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天的奥秘 # 4171
4171. “被野兽撕裂的, 我没有带来给你” 表那良善所具有的邪恶并非因祂的过错. 这从 “被野兽撕裂” 的含义清楚可知, “被野兽撕裂” 是指别人所造成的死亡, 因而是指非他过错的邪恶. 人所具有的邪恶有许多来源. 第一个来源在于遗传, 从祖父辈和曾祖父辈到父辈, 再从父辈传到他这里, 邪恶在父辈里面就已经堆积如山了. 第二个来源在于他自己实际造作的, 也就是说, 在于人通过邪恶的生活为自己所获得的. 这邪恶部分地由他从遗传, 如同从邪恶的海洋所得来并付诸实践的东西组成, 部分地由他在此之上为自己大量添加的东西组成. 这就是人给自己所获得的自我. 人将其变成自己的这种实际邪恶也有各种来源, 不过通常有两种: 第一种是他从别人那里, 但非因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 第二种是他自愿, 因而通过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 在圣言中, “被 (野兽) 撕裂的” 就表示人从别人那里, 非因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 而 “(动物) 尸体或尸首” 则表示人自愿, 因而通过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
正因如此, 无论在古教会还是犹太人当中, 他们都禁止吃自死的, 也就是动物尸体, 以及被 (野兽) 撒裂的. 以下经文就有这项禁令:
凡吃自死的, 或是被野兽撕裂的灵魂, 无论是本地人, 是寄居的, 必不洁净到晚上, 都要洗衣服, 用水洗身, 到了晚上, 才为洁净. 但他若不洗衣服, 也不洗身, 就必担当他的罪孽. (利未记 17:15-16)
又:
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 他不可吃, 因此污秽自己. 我是耶和华. (利未记 22:8)
“被 (野兽) 撕裂的” 表示出于虚假的邪恶, 是由林中撕裂的野兽所指的恶人造成的; 因为在圣言中, 凡在地狱者都好比野兽. 出埃及记:
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 因此, 田间被野兽撕裂的肉, 你们不可吃, 要丢给狗. (出埃及记 22:31)
以西结书:
先知对耶和华说, 我的灵魂素来未曾被玷污, 从幼年到如今没有吃过自死的, 或被野兽撕裂的, 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 (以西结书 4:14)
又:
无论是鸟是兽, 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 祭司都不可吃. (以西结书 44:31)
这论及主的国度, 新地就在那里.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 “被 (野兽) 撕裂的” 在内义上是什么意思; 为了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楚, 我们举个例子. 某人过着良善的生活, 也就是出于愿意别人好而向他行善. 假如这人允许自己被陷入邪恶的人说服, 从而相信良善的生活无助于救恩, 因为所有人都生在罪中, 没有人能凭自己意愿良善, 因而行出良善. 假如他由此允许自己被这一观念说服: 所提供的得救方法就是那被称为信的; 因此人凭着信得救, 无需过良善的生活, 即便在临终的那一刻接受信也可以. 如果过着良善生活的这个人允许自己被这样的观念说服, 然后不再关心生活, 甚至蔑视它, 就可以说他 “被 (野兽) 撕裂了”; 因为 “被撕裂” 论及虚假被引入的良善, 那良善由此就不再活着了.
再以婚姻为例, 如果有人一开始将婚姻视为天上的制度, 但后来他 (或许还有他的配偶) 允许自己被说服相信, 婚姻的设立纯粹是为了这个世界的秩序, 为了抚养和照料孩子, 以及继承财产. 另外, 他还允许自己被说服相信, 婚姻的纽带无非一种契约, 若对方同意, 任意一方都可终止或放宽这个契约. 一旦接受了这些观念, 对于婚姻, 他就不再视为天上的事了. 假如这一切导致放荡, 那么后果就是所谓的 “被撕裂”. 其它例子也一样.
恶人就是那 “撕裂” 者, 他们通过基于外在事物的推理而这样做, 而内在事物由于生活的邪恶而无法被引入外在事物. 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利米书:
林中的狮子必害死尊大的人, 野地的豺狼必灭绝他们, 豹子要在城外窥伺他们, 凡出城的必被撕碎; 因为他们的罪过极多, 背道的事也加增了. (耶利米书 5:5-6)
阿摩司书:
以东拿剑追赶兄弟, 毁尽怜悯, 他的怒气不断撕裂, 他永怀忿怒. (阿摩司书 1:11)
以西結書 46
1
主耶和華如此說:內院朝東的門,在辦理事務的六日內必須關閉;惟有安息日和月朔必須敞開。
2
王要從這門的廊進入,站在門框旁邊。祭司要為他預備燔祭和平安祭,他就要在門檻那裡敬拜,然後出去。這門直到晚上不可關閉。
4
安息日,王所獻與耶和華的燔祭要用無殘疾的羊羔六隻,無殘疾的公綿羊一隻;
5
同獻的素祭要為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麵,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
6
當月朔,要獻無殘疾的公牛犢一隻,羊羔六隻,公綿羊一隻,都要無殘疾的。
7
他也要預備素祭,為公牛獻一伊法細麵,為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麵,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
9
在各節期,國內居民朝見耶和華的時候,從北門進入敬拜的,必由南門而出;從南門進入的,必由北門而出。不可從所入的門而出,必要直往前行,由對門而出。
10
民進入,王也要在民中進入;民出去,王也要一同出去。
11
在節期和聖會的日子同獻的素祭,要為一隻公牛獻一伊法細麵,為一隻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麵,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
12
王預備甘心獻的燔祭或平安祭,就是向耶和華甘心獻的,當有人為他開朝東的門。他就預備燔祭和平安祭,與安息日預備的一樣,獻畢就出去。他出去之後,當有人將門關閉。
13
每日,你要預備無殘疾一歲的羊羔一隻,獻與耶和華為燔祭;要每早晨預備。
14
每早晨也要預備同獻的素祭,細麵一伊法六分之一,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細麵。這素祭要常獻與耶和華為永遠的定例。
16
主耶和華如此說:王若將產業賜給他的兒子,就成了他兒子的產業,那是他們承受為業的。
17
倘若王將一分產業賜給他的臣僕,就成了他臣僕的產業;到自由之年仍要歸與王。至於王的產業,必歸與他的兒子。
18
王不可奪取民的產業,以致驅逐他們離開所承受的;他要從自己的地業中,將產業賜給他兒子,免得我的民分散,各人離開所承受的。
19
那帶我的,將我從門旁進入之處、領進為祭司預備的聖屋,是朝北的,見後頭西邊有一塊地。
20
他對我說:這是祭司煮贖愆祭、贖罪祭,烤素祭之地,免得帶到外院,使民成聖。
21
他又帶我到外院,使我經過院子的四拐角,見每拐角各有一個院子。
22
院子四拐角的院子,周圍有牆,每院長四十肘,寬三十肘。四拐角院子的尺寸都是一樣,
23
其中周圍有一排房子,房子內有煮肉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