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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書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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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同聚集,為自己立個首領,從這上去(或譯:從被擄之上來),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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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1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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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5. “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 表对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的觉察, 或说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的觉察. 这从 “知道” 的含义清楚可知, “知道” 是指理解, 相信并觉察, 如下文所述. 之所以表示觉察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 或说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 是因为经上提到耶和华和神这两个名字, 主凭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 凭真理而被称为神 (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 “知道” 之所以表示理解, 相信并觉察, 是因为这个词论及人的理解力和意愿这二者. 当只论及理解力时, 它表示理解; 当论及理解力, 同时又论及意愿时, 它表示相信; 当只论及意愿时, 它表示觉察. 因此, 对那些仅仅知道某种事物, 并由此思想它的人来说, “知道” 意味着理解; 但对那些拥有信仰的人来说, “知道” 意味着相信; 对那些拥有爱的人来说, “知道” 意味着觉察.

然而, 当 “知道” 与理解, 看见或相信连在一起时, “知道” (或译为认识, 晓得) 表示觉察; 因为理解, 看见, 相信与理解力有关, 因而与真理有关, 而 “觉察” 与意愿有关, 因而与良善有关, 如在约翰福音:

彼得说, 我们已经信了, 又知道你是基督, 是活神的儿子. (约翰福音 6:69)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 你们当信这些事, 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 父在我里面, 我也在父里面. (约翰福音 10:38)

又:

耶稣说, 你们若认识我, 也就认识我的父. 从今以后, 你们认识祂, 并且已经看见祂. (约翰福音 14:7)

又:

真理的灵要被差来, 乃世人不能接受的, 因为不见祂, 也不认识祂; 你们却认识祂, 因祂与你们同在, 也要在你们里面. (约翰福音 14:16, 17)

马可福音:

耶稣用比喻说, 他们看是看见, 却不晓得. (马可福音 4:11, 12)

耶利米书:

由此可知可见, 离弃耶和华你的神, 乃为恶事, 为苦事. (耶利米书 2:19)

同一先知书:

夸耀的却要因理解, 认识我而夸耀, 我是耶和华. (耶利米书 9:24)

何西阿书:

我以信聘你归我, 你就必认识耶和华. (何西阿书 2:20)

在这些经文中, “知道或认识或晓得” 表示觉察, 觉察来自良善; 而 “理解” 和 “看见” 来自真理. 因为那些处于良善或爱的人在自己里面觉察事情是这样的; 而那些处于真理或信的人则在自己里面看见事情是这样的. 因此, 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拥有对事情是这样的觉察; 而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则拥有对事情是这样的信仰 (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 以及9992, 9995, 10105节的阐述); 至于何为觉察, 可参看前文 (125, 371, 483, 495, 503, 521, 536, 597, 607, 1121, 1384, 1387, 1398, 1442, 1919, 2144, 2515, 2831, 3528, 5121, 5145, 5227, 7680, 7977, 8780节).

另外, 由于 “知道 (或译为认识, 晓得等)” 的本义是从良善觉察, 故经上还说 “当从心里知道” (申命记 8:5); 因为 “从心里” 表示从爱之良善 (3883-3896, 7542, 9050, 9300, 9495节). 因此, 行善被称为 “认识耶和华” (耶利米书 22:16). 由此明显可知, “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 表示对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的觉察, 或说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的觉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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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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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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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 “亚伯兰对撒莱说” 表直觉. 这从前面所述 (1898节) 清楚可知. “亚伯兰对撒莱说” 代表和表示主的直觉, 而 “撒莱对亚伯兰说” 则表示源于这直觉的思维, 直觉是思维的源头. 拥有直觉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出自其它源头. 然而, 直觉是一回事, 思维是另一回事. 为了说明这一事实, 以良知为例.

良知是对从主经由天堂所流入之物的一种普遍, 因而模糊的指示. 所流入的那些事物会显现在内在理性人中, 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层中. 这云层来自有关信之真理与良善的表象和谬论 (或幻觉). 然而, 思维不同于良知, 但它从良知流出. 因为凡有良知的人都照着良知思考和说话, 思维有点象将构成良知的事物展开, 从而将它们分割成各个观念, 然后转换成话语之物. 正因如此, 主将那些有良知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 并阻止他们思想邪恶. 因此, 良知只存在于爱邻如己, 并具有关于信之真理的良善思维之人身上. 上述分析表明良知如何不同于思维, 并由此可知直觉如何不同于思维.

主的直觉直接来自耶和华, 因而来自神性良善. 而祂的思维则来自智性真理和对它的情感, 如前所述 (1904, 1914节). 主的神性直觉无法以任何概念来理解, 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 所以它无法描述. 与主的直觉相比, 天使的直觉 (参看1354节等,1394, 1395节) 等同于没有. 主的直觉因是神性, 故是对天上万事万物的一种直觉, 因而也是对地上万事万物的一种直觉. 因为秩序, 关联和流注是这样: 凡对天上万事万物有直觉的人, 对地上万事万物也有直觉.

但是, 主的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融合, 同时变成耶和华后, 这时, 主就超越了所谓的直觉之物, 因为祂超越了存在于天上, 并由此存在于地上的秩序. 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 因此可以说, 耶和华是秩序本身. 因为祂凭自己掌管秩序, 不只是象人们所以为的那样在普遍上掌管, 还在最具体的个体上掌管, 因为普遍是由这些个体构成的. 谈论普遍, 然后却又将这类个体从它那里分离出去, 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的整体, 因而无异于在谈论内中空无一物的事物. 因此, 声称主的治理是普遍的, 但不是具体个体的, 这纯粹是虚假, 是所谓的无对象之空虚概念. 因为普遍而非具体地提供和治理, 就等于完全没有提供和治理任何东西. 这在哲学上是正确的, 然而, 说来奇怪, 哲学家们自己, 甚至包括最杰出的, 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和思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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