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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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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和華的又臨到我說:

2 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他那些可憎的事,

3 耶和華耶路撒冷如此:你根本,你出世,是在迦南;你父親是亞摩利人,你母親是赫人。

4 論到你出世的景況,在你初生的日子沒有為你斷臍帶,也沒有用你,使你潔淨,絲毫沒有撒鹽在你身上,也沒有用布裹你。

5 誰的眼也不可憐你,為你做件這樣的事憐恤你;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是因你被厭惡。

6 我從你旁邊經過,見你滾在血中,就對你: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

7 我使你生長好像田間所長的,你就漸漸長大,以致極其俊美,兩乳成形,頭髮長成,你卻仍然赤身露體。

8 我從你旁邊經過,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耶和華的。

9 那時我用你,洗淨你身上的血,又用抹你。

10 我也使你身穿繡花衣服,腳穿海狗皮鞋,並用細麻布給你束腰,用綢為衣披在你身上,

11 又用妝飾打扮你,將鐲子戴在你上,將金鍊戴在你項上。

12 我也將環子戴在你鼻子上,將耳環戴在你耳朵上,將華冠戴在你上。

13 這樣,你就有的妝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綢,並繡花衣;的是細麵、蜂蜜,並。你也極其美貌,發達到王后的尊榮。

14 你美貌的名聲傳在列邦中,你十分美貌,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榮。這是耶和華的。

15 只是你仗著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聲就行邪淫。你縱情淫亂,使過路的任意而行。

16 你用衣服為自己在處結彩,在其上行邪淫。這樣的事將必沒有,也必不再行了。

17 你又將我所你那華美的、寶器為自己製造人像,與他行邪淫;

18 又用你的繡花衣服給他披上,並將我的膏和香料擺在他跟前;

19 又將我賜你的食物,就是我賜的細麵、,和蜂蜜,都擺在他跟前為馨的供物。這是耶和華的。

20 並且你將給我所生的兒女焚獻給他。

21 你行淫亂豈是小事,竟將我的兒女殺了,使他們經火歸與他麼?

22 你行這一切可憎和淫亂的事,並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體滾在血中的日子。

23 你行這一切惡事之耶和華:你有禍了!有禍了!)

24 又為自己建造圓頂花樓,在各街上做了臺。

25 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臺,使你的美貌變為可憎的,又與一切過的多行淫亂。

26 你也和你鄰邦放縱情慾的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亂,惹我發怒。

27 因此我伸攻擊你,減少你應用的糧食,又將你交恨你的非利士眾女(眾女是城邑的意思;本章下同),使他們任意待你。他們見你的淫行,為你羞恥。

28 你因貪色無厭,又與亞述人行淫,與他們行淫之後,仍不滿意

29 並且多行淫亂,直到那貿易之,就是迦勒底,你仍不滿意

30 耶和華:你行這一切事,都是不知羞恥妓女所行的,可見你的心是何等懦弱!

31 因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圓頂花樓,在各街上做了臺,你卻藐視賞賜,不像妓女

32 哎!你這行淫的妻啊,寧肯接外人,不接丈夫

33 妓女是得人贈送,你反倒贈送你所的人,賄賂他們從四圍與你行淫。

34 你行淫與別的婦女相反,因為不是人從你行淫;你既贈送人,人並不贈送你;所以你與別的婦女相反。

35 你這妓女啊,要耶和華的

36 耶和華如此:因你的污穢傾洩了,你與你所的行淫露出下體,又因你拜一切可憎的偶像,流兒女的血獻他,

37 我就要將你一切相歡相的和你一切所恨的都聚集來,從四圍攻擊你;又將你的下體露出,使他們盡了。

38 我也要審判你,好像官長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女一樣。我因忿怒忌恨,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

39 我又要將你交在他們中;他們必拆毀你的圓頂花樓,毀壞你的臺,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的華美寶器,留下你赤身露體。

