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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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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牛或,無論是宰了,是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賠一

2 人若遇見挖窟窿,把打了,以至於,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

3 太陽已經出來,就為他有流血的罪。賊若被拿,總要賠還。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頂他所偷的物。

4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或羊,仍在他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賠還。

5 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裡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的田裡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

6 若點焚燒荊棘,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站著的禾稼,或是田園,都燒盡了,那點的必要賠還。

7 若將或家具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的家被去,若把到了,要加倍賠還;

8 不到,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

9 兩個人的案件,無論是為甚麼過犯,或是為牛,為,為羊,為衣裳,或是為甚麼失掉之物,有一人:這是我的,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

10 若將,或牛,或羊,或別的牲畜,交付鄰舍守,牲畜,或受傷,或被趕去,無見,

11 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裡未曾拿鄰舍的物,本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

12 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裡被去,他就要賠還本主;

13 若被野獸撕碎,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所撕的不必賠還。

14 若向鄰舍甚麼,所的或受傷,或,本主沒有同在一處,總要賠還;

15 若本主同在一處,他就不必賠還;若是雇的,也不必賠還,本是為雇價的。

16 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他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他為妻。

17 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來。

18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

19 凡與淫合的,總要把他治

20 祭祀別,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21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也作過寄居的。

22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

23 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他們的哀聲,

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25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26 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

27 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甚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28 不可毀謗;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29 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我。

30 你牛頭生的,也要這樣;當跟著母,第八要歸我。

31 你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你們不可,要丟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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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9198

Pag-aralan ang Sipi na i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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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8. “任何寡妇” 表那些拥有没有真理的良善, 却渴望真理的人. 这从 “寡妇” 的含义清楚可知,

“寡妇” 是指没有真理的良善, 却渴望真理.

“寡妇” 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 是因为 “男人” 表示真理, 他的 “妻子” 表示良善; 因此, 当男人的妻子成为寡妇时, 她表示没有真理的良善. 不过, 就更内在的意义而言,

“寡妇” 表示没有良善的真理; 原因在于, 就这层意义而言,

“丈夫” 表示良善, 他的 “妻子” 表示真理 (参看3236, 4510, 4823节). 就这层意义而言, 主凭祂的神性良善而被称为 “丈夫” 和 “新郎”; 而祂的国度和教会则凭对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被称为 “妻子” 和 “新妇” (9182节). 但由于现在论述的主题不是主的属天教会, 而是祂的属灵教会, 所以 “寡妇” 表示拥有良善, 却没有真理, 却渴望真理的人.

“孤儿” 也是这样. 就至内在或属天意义而言,

“孤儿” 表示那些拥有良善, 渴望真理的人. 关于属天意义上的 “寡妇” 和 “孤儿”, 可参看前面所引用和解释的章节 (4844节). 对此, 补充主在路加福音中关于撒勒法的寡妇所说的话:

我实在告诉你们, 没有先知在自己家乡被人悦纳的. 我对你们说实话, 当以利亚的日子, 天闭塞了三年零六个月, 遍地有大饥荒, 那时, 以色列中有许多寡妇, 以利亚并没有奉差往她们一个人那里去, 只奉差往西顿的撒勒法一个妇人, 一个寡妇那里去.(路加福音 4:24-26)

由于主所说的一切话, 都是从神性说的, 所以祂的话有一个内义, 此处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主自己, 以及祂的国度和教会. 因此, 就这层意义而言, 主论及西顿撒勒法寡妇的话, 一旦被解开, 主的意思是什么就显而易见了.

