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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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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马

《启示录》19章中所论及的

在《启示录》中,以下话语论到圣言的属灵意义或内在意义:

我观看,见天开了。 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他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 他的眼睛如火焰,他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 他穿着溅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称为上帝之道。 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他。 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非出于内在意义来思考这些话,没有人能对这些表述的每一细节所涉及的意义有清晰的概念。 很明显,每个具体的表达皆为某种表征与象征:正如启示录此处所说的“天开了”;有一匹“白马”;有一位“骑在马上的”;“他的眼睛如火焰”;“他头上戴着许多冠冕”;“他有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他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他”;“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他衣服和大腿上他有名写着”。 这里所描述的是“圣言“(译者注:Word,主的话语,道,也就是圣言),主就是圣言,这一点说得清楚;因为这里说“他的名称为上帝之道”;然后又说“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从每个具体表达的内在意义,可以看出这些话乃是从灵义或内义方面来描述圣言。

“天开了”象征性表示可以看见圣言的内在意义了,在天上如此,在地上对那些天向他们打开的人来说也是如此。

“白马”象征对圣经内在事物的悟解,接下来会详细解释。

“骑在马上的”于圣言,象征主,因而也就是圣言,这一点表达得清楚,因为这里说“他的名称为上帝之道”;出于良善,他被称为“诚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出于真理,称他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是公义。

“他的眼睛如火焰”象征神性真理来自神性之爱的良善。

“他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象征属于信的一切良善与真理。

“有写着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象征圣言内在意义的性质,除了他自己和他所揭示的那些人,无人知晓。

“他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象征字面意义的圣言,已被残暴对待。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他”象征那些从内在层面理解圣言的人。

“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象征同样的人,在由善而来的真理中。

“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象征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属性。 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所表达的内容中,可以看出此处乃是预言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开启;那时将要发生何事也有所描述(启示录19:17-21)。 这些话语具体的象征意义,在此没必要一一列明,可参阅《天堂的奥秘》中的详细解读,主是圣言,因为他是神性真理(天國的奧秘2533, 2803, 2884, 5272, 7835)。 圣言是神性真理(天國的奧秘4692, 5075, 9987)。 因为主是公义,所以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因着他自己的能力而拯救人类,他因而被称为“公义”(天國的奧秘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 此“公义”就是单单属于主的功德(天國的奧秘9715, 9979)。

“他的眼睛如火焰”象征神性真理来自他神性之爱的良善,因为“眼睛”象征理解力,还象征信仰的真理(天國的奧秘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火焰”象征爱之善(天國的奧秘 934, 4906, 5215, 6314, 6832);“他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象征信仰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天國的奧秘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 "有写着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象征圣言在内在意义中的性质,除了他自己和他所揭示的那些人,无人知晓,因为“名字”象征事物的性质(天國的奧秘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象征字面意义中的圣经,已被残暴对待,因为“衣服”象征真理,真理如衣服遮盖良善(天國的奧秘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特别是以最外在形式体现的真理,文面意义中的圣言便是如此(天國的奧秘5248, 6918, 9158, 9212);“血”象征以伪谬对真理所施的暴行(天國的奧秘374, 1005, 4735, 5476, 9127)。

“骑着白马跟随他的天上的众军”象征那些从内在层面理解圣言的人,因为“众军”象征那些在天上和教会内的真理和良善中的人(天國的奧秘3448, 7236, 7988, 8019)。

“马”象征理解力(天國的奧秘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18)。

“白”象征天上光明之中的真理,因而象征内在的真理(天國的奧秘3301, 3993, 4007, 5319);“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象征同样的人,在由善而来的真理中,因为“细麻”或“麻”象征从属天源头来的真理,也就是从良善而来的真理(天國的奧秘5319, 9469)。

“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象征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属性,因为如上所述,“衣服“象征真理,“名字”象征事物的性质,“大腿”象征爱之善(天國的奧秘3021, 4277, 4280, 9961, 10485)。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象征主;就神性真理而言,主被称为“王”(天國的奧秘3009, 5068, 6148)。 就神性良善而言,他被称为“主”(天國的奧秘4973, 9167, 9194)。 由以上这些事情,可见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中的性质,圣言中没有一个词语的内在不象征某种属灵事物,也就是天上和教会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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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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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圣言里有灵义,被称为内义

除非了解何为对应,否则无人能知道圣经是灵义或内义是什么(天國的奧秘2895, 4322)。 物质世界中的每一个和所有事物,哪怕至细微的,皆与属灵的事物对应,并因此象征它们(天國的奧秘2890-2893, 2897-3003, 3213-3227)。