40 他們也必帶多人來攻擊你,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刺透你,

41 焚燒你的房屋,在許多婦人眼前向你施行審判。我必使你不再行淫,也不再贈送與人。

42 這樣,我就止息向你發的忿怒,我的忌恨也要離開你,我要安靜不再惱怒。

43 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在這一切的事上向我發烈怒,所以我必照你所行的報應在你上,你就不再貪淫,行那一切可憎的事。這是耶和華的。

44 俗語的必用俗語攻擊你,母親怎樣,女兒也怎樣。

45 你正是你母親的女兒,厭棄丈夫和兒女;你正是你姊妹的姊妹,厭棄丈夫和兒女。你母親是赫人,你父親是亞摩利人。

46 你的姊姊是撒瑪利亞,他和他的眾女在你左邊;你的妹妹所多瑪,他和他的眾女在你右邊。

47 你沒有效法他們的行為,也沒有照他們可憎的事去做,你以那為小事,你一切所行的倒比他們更壞。

48 耶和華: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妹妹所多瑪與他的眾女尚未行你和你眾女所行的事。

49 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他和他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

50 他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見便將他們除掉。

51 撒瑪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你行可憎的事比他更多,使你的姊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倒顯為義。

52 你既斷定你姊妹為(為:或譯當受羞辱),就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因你所犯的比他們更為可憎,他們就比你更顯為;你既使你的姊妹顯為,你就要抱愧擔當自己的羞辱

53 我必叫他們被擄的歸回,就是叫所多瑪和他的眾女,撒瑪利亞和他的眾女,並你們中間被擄的,都要歸回,

54 好使你擔當自己的羞辱,並因你一切所行的使他們得安慰,你就抱愧。

55 你的妹妹所多瑪和他的眾女必歸回原位;撒瑪利亞和他的眾女,你和你的眾女,也必歸回原位。

56 在你驕傲的日子,你的惡行沒有顯露以先,你的就不提你的妹妹所多瑪。那受了凌辱的亞蘭眾女和亞蘭四圍非利士的眾女都恨惡你,藐視你。

57 a

58 耶和華:你貪淫和可憎的事,你已經擔當了。

59 耶和華如此:你這輕看誓言、背棄盟約的,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

60 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

61 你接待你姊姊和你妹妹的時候,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他們賜你為女兒,卻不是按著前約。

62 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63 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時候,心裡追念,自覺抱愧,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開。這是耶和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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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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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5. “不可流他的血” 表他们不可向神圣之物施暴. 这从 “血” 的含义清楚可知, “血” 是指神圣之物, 如下文所述; 因此, “流血” 表示向神圣之物施暴. 天堂里的一切神圣之物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 教会里的一切神圣之物也是如此. 因此, 为防止人们向神圣之物施暴, 主设立了圣餐, 并明确说明, 圣餐里的饼是祂的肉, 酒是祂的血, 因而祂的神性人身就是圣餐中神圣之物的源头. 在古人当中, 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因为人的东西是由肉和血构成的. 这解释了主对西门所说的话:

你是有福的! 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 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马太福音 16:17)

因此, 在圣餐中由饼和酒所表示的肉和血表示主之人身的自我. 主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所获得的实际自我就是神性. 祂的自我自成孕时就是祂从祂的父耶和华那里所得来之物, 就是耶和华自己. 因此, 祂在这人身里面为自己所获得的自我是神性. 在人身里面的这个神性自我就是那被称为祂的肉和血的; “肉” 是指祂的神性良善 (3813节), “血” 是指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主的人身在得荣耀或变成神性之后, 就不能被视为人身, 而要被视为人形式里面的神性之爱. 这一点对祂比对天使更适用; 当天使显现 (如我所看到的) 时, 他们显现为取了人形状的爱与仁的形式, 而如此显现是出于主. 因为主凭神性之爱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 正因天堂之爱使人死后成为一位天使, 所以如刚才所述, 人也显为取了人形状的爱与仁的形式. 由此明显可知, 主的神性本身在属天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本身, 也就是对全人类的爱, 因为它想要拯救他们, 使他们永远蒙福和幸福, 并将其神性在他们能接受它的范围内变成他们自己的. 这种爱和人对主的这种回应之爱, 以及对邻之爱就是圣餐中所表示和代表的, 神性属天之爱由肉或饼来代表, 神性属灵之爱由血或酒来代表.