“没有先知在自己家乡被人悦纳的” 表示主与来自祂的神性真理在教会之内还不如在教会之外被人从心里接受和热爱. 主的这些话是对犹太人说的, 那时, 教会就存在于他们当中; 众所周知, 主在那里还不如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受欢迎. 如今, 以祂而取名为基督教会的教会也是这种情形. 在这个教会, 主的确在教义上被人接受; 然而, 很少有人以内心的承认来接受祂, 更很少有人以爱和情感来接受祂. 已经皈依的教会之外的外邦人对祂的接受则不同. 这些人把祂当作自己的独一神来敬拜和崇拜; 他们既在嘴上宣称, 也在心里思想, 他们承认祂是他们的神, 因为祂以一个人的形式显现 (5256节). 教会里的情形正好相反. 在教会, 就因祂生而为一个人, 所以几乎没有人从心里承认祂是神. 他们认为祂的人性就像他们自己的人性, 尽管他们知道祂的父是耶和华, 并不是一个人. 由此明显可知,

“没有先知在自己家乡被人悦纳的” 在内义上表示什么. 就内义而言,

“先知” 表示神性真理, 因而教会教义方面的主.

“先知” 表示施行教导的人, 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义, 当论及主时, 表示神性真理或圣言 (参看9188节的末尾节).

“当以利亚的日子, 以色列中有许多寡妇” 在内义上表示那时在教会, 对来自圣言的神之真理的承认状态. 因为如前所述,

“寡妇” 是指那些拥有没有真理的良善之人;

“以利亚” 是指圣言方面的主;

“以利亚的日子” 是指那时对来自圣言的神之真理的接受情况或状态.

“以利亚” 代表圣言方面的主 (参看创世记 18章序言2762, 5247节的末尾,8029节);

“日子” 是指状态 (893, 2788, 3462, 3785, 4850, 6110, 8426节);

“以色列” 是指教会 (4286, 6426, 6637, 8805节).

“天闭塞了三年零六个月” 表示内在教会完全荒废; 因为 “天” 表示教会的内在;

“三年零六个月” 表示完全.

“天” 表示教会的内在 (参看1733, 1850, 3355, 4535节); 当教会的内在被荒废, 不复存在时, 就说天 “关闭” 了.

“三年零六个月” 表示完全, 这一点从启示录 (11:3; 12:6) 中 “1260天 (这些天数等于三年零六个月)” 的含义清楚看出来,

“1260天” 是指完全, 或直到结束. 这一点同样从启示录 (11:9-11) 中 “三天半” 的含义, 以及启示录 (12:14) 和但以理书 (12:7) 书中的 “一载二载半载” 的含义清楚看出来, 它们是指完全, 或直到结束.

“遍地有大饥荒” 表示外在教会也荒废了; 因为 “饥荒” 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缺乏和荒凉 (3364, 5277, 5279, 5281, 5300, 5360, 5376, 5415, 5576, 6110, 7102节);

“地” (land或earth) 是指外在教会 (1262, 1413, 1733, 1850, 2117, 2118节的末尾,3355, 4535, 5577, 8011, 8732节).

“以利亚并没有奉差往她们一个人那里去” 表示圣言方面的主, 因而主的圣言, 并没有奉差到其他人那里去, 因为别的地方不会接待祂;

“以利亚” 是指圣言方面的主, 如前所述.

“只奉差往西顿的撒勒法一个妇人, 一个寡妇那里去” 表示只到那些拥有良善并渴望真理的人那里去. 经上之所以说 “西顿的撒勒法”, 是因为 “西顿” 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 (1201节).

“一个妇人, 一个寡妇” 是指一个拥有良善并渴望真理的人, 这一点从刚才所述, 尤其从列王纪上中关于她的记载明显看出来:

以利亚往西顿的撒勒法去, 到一个妇人, 一个寡妇那里, 她供养以利亚. 以利亚对她说, 取点水来给我喝, 也随手拿点饼来给我. 她说, 她坛内只有一把面, 瓶里只有一点油, 要为她和她儿子做糕饼. 以利亚说, 先为我做一个小糕饼, 拿来给我, 然后为你和你的儿子做糕饼. 妇人就照行; 坛内的面没有用完, 瓶里的油也不缺短.(列王纪上 17:9-16)

她照先知的吩咐给先知水, 然后用自己仅有的一点面先为先知做糕饼, 然后为她自己和儿子来做, 就表示顺服, 以及良善对真理的渴望;

