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你行淫亂豈是小事,竟將我的兒女殺了,使他們經火歸與他麼?
3164. “然后仆人拿出银器, 金器和衣服” 表真理与良善, 以及它们的装饰. 这从 “银器, 金器和衣服” 在内义上的含义清楚可知. “银” 表真理 (参看1551, 2048节), “金” 表良善 (113, 1551, 1552节). 此处之所以提及 “银器, 金器”, 是因为它们论及此处 “利百加” 所表示的对真理的情感. 事实上, 就本身而言, 真理不过是良善的器皿或接受者 (1496, 1832, 1900, 2063, 2261, 2269, 3068节). “银器” 尤指记忆知识, 因为记忆知识是真理的接受者; “金器” 尤指真理, 因为真理是良善的接受者. “衣服” 表装饰, 这是显而易见的, 无需解释.
古时, 这类事物被送给订婚的少女. 这是由于代表和有意义的记号, 以便订婚的少女能代表要与良善联结的教会的真理. 以西结书也是这样描述初期古教会的:
正动爱情的时候, 我使你着刺绣服装, 用细麻布给你束腰, 又用丝绸给你遮身, 又用妆饰打扮你, 把镯子戴在你手上, 把项链戴在你颈上, 又把环子戴在你鼻子上, 把耳环戴在你耳朵上, 把华冠戴在你头上. 这样, 你就有金银的妆饰, 你穿的是细麻衣, 丝绸并刺绣服装. (以西结书 16:8-13)
当该教会背离真理与良善时, 这一章是这样描述它的:
你拿了你的一些衣服, 为自己在高处做华美的装饰. 你又将我所给你的我那些华美的金银, 银器取来作装饰, 为自己制造男性的像. 你又拿你的刺绣衣服给它们遮身. (以西结书 16:16-18)
从这些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 “银, 金和衣服” 无非表示属于教会的事物, 也就是说, 表示真理和良善, 以及属于真理和良善的事物.
2
你吩咐以色列人,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
3
這城邑要歸他們居住,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牛羊和各樣的牲畜,又可以安置他們的財物。
5
另外東量二千肘,南量二千肘,西量二千肘,北量二千肘,為邊界,城在當中;這要歸他們作城邑的郊野。
6
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
7
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共有四十八座,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
8
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從中要把些城邑給利未人;人多的就多給,人少的就少給;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把城邑給利未人。
11
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
12
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14
在約但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15
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
16
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7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18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21
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22
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
23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
24
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
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
26
但誤殺人的,無論甚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27
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28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31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32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33
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潔淨原文作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