由此可见, 约翰福音中吃主的肉, 喝主的血是什么意思: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 人若吃这粮, 就必永远活着. 我所要赐的粮, 就是我的肉.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 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 不喝人子的血, 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 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吃我肉, 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 我也常在他里面. 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 (约翰福音 6:51-58)

由于 “肉” 和 “血” 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天层和神性属灵层, 如前所述, 或也可说, 表示从祂的爱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 “吃, 喝” 表示将使它们变成人自己的. 它们通过爱与仁的生活, 也就是信仰的生活变成人自己的. 因为 “吃” 表示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 “喝” 表示将真理变成人自己的 (参看2187, 3069, 3168, 3513, 3596, 3734, 3832, 4017, 4018节).

“血” 因在属天意义上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灵层或神性真理, 故也表示所发出的神圣之物; 因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神圣本身. 再没有其它神圣, 也没有任何其它神圣的源头.

“血” 表示这种神圣, 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们从中引用以下经文:

人子啊, 主耶和华如此说: 你要对各类空中飞鸟和田野的走兽说, 你们聚集来吧! 要从四方聚到我为你们献祭之地, 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 好叫你们吃肉喝血. 你们必吃勇士的肉, 喝地上首领的血, 就如吃公绵羊, 羊羔, 公山羊, 公牛, 都是巴珊的肥畜. 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 必吃饱了脂油, 喝醉了血. 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坐战车的人, 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 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 (以西结书 39:17-2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所有人召聚到主的国度, 尤其在外邦人当中再次建立教会; 他们 “吃肉喝血” 表示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变成人自己的, 因而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变成人自己的. 谁看不出此处虽提到他们必吃勇士的肉, 喝地上首领的血, 饱吃马匹和坐战车的人, 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 但 “肉” 不是指肉, “血” 也不是指血?

在启示录也一样: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 向空中所飞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 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 可以吃君王的肉, 千夫长的肉, 壮士的肉, 马和骑马者的肉, 并自主的, 为奴的, 小的大的, 众人的肉. (启示录 19: 17-18)

若不知道 “肉”, “君王”, “千夫长”, “壮士”, “马”, “骑马者”, “自主的”, “为奴的” 在内义上表示什么, 谁能明白这些话?

还有在撒迦利亚书:

祂必向列族讲和平, 祂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 从大河管到地极. 至于你,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 将你中间被掳而囚的人, 从坑中释放出来. (撒迦利亚书 9:10, 11)

这论及主. “与你立约的血” 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 是祂得荣耀后从祂身上出来的神圣本身. 这神圣也是那被称为圣灵的, 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 人若渴了, 可以到我这里来喝! 信我的人, 就如经上所说, 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 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 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 (约翰福音 7:37-39)

从主发出的神圣就是 “圣灵”, 这一点可见于约翰福音 (6:63).

此外, “血” 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 诗篇:

祂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欺压和强暴. 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 (诗篇 72:14)

“宝血” 表示他们将要领受的神圣. 启示录:

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 曾把他们的袍子洗了, 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 (启示录 7: 14)

又:

他们胜过那龙, 是因羔羊的血, 和他们所见证的道. 他们虽至于死, 也不爱惜性命. (启示录 12: 11)

今天的教会只知道此处 “羔羊的血” 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 因为人们以为他们唯独因主的十字架受难而得救, 祂被差到世上来就是要承受这一切; 而这种观点对简单人来说足够了, 因为他们不理解深层奥秘. 主的十字架受难是其试探的最后阶段, 祂凭这试探而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 (路加福音 24:26; 约翰福音 12:23, 27, 28; 13:31, 32; 17:1, 4, 5); 但此处启示录中 “羔羊的血” 和神性真理, 或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是一样的, 因而与刚才所说的 “立约的血” 是一样的; 关于这 “立约的血”, 在摩西五经中, 经上也记着说:

摩西又把约书拿过来, 在百姓耳边念; 他们说, 耶和华所吩咐的一切, 我们都必遵行和听从. 摩西就取了血来, 洒在百姓身上, 说, 看哪, 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血. (出埃及记 24:7-8)

“约书” 是指那时他们所拥有的神性真理, 这真理通过见证这种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血来确认.

