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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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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使你生長好像田間所長的,你就漸漸長大,以致極其俊美,兩乳成形,頭髮長成,你卻仍然赤身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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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1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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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3. “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 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 这从 “人的肉身” 和 “倒” 的含义清楚可知: “人的肉身” 是指他的自我, 如下文所述; “倒” 是指赋予. 因为 “倒” 与 “触” 具有相同的含义; 但 “倒” 论及液体, 如油, 酒和水; “倒出来” 论及神性, 属天和属灵的事物; 而 “触着” 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 “触着” 表示赋予 (参看10130节). 由此可推知, 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 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 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 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 (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 一部分属于理解力; 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 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 也就是说, 前者, 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 由 “人的肉身” 来表示, 后者, 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 事实的确如此, 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 西门, 你是有福的. 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 不是血肉, 乃是我在天上的父. (马太福音 16:17)

显而易见, 此处的 “肉” 和 “血” 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 祂就赐他们权柄, 作神的儿子. 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 不是从肉欲生的, 乃是从神生的. (约翰福音 1:12, 13)

“血” 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 “肉欲” 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 “血” 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 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 (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 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 好像喝新酒一样. (以赛亚书 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 喝自己的血醉倒” 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 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 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 以血肉为膀臂的, 那人该受诅咒! (耶利米书 17:5)

“倚靠人, 以血肉为膀臂” 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 有人右边砍下, 仍受饥饿; 左边吞吃, 仍不饱足.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 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 以法莲吞吃玛拿西. (以赛亚书 9:19-21)

“烧火的燃料” 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 “受饥饿, 不饱足” 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 “膀臂上的肉” 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 “玛拿西” 表示意愿里的邪恶; “以法莲” 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 “吃” 表示人自己的. “火” 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 (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 “受饥饿, 不饱足” 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 是因为 “饥饿” 或饥荒和 “口渴” 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 (5360, 5376, 6110, 7102, 8568末尾节); “右边” 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 “左边” 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 (参看10061节); 因此, “有人右边砍下, 仍受饥饿; 左边吞吃, 仍不饱足” 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 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 表示意愿中的良善 (参看5351, 5353, 5354末尾, 6222, 6234, 6238, 6267节); “以法莲” 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 因此, 就反面意义而言, “玛拿西” 表示意愿中的邪恶, “以法莲” 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 因为在圣言中, 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 “吃” 表示变成人自己的 (3168, 3513, 3596, 4745节); 由此明显可知 “吃自己膀臂上的肉” 表示什么, 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 之所以说 “膀臂上的肉”, 是因为 “膀臂” 和 “手” 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 他信靠这能力 (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 我不牧养你们. 要死的, 由他死; 余剩的, 让各人吃别人的肉. (撒迦利亚书 11:9)

“不牧养” 表示不教导并改造; “要死” 表示丧失属灵生命; “吃别人的肉” 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 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 (以西结书 16:26)

“耶路撒冷” 表示败坏的教会; “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 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 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 “耶路撒冷” 表示教会 (参看402, 2117, 3654节), 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 “行淫” 表示歪曲真理 (参看2466, 2729, 8904节); “子” 表示真理, 也表示虚假 (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 “埃及” 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 (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 “埃及” 也表示属世层 (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 因此, “肉体肥大” 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 并得出结论的人. 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 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 因此, “肉体肥大” 表示感官人, 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 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 并不是神; 他们的马不过是肉, 并不是灵. (以赛亚书 31:3)

此处 “埃及” 也表示记忆知识; “他的马” 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 当人们利用自己, 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 这种理解力被称为 “是肉, 并不是灵”. “马” 表示理解力 (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 “埃及的马” 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 (6125, 8146, 8148节).

“肉” 表示人的自我, 或人自己的东西, 或也可说, 他自己的邪恶意愿, 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 对此, 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 说, 谁给我们肉吃呢? 耶和华说, 你们明天要吃肉. 你们不止吃一天, 两天, 五天, 十天, 二十天, 要吃一个整月. 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 把鹌鹑由海面刮来, 使它们散落在营地, 离地面约有二肘. 百姓起来, 终日终夜, 并次日一整天, 捕取鹌鹑, 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 肉在他们牙齿之间, 尚未吞咽, 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 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 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 (民数记 11:4, 18-20, 31-34)

“肉” 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 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 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 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 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 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 (出埃及记 16:12). 但由于它表示自我, 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 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 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 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 经上说他们 “大起贪欲之心”, 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 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 “贪欲之人的坟墓”. 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 还是说贪欲, 意思都一样, 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 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 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 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 除非对自己有利. 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 故经上说 “他们不止吃一天, 两天, 五天, 十天, 二十天, 要吃一个整月”, 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 因为 “一个整月” 表示永远; 由于同样的原因, 经上说 “肉在他们牙齿之间, 尚未吞咽, 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 因为 “牙齿” 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 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 (4424末尾, 5565-5568, 9062节). 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 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 以及摩西之歌 (申命记 32:20-28, 32-34).