物质事物所对应的属灵事物以另外的形式显现在物性中, 以致属灵事物未被认出(天國的奧秘1887, 2396, 8920)。 几乎无人知道圣言的神性存于何处,然而它存于圣言的内在和灵性的意义中,今时甚至不知内义或灵义的存在(天國的奧秘29804989)。 圣言的奥秘内容无非就是它的内在或灵性的意义,这些意义论及主,论及他的人性如何被荣耀,论及他的王国,他的教会,并不论及世上的属世之事(天國的奧秘4923)。 举例说明,离了内义,圣言预言部分有许多地方无法被理解,也没什么用(天國的奧秘2608, 8020, 8398)。 例如,启示录中的“白马”是什么意思(天國的奧秘2760及以后内容)。 赐给彼得“天国的钥匙”怎么解释,详见《创世记解经第22章前言,以及9410)。 圣餐中的“肉”、“血”、“饼”、“酒”各有什么意义(天國的奧秘8682)。 雅名所作关于众子的预言有什么意义(《创世记》49章;天國的奧秘6306, 6333-6465)。 关于犹大和以色列的诸多预言,与该国并不相符,在字义上与他们的历史也不一致(天國的奧秘6333, 6361, 6415, 6438, 6444)。 还有诸如此类的许多其它例子(天國的奧秘2608)。 更多关于对应的性质可参阅《天堂与地狱》(天国与地狱87-115, 303-310)。

关于圣言内义或灵义的总体概念(天國的奧秘1767-1777, 1869-1879)。 圣言每一处和全部内容中皆有内义(天國的奧秘1143, 1984, 2135, 2333, 2395, 2495, 2619)。 内义或灵义并不显明于字义,然而被包含于字义之中(天國的奧秘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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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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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9. “就要以命偿命” 表秩序的律法, 即你愿邻舍怎样待你, 就怎样待邻舍, 因此, 你向别人所行的, 都会行在你身上. 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 “以命偿命, 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 等等, 表示你向别人所行的, 都会行在你身上. 这条律法之所以被赋予以色列人, 是因为这也是灵界的律法. 在灵界, 凡发自内心向别人行善的人都会得到同样的良善; 所以凡发自内心向别人行恶的人也会得到同样的邪恶. 因为发自内心所行的良善都带有自己的赏赐, 而发自内心所行的邪恶则带有自己的惩罚. 因此, 天堂是对善人的赏赐, 地狱是对恶人的惩罚. 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是事实. 此中情形是这样: 对发自内心行善的人来说, 良善从天堂的四面八方流入他的内心和灵魂, 大大激励他去做他所做的事. 同时对邻舍, 就是他行善的对象的爱与情感在增长, 伴随这爱与情感的无法形容的天堂快乐也在增长. 这一切之所以发生, 是因为在天堂, 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处处掌权, 照着它被给予别人的程度而不断流入. 发自内心向别人行恶的人也一样. 四面八方的邪恶从地狱流入他的内心, 大大刺激他去做他所做的事. 同时, 爱与情感在增长, 伴随它们的对那些不服从他之人的仇恨和报复的快乐也在增长. 这一切之所以发生, 是因为在地狱, 爱自己的邪恶处处掌权, 照着它被给予别人的程度而不断流入. 当这种情况发生时, 惩罚者立刻出现, 他们会粗暴对待作恶者. 邪恶及其快乐以这种方式得到控制.

这些事情之所以如此, 是因为来世的秩序律法不像在世人中间那样, 是从书本上学来的, 然后存在记忆中. 相反, 它们是写在心上的律法, 邪恶的律法写在恶人的心上, 良善的律法写在善人的心上. 因为每个人都将他通过世上的生活而系在心上的东西带到来世; 也就是说, 恶人带着邪恶, 善人则带着良善.

这些事所遵循的秩序律法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无论何事, 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 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 (马太福音 7:12; 路加福音 6:31)

秩序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 在天堂, 秩序的律法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 而在地狱, 它们则是与良善分离的真理. 说它们分离不是由于主, 而是由于人. 当良善未被接受时, 它就被分离了.

