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若另娶一个,那女子的吃食、衣服,并好合的事,仍不可减少。
8993. “人若卖女儿作婢女” 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 这从 “人的女儿” 和 “婢女” 的含义清楚可知: “人的女儿” 是指对真理的情感, 因为 “女儿” 表示情感 (2362, 3963节), 而 “人” 表示真理 (5414, 5879, 5951, 7957, 8234节); “婢女” 是指外在或属世情感 (2567, 3835, 3849节). 因此, “人的女儿被卖作婢女” 表示源于属世情感和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
属世的快乐是指发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快乐. 处于发源于这些爱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是那些要么为了利益, 要么为了重要地位, 而不是为生活而学习教会的教义, 也就是所谓的信之真理的人. 对真理的这类情感并非发源于属灵良善, 而是发源于属世的快乐, 它们由被卖作女奴或婢女的以色列人的女儿来代表. 源于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的一切都不是自由, 而是奴役. 至于何谓自由, 何谓 “奴役”, 可参看前文 (892, 905, 1947, 2870-2893, 6205节). 由这些爱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的性质就接下来的经文在内义上所描述的.
要牢记一点: 对真理的纯正情感在于意愿并渴望为了作为目的的良善功用, 为了生活而知道真正的信之真理; 但并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则在于为了自我, 因而为了获得重要地位, 谋取金钱利益而意愿并渴望真理. 那些处于来自这种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不在乎他们所学习的真理是否纯正, 只要它们能冒充或被当作真理就行. 因此, 他们只认可他们所出生的教会的教义, 无论这些教义是不是真的. 就真理本身而言, 他们还陷入黑暗, 因为世俗的目的或利益, 自私的目的或重要地位完全蒙蔽了他们的双眼.
但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 也就是那些为了良善的功用, 为了他们当过的生活而渴望知道真理的人也遵守教会的教义, 直到他们达到开始独立思考的年龄. 然后, 他们就查考圣经, 求主光照; 当被光照时, 他们从心里欢欣鼓舞. 因为他们知道, 如果他们所出生的地方有别的教会教义, 甚至有最大的异端, 那么若不出于对真理的纯正情感查考圣经, 他们就会留在这教义中; 例如, 他们若生来就是犹太人, 或苏西尼派, 就会这样做. 由此明显可知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究竟是谁, 是何性质; 那些拥有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又是谁, 是何性质. 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在代表意义上由以色列人的女儿来表示; 而那些拥有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在代表意义上则由以色列女儿当中的婢女来表示, 她们就是现在所论述的主题.
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
2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
3
他若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4
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
5
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
6
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审判官或作:神;下同)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8
主人选定他归自己,若不喜欢他,就要许他赎身;主人既然用诡诈待他,就没有权柄卖给外邦人。
10
若另娶一个,那女子的吃食、衣服,并好合的事,仍不可减少。
13
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
14
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死。
16
拐带人口,或是把人卖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18
人若彼此相争,这个用石头或是拳头打那个,尚且不至於死,不过躺卧在床,
19
若再能起来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无罪;但要将他耽误的工夫用钱赔补,并要将他全然医好。
20
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22
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後却无别害,那伤害他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
23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
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26
人若打坏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只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27
若打掉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个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28
牛若触死男人或是女人,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他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
29
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有人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触死,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
30
若罚他赎命的价银,他必照所罚的赎他的命。
32
牛若触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