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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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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臨到耶利米,論及一切埃及的猶大人,就是在密奪、答比匿、挪弗、巴忒羅境內的猶大人,說:

2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如此:我所降與耶路撒冷猶大各城的一切災禍你們都見了。那些城邑今日荒涼,無人居住

3 這是因居民所行的惡,去燒香事奉別,就是他們和你們,並你們列祖所不認識的,惹我發怒。

4 我從起來差遣我的僕人先知去說,你們切不要行我所厭惡這可憎之事。

5 他們卻不從,不側耳而,不離惡事,仍向別燒香。

6 因此,我的怒氣和忿怒都倒出來,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上,如火著起,以致都荒廢淒涼,正如今日一樣。

7 現在耶和華─萬軍之以色列的如此:你們為何作這惡自害己命,使你們的男人、婦女、嬰孩,和吃奶的都從猶大中剪除、不留一呢?

8 就是因你們所做的,在所去寄居的埃及向別燒香惹我發怒,使你們被剪除,在天下萬國中令人咒詛羞辱。

9 你們列祖的惡行,猶大和他們后妃的惡行,你們自己和你們妻子的惡行,就是在猶大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們都忘了麼?

10 到如今還沒有懊悔,沒有懼,沒有遵行我在你們和你們列祖面前所設立的法度律例。

11 所以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如此:我必向你們變臉降災,以致剪除猶大眾人。

12 那定意進入埃及、在那裡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我必使他們盡都滅絕,必在埃及仆倒,必因刀饑荒滅絕;從最小的到至的都必遭刀饑荒而,以致令人辱罵、驚駭、咒詛、羞辱。

13 我怎樣用刀、饑荒、瘟疫刑罰耶路撒冷,也必照樣刑罰那些埃及的猶大人;

14 甚至那進入埃及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都不得逃脫,也不得存留歸回猶大。他們心中甚想歸回居住;除了逃脫的以外,一個都不能歸回。

15 那些埃及巴忒羅知道自己妻子向別燒香的,與旁邊站立的眾婦女,聚集成群,回答耶利米

16 論到你奉耶和華的名向我們我們必不從。

17 我們定要成就我們中所出的一切,向后燒香、澆奠祭,按著我們我們列祖、君、首領在猶大的城邑中和耶路撒冷的街上素常所行的一樣;因為那時我們吃飽飯、享福樂,並不見災禍。

18 自從我們停止向后燒香、澆奠祭,我們倒缺乏一切,又因刀饑荒滅絕。

19 婦女:我們向后燒香、澆奠祭,做后像的餅供奉他,向他澆奠祭,是外乎我們的丈夫麼?

20 耶利米對一切那樣回答他的男人婦女

21 你們與你們列祖、君、首領,並國內的百姓,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上所燒的香,耶和華豈不記念,中豈不思想麼?

22 耶和華因你們所作的惡、所行可憎的事,不能再容忍,所以你們的荒涼,令人驚駭咒詛,無人居住,正如今日一樣。

23 你們燒香,得罪耶和華,沒有聽從他的話,沒有遵行他的律法、條例、法度,所以你們遭遇這災禍,正如今日一樣。

24 耶利米又對眾民和眾婦女:你們在埃及的一切猶大人當耶和華的

25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如此:你們和你們的妻都裡做,我們定要償還所許的願,向后燒香、澆奠祭。現在你們只管堅定所許的願而償還罷!

26 所以你們埃及的一切猶大耶和華的耶和華:我指著我的名起誓,在埃及,我的名不再被猶大一個稱呼: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

27 我向他們留意降禍不降福;在埃及的一切猶大必因刀、饑荒所滅,直到滅盡。

28 脫離刀、從埃及歸回猶大的人數很少;那進入埃及要在那裡寄居的,就是所剩下的猶大人,必知道是誰的立得住,是我的呢?是他們的呢?

