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18:8-20
8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我已将归我的举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因你受过膏,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当作永得的分。
9
以色列人归给我至圣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经火的,都为至圣之物,要归给你和你的子孙。
10
你要拿这些当至圣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当以此物为圣。
11
以色列人所献的举祭并摇祭都是你的;我已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12
凡油中、新酒中、五谷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初熟之物,我都赐给你。
13
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给耶和华初熟之物也都要归与你。你家中的洁净人都可以吃。
15
他们所有奉给耶和华的,连人带牲畜,凡头生的,都要归给你;只是人头生的,总要赎出来;不洁净牲畜头生的,也要赎出来。
16
其中在一月之外所当赎的,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按圣所的平,用银子五舍客勒赎出来(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17
只是头生的牛,或是头生的绵羊和山羊,必不可赎,都是圣的,要把他的血洒在坛上,把他的脂油焚烧,当作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
19
凡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圣物中的举祭,我都赐给你和你的儿女,当作永得的分。这是给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华面前作为永远的盐约(盐即不废坏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