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 Bibliya

 

以弗所書 1:5

pag-aaral

       

5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Mula sa Mga gawa ni Swedenborg

 

真实的基督教 # 373

Pag-aralan ang Sipi na i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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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義與信匯合在善行之中。

由一個人產生的每個行為裡, 完全呈現此人的屬性, 關於他的思想, 或者基本性格。這裡所說的"思想", 是指人的喜愛與欲望以及源自它們的想法。這些形成他的屬性, 總體上說, 形成他的生命。倘若我們用這樣的方式來看一個人的行為, 它們可以說是人的鏡子。

這可用野獸與牲獸類似的事實來說明這點。在每個動作方面, 一頭牲口就是頭牲口, 一隻野獸就是只野獸。在所做的每個動作上, 狼是狼, 虎是虎, 狐狸是狐狸, 獅子是獅子。綿羊或山羊在它們所有的行為上也是如此。如果人的屬性只針對他的內在而言, 人也是如此。如果他像只惡狼或狐狸, 每個內心的行為就是殘暴或狡詐。另一方面, 如果他像只綿羊或羊羔, 情況也是如此。但是, 內在屬性的每個行為並不一定表現於外在人, 因為外在人有能力在內在人的周圍東竄西跑(改變方向, 與內在屬性不一致), 儘管內在人依然隱蔽地留在裡面。主說:"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路加福音6:45)。祂還說:"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人不是從荊棘上摘無花果,也不是從蒺藜裡摘葡萄"(路加福音6:44)。

人死後就會變得明顯, 一切從他發出的行為, 都是他的內在屬性, 因為那時活著的, 全是內在人, 不再是外在人。

當主,義與信住在內在人之中, 便有良善在人裡面, 從他發生的一切作為都是善的。這個觀點可按以下順序來說明:

(1)"義"是對他人的善念; "善工"是從善念而來的善行。

(2)義與信只不過是多變的精神層面的概念而已, 除非有機會轉變成行為, 並且體現在行為中。

(3)唯獨義產生不了善行, 唯獨信更是不可, 義信一起方可產生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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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