在圣言中, “灵” 反对肉体, 因为 “灵” 表示来自主的生命, “肉体” 表示来自人的生命, 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 肉体是无益的.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 就是生命. (约翰福音 6:63)

由此清楚可知, “灵” 表示来自主的生命, 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 “肉体或肉身或肉” (flesh) 表示来自人的生命, 因而表示他的自我, 或他自己的东西; 这就是为何经上说 “肉体是无益的”. 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 就是肉身; 从灵生的, 就是灵. (约翰福音 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 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 (或灵). (诗篇 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 “肉体或肉身或肉” 表示他的自我, 或他自己的东西, 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 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 “肉体或肉身或肉” 表示什么, 即表示主的自我, 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 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 就是我的肉. 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 不喝人子的血, 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 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约翰福音 6:51, 53-55)

主的 “肉” 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 “祂的血” 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 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 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 (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 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 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 (参看10040, 10079节). 此外,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 经上都提到了 “凡血肉之躯”, 以此表示每个人 (如创世记 6:12-13, 17, 19; 以赛亚书 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 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 20:48; 21:4-5;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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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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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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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君王从你而出” 表一切真理皆来自祂. 这从 “君王” 的含义清楚可知, 无论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还是预言部分, “君王” 都指真理, 这在前面有所论述 (1672节), 但没有充分阐明. 从 “列族” 表良善, “君王” 表真理可以看出圣言内义的性质, 还能看出内义距离字义何等遥远. 人在阅读圣言, 尤其历史部分时, 只会以为那里所提到的 “民族” 就是民族, “君王” 就是君王, 因而以为圣言本身所论述的真正主题是民族和君王. 殊不知, 民族和君王的概念一到天使那里就完全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良善与真理. 这一点看上去肯定显得很奇怪, 而且的确是一个悖论, 然而, 却是千真万确的. 若考虑到以下事实, 谁都能明白这个问题: 即若在圣言中, “民族” 表示民族, “君王” 表示君王, 那么主的圣言和其它历史或作品一样, 几乎不包含任何事物, 因而纯粹是世俗事件. 而事实上, 圣言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 因而是属天和属灵的.

仅举一例. 本节经文说, 亚伯拉罕极能生殖, 列族必从他而立, 君王必从他而出. 这句经文不就是纯粹的世俗事件, 根本不是天上的事吗? 因为这些事只含有世俗的荣耀, 而在天堂, 世俗的荣耀根本什么都不是. 但是, 若这是主的圣言, 那它必含有天堂的荣耀, 而无一丝世俗的荣耀. 所以, 字义在上达天堂时会完全被抹掉, 消失不见, 它会被净化得无一丝世俗之物掺杂. 因为 “亚伯拉罕” 并非指亚伯拉罕, 而是指主; 他 “极能生殖” 并非指他的后代极其繁多, 而是指主人性本质的良善会无限增多; “列族” 不是指诸民族, 而是指良善; “君王” 也不是指君王, 而是指真理. 尽管如此, 字面上的历史仍是真实的历史, 因为亚伯拉罕的确有这样一段对话, 他也的确极能生殖, 并且列族和君王从他而出.

“君王” 表真理, 这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 以赛亚书:

外邦人必建筑你的城墙, 他们的王必服事你. 你也必吃列族的奶, 又吮列王的乳. (以赛亚书 60:10, 16)

“列族的奶” 和 “列王的乳” 绝非字面上的意思, 而是具有内义, 表示被赋予良善, 在真理上得到指教. 耶利米书:

那时就有坐大卫宝座的君王和首领, 或坐车, 或骑马进入这城的各门. (耶利米书 17:25; 22:4)

“或坐车, 或骑马” 是一个预言, 它表示富有认知之物. 这从先知书中的很多经文清楚看出来. 因此, 就内义而言, “君王进入这城的各门” 表他们要被赋予信之真理. 这就是圣言的天堂之义, 而世俗的字义会逐渐变成天堂之义.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在烈怒中藐视君王和祭司. 锡安的门, 都陷入土地内, 祂将她的门闩毁坏折断. 君王和首领落在列族中, 再没有律法. (耶利米哀歌 2:6, 9)

此处 “君王” 表信之真理, “祭司” 表仁之良善, “锡安” 表教会, 它被毁灭, 它的门闩被折断. 因此, “君王和首领落在列族中”, 也就是说, 真理及其所属一切将完全被驱逐, 以致 “再没有律法”, 即信之教义荡然无存. 以赛亚书:

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 你所憎恶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见弃. (以赛亚书 7:16)

这论及主的到来. “那地必致见弃” 表那时不复存在的信. “王” 是指将被憎恶的信之真理.

同一先知书:

我必向列族举手, 向万民竖立我的大旗, 他们必将你的众子怀中抱来, 将你的众女肩上扛来.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 他们的王后必作你的乳母. (以赛亚书 49:22, 23)

“列族” 和 “众女” 表良善, “万民” 和 “众子” 表真理, 如第一卷所示. “列族” 表良善 (1259, 1260, 1416, 1849节); “众女” 也表良善 (489-491节); 而 “万民” 表真理 (1259, 1260节); “众子” 也表真理 (489, 491, 533, 1147节). 因此, “君王” 一般表真理, 他们必被这真理滋养, 而他们的 “王后” 表良善, 他们必通过这良善被乳养. 无论你说良善与真理, 还是那些被良善与真理所主导的人, 意思都一样.