29 耶和華:我在這地方刑罰你們,必有預兆,使你們知道我降禍與你們的必要立得住。

30 耶和華如此:我必將埃及王法老合弗拉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中,像我將猶大王西底家交在他仇敵和尋索其命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中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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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9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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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3. “要将法版放在柜里” 表神性真理, 也就是天堂里的主. 这从 “柜” 和 “法版” 的含义清楚可知:

“柜” 是指天堂, 如前所述;

“法版” 是指神性真理, 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 如下文所述. 神性真理之所以是天堂里的主, 是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 这二者都是从主发出的, 凡从主发出之物就是祂自己. 正因如此, 主就是天堂; 因为从祂发出并被天使接受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 因此, 天使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并因此接受主的方式越完美, 他们所拥有的人之形式就越完美. 最终他们变得如此完美, 以致他们的美丽超出想象; 凡看见他们的人, 都和我一样会目瞪口呆. 因为就其外在形式而言, 他们是天上爱和仁的显现, 这形式才是真正的人的形式. 天使之所以是人的形式, 是因为天堂里的神性就是主, 那些从主接受良善里面的神性真理之人就是祂的形像.

至于 “法度” (Testimony, 又译为法版, 见证等) 的含义, 在圣言中,

“律法” (laws),

“律例” (statutes),

“典章” (judgments),

“训词” (precepts),

“法度” (Testimony),

“话” (words),

“诫命” (commands),

“真理” (truths, 经上或译为真实等),

“约” (covenants) 是有区别的, 这从大量经文可以看出来, 尤其诗篇 119章, 那里提到了所有这些术语, 不过 “法度” 出现在119: 2, 14, 31, 46, 59, 88, 95, 111, 119, 129, 138, 144, 168. 在诗篇的别处也有类似区别: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 能使灵魂苏醒; 耶和华的法度确定, 能使简单人有智慧; 耶和华的命令正直, 能使心欢喜; 耶和华的诫命纯洁, 能光照眼目. 耶和华的典章真实, 全然公义.(诗篇 19:7-9)

类似区别还出现在摩西五经 (申命记 4:45; 6:17, 20), 耶利米书 (44:23), 以及其它许多经文. 由此可见 “法度” 表示为主作见证的神性真理, 因而表示圣言. 因为就至高意义而言, 圣言唯独论述主, 这就是为何内义为主作见证; 也就是 说, 内义包含关于主, 以及源于祂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教导. 在启示录, 经上就在这层意义上也用到 “见证” 这个词:

为神的圣言并为作见证被杀之人.(启示录 6:9)

又:

他们胜过龙, 是因羔羊的血, 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 12:11)

“羔羊的血” 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 (7846, 7877, 9127, 9393节), 而 “所见证的话” 是指被人接受的神性真理.启示录 12:17; 19:10中的 “见证” 具有同样的含义.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 “见证” 的原因是, 它为主作见证, 这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天上来的, 是在万有之上. 祂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 那领受祂见证的, 就印上印, 证明神是真的.(约翰福音 3:31-33)

同一福音书:

我是为自己作见证, 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 8:18)

又:

你们查考圣经, 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些经.(约翰福音 5:39)

又:

保惠师, 就是真理的圣灵, 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 15:26)

从这些经文清楚可知, 神性真理被称为 “见证”, 是因为它为主作见证. 这神性真理就是圣言, 因为如前所述, 就至高意义而言, 圣言唯独论述主; 因此, 圣言就是神性, 它的神圣也由此而来. 十条诫或十句话, 就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 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并存放在柜子中的律法就是此处那被称为 “法版” 的. 这律法表示整体上的圣言, 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 (参看9416节). 从主自己对彼拉多所说的话明显可知, 神性真理所来自的那一位就是主:

彼拉多说, 你是王吗? 耶稣回答, 你说我是王, 我为此而生, 也为此来到世间, 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翰福音 18:37)

“王” 在内义上表示神性真理 (1672,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 这就是为何主说 “我是王, 我为此而生, 特为给真理作见证”, 也就是说, 祂自己就是神性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柜子中的 “法版” 表示神性真理, 因而表示天堂里的主 (95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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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