“坛内的面没有用完, 瓶里的油也不缺短” 表示她由此而富有真理之良善; 因为就内义而言,

“水” 是指真理 (2702, 3058, 3424, 4976, 5668, 8568节);

“面” 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 (2177节);

“油” 是指爱之良善 (886, 4582, 4638节); 用这些原料所做的 “糕饼” 是指与自己的良善结合的真理 (7978节). 由此清楚可知,

“寡妇” 表示拥有良善, 渴望真理的人. 良善及其对真理的渴望通过她对先知的仁爱来描述, 这仁爱比对她自己和她儿子的还要大.

“先知” 是指真理的教义, 如前所示.

由此明显可知圣言是何性质, 即: 它隐藏了天堂的奥秘在自己里面, 这奥秘在文字上是看不到的. 然而, 主在世时所说的话, 以及降世之前通过先知所说的话, 其每一个细节都包含完全在字义之上的一个层级上的天上神性事物. 不仅每句话都包含这些事物, 而且这些话的每一个字, 甚至每一个字的一点一划都是如此. 但有谁相信这是真的呢? 然而, 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 对此, 我已经拿走充分且无可置疑的证据, 蒙主的神性怜悯, 我将在别处说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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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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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3813

Pag-aralan ang Sipi na i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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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3. 至于 “肉”, 就至高意义而言, 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 也就是神性良善; 就代表意义而言, 它表示被神性人身的自我, 也就是其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 这个自我被称为天堂的自我, 天堂的自我本身唯独是主的, 被归给那些处于良善, 并因此处于真理的人. 天上的天使和那些内层, 即灵处于主国度的人就具有这种自我. 但在反面意义上, “肉” 表示人意愿的自我, 人意愿的自我本身无非是恶, 因没有被主复活而被称为死人; 因此, 这个人自己可以说是死的.

“肉” 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 因而表示神性良善. 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 人若吃这粮, 就必永远活着. 我所要赐的粮, 就是我的肉, 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 因此, 犹太人彼此争论说, 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 耶稣就对他们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 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 不喝人子的血, 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在末日我要叫他起来.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 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吃我肉, 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 我也住在他里面. 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 (约翰福音 6:51-56, 58)

很明显, 此处的 “肉” 表示主神性人身的自我, 因而表示神性良善, 祂的肉在圣餐中被称为 “圣体”. 在圣餐中, “圣体” 或 “肉” 表示神性良善; “血” 表示神性真理 (参看1798, 2165, 2177, 3464, 3735节). 由于饼与酒的含义, 和肉并血的一样, 也就是说, “饼” 是指主的神性良善, “酒” 是指祂的神性真理, 故饼与酒被吩咐取代了肉与血. 这就是为何主说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 我所要赐的粮, 就是我的肉; 吃我肉, 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 我也住在他里面. 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 的原因. “吃” 表示发生联系, 结合并变得人自己的 (2187, 2343, 3168, 3513, 3596节).

这在犹太教会中同样由以下条例来代表, 即: 亚伦和他儿子, 以及那些成圣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要吃祭肉, 这肉是神圣的 (出埃及记 12:7-9; 29:30-34; 利未记 7:15-21; 8:31; 申命记 12:27; 16:4). 因此, 若不洁净的人吃了那肉, 他必从民中被剪除 (利未记 7:21). 这些祭物被称为 “饼” (2165节); 祭肉被称为 “圣肉” (耶利米书 11:15; 哈该书 2:12), 和主国度中 “桌子上牺牲的肉” (以西结书 40:43, 那里描述了新圣殿), 以此明显表示在主国度中对主的敬拜.

