的神圣人性是唯一的继承 (或承受) 和拥有者, 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那样 (马太福音 21:33, 37, 38; 马可福音 12:7; 路加福音 20:14); 祂在数处声明,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

在圣言中, 当论及人时, “通过继承或承受而拥有” 和 “继承” 表从主接受生命, 因而表接受永生或天堂 (因为唯独接受主生命的人才能接受天堂). 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启示录:

得胜的, 必承受这一切福分. 我要作他的神, 他要作我的儿子. (启示录 21:7)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 姐妹的, 必要得着百倍, 并且承受永生. (马太福音 19:29; 25:34; 马可福音 10:17; 路加福音 18:18)

此处天堂被称为 “永生”, 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 “生命” (如马太福音 18:8-9; 19:17; 约翰福音 3:36; 5:24, 29). 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 凡接受主生命的, 都在天堂.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 建造犹大的城邑. 他们要在那里居住, 得以为业. 他仆人的种要承受它为业. 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 (诗篇 69:35-36)

此处, “得以为业” (possess by inheritance) 论及那些具有属天之爱的人, “承受” (inherit) 论及那些具有属灵之爱的人. 以赛亚书:

但信靠我的却必承受这地, 拥有我的圣山为业. (以赛亚书 57:13)

同样在摩西书:

我举手起誓应许给亚伯拉罕, 以撒, 雅各的那地, 我要把你们领进去, 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 (出埃及记 6:8)

从字面上看, 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 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 但就内义而言, 这些话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 信主之人. 因为 “亚伯拉罕, 以撒和雅各” 代表主, 故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 随之表示那些有爱和信之人, 因而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 这些人也由亚伯拉罕, 以撒, 雅各, 以及与他们在天堂同坐席的许多人 (马太福音 8:11) 来表示; 因为在天堂, 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 以撒或雅各是谁, 只知道他们所代表和表示之物; “与他们同坐席” 也一样. 圣言中所提及的一切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 (1224, 1264, 1876, 1888节), 迦南地表天上的迦南, 或天堂 (1585, 1607, 1866节), 它被简单地称为 “地” (1413, 1607, 1733, 2571节). 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

温柔的人有福了, 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 (马太福音 5:5)

  
/ 10837  
  

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