被称为 “报应法” 的律法在利未记中被描述如下:

打死牲畜性命的, 必赔上牲畜, 以命偿命. 人若在他邻舍身上造成残疾, 他怎样行, 也要照样向他行: 以骨还骨, 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 他怎样在人身上造成残疾, 也要照样向他行. 打死牲畜的, 必赔上牲畜; 打死人的, 必被处死. (利未记 24:18-21)

由于邪恶自带惩罚, 所以主说 “不可抵抗邪恶”. 同时, 在以下马太福音中的话中, 祂解释了在灵界, 对与陷入邪恶的人相处的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 这条律法意味着什么:

你们听见有话说, 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 只是我告诉你们, 不要抵抗恶人. 有人打你的右颊, 连左颊也转过来由他打; 有人想要告你, 要拿你的里衣, 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 你就同他走二里; 有求你的, 就给他; 有向你借贷的, 不可推辞. (马太福音 5:38-42)

谁看不出这些话不可照字义来理解? 谁会把左颊转过来给那打他右颊的? 谁会把外衣给那想要拿他里衣的? 谁会把自己所有的给凡求它的? 谁不抵抗邪恶? 若不知道 “右颊”, “左颊”, “里衣”, “外衣”, 以及 “一里”, “借贷” 等等表示什么,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 这几节所论述的主题是属灵的生活, 或信之生活, 而不是属世的生活, 也就是世上的生活. 主在这一章和下一章揭开属于天堂的内层事物, 不过, 是通过存在于世上的那类事物揭开的. 祂利用这类事物, 是为了叫属世界的人不明白, 只叫属天堂的人明白. 之所以不叫属世界的人明白, 是为了防止他们亵渎圣言的内层事物; 因为他们若如此行, 就会把自己扔进最可怕的地狱, 也就是亵渎圣言者的地狱. 这解释了为何主在路加福音中说:

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 至于其他的人, 就用比喻, 叫他们看也看不见, 听也听不明. (路加福音 8:10)

约翰福音:

以赛亚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 硬了心, 免得他们眼睛看见, 心里明白, 回转过来, 我医治他们. (约翰福音 12:39, 40)

经上说 “免得我医治他们”, 是因为那些得了医治, 又回到虚假和邪恶的人就会犯亵渎罪. 他们就是马太福音 (12:43-45) 中所指的人.

但必须说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在内义上表示什么. 就内义而言, 他们 是指那些想要利用虚假摧毁信之真理, 也就是摧毁当一个人正在经历试探或遭受迫害时与他同在, 当善灵受到恶灵侵扰时与他们同在的属灵生命之人. “脸颊” 表示对内层真理的情感, “右颊” 是指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 “打” 表示伤害这种情感的行为; “里衣” 和 “外衣” 表示外在形式的真理 (4677, 4741, 4742节); “告” 表示努力或试探摧毁; “一里” 表示通向真理的东西, 因为 “一里” 和 “路” 所表相同, “路” 表示通向真理的东西 (参看 627, 2333, 3477节); “借给” 表示告知. 由此明显可知 “凡有求的, 就给他” 表示什么, 即表示公布构成人对主之信的一切. 因此, “不可抵抗邪恶” 的原因是, 邪恶对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根本造不成任何伤害, 因为他们受到主的保护.

这些就是隐藏在主所说的这些话之下的东西; 正因如此, 主只是简单地说, “你们听见有话说, 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 没有再多说什么; 因为 “眼” 表示信的内层真理, “牙” 表示信的外层真理, 这从下文可以看出来. 这一切表明主在世时以什么样的方式说话, 即: 就像在旧约圣言的各个地方一样, 祂同时为天上的天使和世人说话. 事实上, 祂的话语本身是神性, 是属天堂的, 因为它源于神性, 并由经天堂而来. 不过, 为了呈现祂所说的真理, 祂使用了诸如世上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 内义则教导了这类事物所对应的东西.

“打下颚” 或 “打脸颊” 表示摧毁真理, 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 “打脸颊或下颚” 的地方明显看出来. 由于它在真正的意义上表示真理的毁灭, 故在相反的意义上表示虚假的毁灭; 在这个意义上, 它出现在以下经文中:

你必击打我一切仇敌的脸颊, 敲碎恶人的牙齿. (诗篇 3:7)

弥迦书:

他们要用杖击打以色列审判者的脸颊. (弥迦书 5:1)

以赛亚书:

使人错行的嚼环必在众民的脸颊上. (以赛亚书 30:28)

“脸” 表示情感 (4796, 4797, 4799, 5102, 5695, 6604节). 因此, 脸的各个部分表示诸如属于情感, 并与它们的功能和用途相对应的那类事物; 如 “眼睛” 表示对真理的理解, “鼻子” 表示对真理的感知; 嘴的各个部分, 如 “下颚”, “嘴唇” 或 “舌头” 表示诸如属于真理话语的那类事物 (4796-48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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