就代表意义而言, “肉” 表示被主的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 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西结书: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 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当中, 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 赐给他们肉心. (以西结书 11:19; 36:26)

“他们肉体中的石心” 表示尚未复活的意愿和自我; “肉心” 表复活后的意愿和自我. “心” 是意愿之良善的代表 (参看2930, 3313, 3635节). 诗篇:

神啊, 你是我的神! 我要在早晨寻求你. 我的灵魂渴慕你, 我的肉体在干旱之地渴想你; 我因无水而疲乏. (诗篇 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 我的心, 我的肉体向生命之神欢呼. (诗篇 84:2)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 末后祂必站在尘土上; 我这些用皮包裹之物灭绝之后, 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 我自己要见祂, 亲眼观看, 并不像外人. (约伯记 19:25-27)

“用皮包裹” 表用属世层, 诸如死后人所拥有的那种 (3539节). “在肉体之外得见神” 表复活后的自我, 因此约伯说 “我自己要见祂, 亲眼观看, 并不像外人”. 众所周知, 在古教会, “肉” 表示自我, 并且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 (参看3540节), 相应地, 他照着那个时代的习俗通过有意义的符号论及这些事, 和论及许多其它事一样. 因此, 那些根据这段经文推断死尸本身会从四风被收聚, 并再次复活的人, 根本就不懂圣言的内义. 那些通晓内义的人知道自己会带着一具身体进入来世, 只是这具身体更加纯净. 在来世, 人们拥有更纯净的身体, 因为他们能看到彼此, 互相交谈, 享有一切感觉, 这些感觉就像肉体的, 不过更加敏锐. 人在世上所携带的身体是为世上的活动而设计的, 因而由肉和骨构成; 而灵人在来世所携带的身体是为来世的活动设计的, 不是由肉和骨构成, 而是由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构成 (3726节).

“肉” 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意愿的自我, 这自我本身无非是恶. 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赛亚书: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 (以赛亚书 9:20)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 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 好像喝新酒一样. (以赛亚书 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自己儿子的肉, 女儿的肉, 各人吃同伴的肉. (耶利米书 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 由他们吃彼此的肉吧. (撒迦利亚书 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 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 也要吃女儿的肉. (利未记 26:28-29)

人意愿的自我, 也就是人自己的属世倾向以这种方式来描述, 是因为这自我无非是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 因而是反对真理和良善的仇恨, 由 “吃自己膀臂上的肉, 吃儿子的肉, 也要吃女儿的肉和同伴的肉” 来表示.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 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 你们聚集来赴 神的大筵席! 可以吃君王的肉, 将军的肉, 壮士的肉, 马和骑马者的肉, 并一切自由的, 为奴的以及大的, 小的, 所有人的肉. (启示录 19:17-18; 以西结书 39:17-20)

谁都能看出, “君王的肉, 将军的肉, 壮士的肉, 马和骑马者的肉, 并一切自由的, 为奴的所有人的肉” 不是指诸如此类的事物. 因此, “肉” 具有另外的含义, 只是这种含义迄今不人为知. 所指的是由虚假产生的邪恶和产生虚假的邪恶, 这些邪恶皆源于人意愿的自我. 这一点从此处所用的每个词明显看出来.

由于就内义而言, 由人认知的自我所产生的虚假由 “血” 来表示, 源于人意愿的自我的邪恶由 “肉” 来表示, 故主论到要重生的人时这样说:

凡接待祂的, 就是信祂名的人, 祂就赐他们权柄, 作神的儿女.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 不是从情欲生的, 也不是从人意生的, 乃是从神生的. (约翰福音 1:12-13)

由于这个原因, “肉” 一般表示全人类 (参看574, 1050节). 无论你说人也好, 还是说人的自我也好, 都是一回事.

就至高意义而言, “肉” 表示主的神性人身. 这一点从上述经文, 以及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约翰福音:

道成了肉身, 住在我们中间, 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 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约翰福音 1:14)

凡有血气的, 都凭这肉身, 即凭主的神性人身而复活; 也就是说, 每个人都通过将祂的爱归为己有而复活, 这种归为己有由 “吃人子的肉” (约翰福音 6:51-58) 和圣餐中的 “吃饼” 来表示, 因为饼是祂的圣体或肉 (马太福音 26: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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