又:

他必洗净许多民族, 君王要闭口. 因所未曾传与他们的, 他们必看见; 未曾听见的, 他们要明白. (以赛亚书 52:15)

这论及主的到来. “民族” 表那些被良善的情感所激励的人, “君王” 表那些被真理的情感所激励的人. 诗篇:

现在, 君王啊! 你们应当省悟; 世上的审判官啊, 你们该受管教! 当存畏惧事奉耶和华, 又当存战兢而快乐. 当亲吻儿子, 恐怕祂发怒, 你们便在道中灭亡. (诗篇 2:10-12)

“君王” 表那些由真理所主导的人, 他们凭真理在很多地方也被称作 “王的众子”. 此处 “儿子” 表主, 他在此叫做儿子, 是因为他是真理本身, 是一切真理的源头.

启示录:

他们唱新歌. 你配拿书卷, 配揭开其印. 你使我们成为我们神的君王和祭司, 我们要在地上执掌王权. (启示录 5:9, 10)

此处由真理所主导的人被称作 “君王”. 在马太福音中, 主也称他们为 “王的众子”: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 田地就是世界, 好种就是王的众子, 稗子就是那恶者的众子. (马太福音 13:37, 38)

启示录:

第六位天使把碗倒在伯拉大河上, 河水就干了, 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 (启示录 16:12)

“伯拉” 明显不是指伯拉, “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 也不是指从那个地区来的众王. “伯拉” 的含义可见于前文 (120, 1585, 1866节), 从那里明显可知, “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 表源于爱之善的信之真.

又:

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 地上的君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归与那城. (启示录 21:24)

此处 “列族” 表由良善所主导的人, “地上的君王” 表那些由真理所主导的人. 这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即此处的细节并非历史, 而是预言. 又:

地上的君王与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行淫, 喝醉了她淫乱的酒. (启示录 17:2)

还有:

巴比伦用她邪淫大怒的酒把列族灌醉了. 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 (启示录 18:3, 9)

此处同样很明显, “地上的君王” 并非指君王, 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对信之教义, 即真理的歪曲和亵渎, 也就是 “邪淫”. “地上的君王” 表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

又:

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 他们还没有得国, 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 与王一样. 他们同心合意将自己的能力权柄给那兽. (启示录 17:12, 13)

“王” 在此并非指王, 谁都能明显看出来这一点. 若所指的是王, 那么 “十王一时之间要得权柄, 与王一样” 就完全无法理解, 下面这些话也一样, 启示录: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君王, 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 要与骑白马的并祂的众军争战. (启示录 19:19)

该章13节公开声称, 骑白马的那一位就是神之道; 经上说与它争战的地上君王都聚集起来. “兽” 表被玷污的爱之善; “君王” 表被亵渎的信之真; 这些被称为 “地上的君王”, 是因为它们存在于教会 (“地” 是指教会, 参看662, 1066, 1067, 1262节). “白马” 表对真理的认知; “骑白马的” 表圣言. 这一事实在但以理书 (11章) 更为明显, 那里描述了 “南方王” 和 “北方王” 之间的战争, 这些术语表示真理与虚假的争战. 此处所描述的争战也被描述为历史上所发生的战争.

“王” 表真理. 由此可见, 当主被称作王和祭司时, 内义表示什么; 还可看出, 君王和祭司代表主的哪种本质属性. 君王代表祂的神性真理, 祭司代表祂的神性良善. 主作为王统治宇宙所凭借的一切秩序法则就是真理; 而作为祭司统治宇宙, 并且也主宰真理所凭借的一切法则就是良善. 因为唯独通过真理统治会将所有人都罚入地狱; 但通过良善统治则会把他们从地狱提上来, 并将其举升天堂 (参看1728节). 就主而言, 由于这二者, 即良善与真理联结在一起, 所以在古时, 它们由与祭司职份合在一起的王权来代表. 如麦基洗德, 他既是撒冷王, 同时也是至高神的祭司 (创世记 14:18). 后来, 在犹太人 (代表性教会就以自己的形式设立在他们中间) 当中, 祂由审判官和祭司来代表, 之后由诸王来代表.

不过, 由于 “王” 代表真理, 而真理不应是权力最大的, 原因如前所述, 即它们会定罪, 所以, 想要拥有王的想法十分令人厌恶, 以至于犹太人为此受到责备. 就其本身而言, 真理的性质被描述为王的权利 (撒母耳记上 8:11-18); 此前, 在摩西五经 (申命记 17:14-18), 他们通过摩西被指示要拣选源于良善的纯正真理, 而不要拣选虚假的真理; 不能以推理和记忆知识亵渎它. 这些就是刚才提到的摩西五经中的经文所给出的有关立王的指示所包括的考虑事项. 单从字义上看, 没人明白这一切. 然而, 这一切从内义所包含的细节清楚看出来. 因此, 很明显, “王” 和 “王权” 无非代表和表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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