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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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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耶和華:你行這一切事,都是不知羞恥妓女所行的,可見你的心是何等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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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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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5. “惟独给便雅悯三百锭银子” 表居间层获得一个完整数额的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从 “便雅悯” 和约瑟的代表, 以及 “三百” 和 “银子” 的含义清楚可知: “便雅悯” 是指居间层 (参看5600, 5631, 5639, 5688, 5822节); 约瑟, 即 “给” 的人, 是指内在良善 (5826, 5827, 5869, 5877节); “三百” 是指一个完整的数额, 如下文所述; “银子” 是指真理 (1551, 2954, 5658节)。由此明显可知, “惟独给便雅悯三百锭银子” 表示他赋予居间层一个完整数额的源于良善的真理; 因为 “便雅悯” 所代表的居间层是经由从内在属天层进入它的流注而来的内层真理 (5600, 5631节)。“三百” 之所以表示一个完整的数额, 是因为这个数字是三和一百的乘积, 而 “三” 表示完整之物 (2788, 4495节), “一百” 表示大量 (4400节)。事实上, 复合数的含义从简单的数字, 就是它们的因数可以看出来。

在圣言的别处所提到的 “三百” 也具有类似含义, 如:

挪亚的方舟长三百肘。(创世记 6:15)

以及基甸击杀米甸人所用的三百人, 关于他们, 经上在士师记上说:

用手捧到嘴边舔水的, 总数共有三百人; 耶和华对基甸说, 我要用这舔水的三百人将米甸人交在你手中。基甸将三百人分作三队, 把角和空瓶交在各人手里, 瓶中有火把。他们吹那三百枝角的时候, 耶和华使各人的剑攻击他的同伴和全营。(士师记 7:6, 7, 16, 22)

此处 “三百人” 也表示一个完整数额, 这三百人所分作的 “三队” 所表相同; “一百”, 也就是每队的数字, 表示大量或足够, 因而表示他们足以击杀米甸人。此外, 在这段描述中, 每一个细节都是代表, 如: 从用手捧到嘴边舔水的人当中选出来的人; 每个人都拿着一枝角和个内有火把的瓶子。这是因为他们所要攻击的 “米甸人” 代表因没有生命的良善在里面, 故而并非真理的真理。蒙主的神性怜悯, 我们将在别处解释这类细节。数字也是代表, 这一事实从其它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如约书亚记中的数字 “七”, 当时他们要占领耶利哥; 那时, 经上吩咐七个祭司要拿七个羊角走在约柜前, 到第七日要绕城七次 (约书亚记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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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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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6. “你们知道我的妻子给我生了两个儿子” 表如果属灵良善就是教会所拥有的东西, 那么内在良善与真理就会存在。这从以色列、拉结、约瑟和便雅悯的代表清楚可知: 指着自己说这话的以色列是指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 如刚才所述 (5825节); 拉结, 即此处 “给他生了两个儿子的妻子” 是指对内层真理的情感 (参看3758, 3782, 3793, 3819节); 约瑟和便雅悯, 即她所生的 “两个儿子”, 是指内在良善与真理, “约瑟” 是指内在良善, “便雅悯” 是指内在真理。

对此, 即如果属灵良善是教会所拥有的东西, 内在良善与真理便存在, 情况是这样: “以色列” 所代表的属灵良善是真理之良善, 也就是存在于意愿和行为中的良善。人里面的这真理, 或这真理之良善使他成为一个教会。当真理被植入他的意愿 (他从以下事实察觉这事的发生, 即: 他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 因为他的意图就是照真理生活)时, 内在良善与真理便存在于他里面。当内在良善与真理存在于人里面时, 他便拥有主的国在自己里面, 因而就是教会; 他同那些与他相似的人一起构成大型的教会。由此可见, 为了使教会能成为教会, 属灵良善, 即真理之良善必须存在, 单有真理是绝对不行的。如今教会却单凭真理而被称为教会, 教会之间也单凭真理而彼此区分。要让每个人都扪心自问, 真理若不以生活为目的, 能否算是某种东西?教义事物若不关注这个目的, 算什么呢?如十诫若脱离照之所过的生活, 算什么呢?因为如果有人知道这些诫命, 熟悉它们的全部意义, 却过着与之相反的生活, 那它们有什么用呢?它们有什么果效呢?它们不就是用来定某些人的罪吗?源于圣言的信之教义也是如此, 它们是基督生活的戒律, 因为它们也是属灵的律法。它们若不成为人们生活的指南, 同样没有任何用处。要让人认真考虑一下自己里面的东西, 看看除了进入他的真正生活的东西外, 他里面还有没有能真正成为某种事物的任何东西; 人的生命, 就是他的生活, 除了在他的意愿中之外, 是否还在其它任何地方。

正因如此, 主在旧约宣告, 并在新约确认: 一切律法和一切先知都建立在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之上, 因而建立在生活之上, 而不是建立在脱离生活的信仰之上, 因而绝非建立在唯信之上, 因此也不是建立在信心之上; 因为没有对邻之仁, 这种信心是不可能的。这种信心若看似存在于生命危在旦夕, 或死到临头的恶人身上, 便是一种虚假或人造的信心; 因为在来世, 这种人中间看不到这种信心的一丝痕迹, 无论他们临死时多么热切地声称他们拥有信心。但信仰, 无论你将它称为信心还是信靠, 对恶人根本不起作用, 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凡接待祂的, 就是信祂名的人, 祂就赐他们权柄, 作神的儿女。他们不是从血生的, 不是从肉欲生的, 也不是从人意生的, 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 1:12, 13)

“从血生的”, 是那些向仁爱施暴的人 (参看374, 1005节), 以及那些亵渎真理的人 (4735节); “从肉欲生的”, 是那些陷入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之人 (3813节); “从人意生的”, 是那些陷入虚假观念的人; 因为 “人” 表示真理, 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从神生的” 则是那些被主重生, 因而处于良善的人。后者就是接待主的人; 他们也是那些信祂名的人; 祂赐权柄作神儿女的, 正是他们, 而不是前者。由此明显可知, 唯独信对救恩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此外, 人若要重生, 变成一个教会, 就必须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 当真理变成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时, 这事就会发生。这真理就是良善, 被称为真理之良善, 并不断产生新的真理; 因为那时, 它第一次结出硕果。从它产生或结出硕果的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内在真理的, 它所源于的良善被称为内在良善。事实上, 任何东西在被植入意愿之前, 都不会变成内在的, 因为意愿才是人的至内在部分。只要良善与真理仍在意愿之外, 只在理解力中, 它们就在此人之外; 因为理解力在外面, 意愿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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