在犹太教会的仪式中, 血没有其它含义, 只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 因此, 当百姓分别为圣时, 这种事就用血来完成. 如, 当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时, 血被抹在坛的四角, 剩下的都倒在坛脚那里, 又抹在右耳垂, 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拇指和他的衣服上 (出埃及记 29:12, 16, 20; 利未记 8:15, 19, 23, 30). 当亚伦进入幔子内的施恩座前时, 也要用指头在施恩座的东面弹血七次 (利未记 16:12-15). 其它一切献祭, 以及赎罪和洁净中的血也一样 (对此, 可参看以下经文出埃及记 12:7, 13, 22; 30:10; 利未记 1:5, 11, 15; 3:2, 8, 13; 4:6, 7, 17, 18, 25, 30, 34; 5:9; 6:27, 28; 14:14-19, 25-30; 16:12-15, 18, 19; 申命记 12:27).

正如 “血” 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神圣, “血” 和 “诸血” 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向它施暴的事物. 这是因为 “流无辜人的血” 表示向神圣之物施暴. 因此, 生活中的恶行和敬拜的亵渎行为都被称为 “血”. “血” 和 “诸血” 就表示这类事物, 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赛亚书:

主以公义的灵, 和洁净的灵, 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 又将耶路撒冷中杀人的血除净. (以赛亚书 4:3, 4)

同一先知书:

底们的水充满了血. (以赛亚书 15:9)

又:

因你们的手被血沾染, 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 他们的脚奔跑行恶, 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 他们的思想都是罪孽的思想. (以赛亚书 59:3, 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穷人灵魂的血. (耶利米书 2:34)

又:

这都因她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 他们在耶路撒冷城中流了义人的血. 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 又被血玷污, 以致人不能摸他们的衣服. (耶利米哀歌 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 见你滚在血中, 就对你说: 你虽在血中, 仍可存活; 我又对你说, 你虽在血中, 仍可存活. 那时我用水洗你, 洗净你身上的血, 又用油抹你. (以西结书 16:6, 9)

又:

人子啊, 你要与这流人血的城争竞吗? 当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 你因流了人的血, 就为有罪; 你做了偶像, 就玷污自己. 看哪! 以色列的首领各恃其膀臂, 在你中间流人之血. 在你中间有谗谤人, 流人血的; 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的. (以西结书 22:2-4, 6, 9)

摩西五经:

若有人在别处, 而不是会幕的坛上献祭, 就算为流人血; 就像他了血. (利未记 17:1-9)

以下经文中所提到的 “血” 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 约珥书:

在天上地上, 我要显出奇事, 有血, 有火, 有烟柱. 日头要变为黑暗, 月亮要变为血, 这都在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 (约珥书 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 月亮像血. (启示录 6: 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 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 海的三分之一部分变成血. (启示录 8: 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 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 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 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 它们就变成了血. (启示录 16: 3-4)

类似的意思出现在埃及的河, 池, 塘变成血的经文 (出埃及记 7:15-22) 中; 因为 “埃及” 表示自行进入属天的奥秘, 因而败坏, 否认并亵渎神性真理的记忆知识 (1164, 1165, 1186节). 在埃及所行的一切神迹都体现了这类含义. 变成血的 “河” 表示聪明和智慧的真理 (108, 109, 3051节); “水” 具有同样的含义 (680, 2702, 3058节), “源泉” 也是 (2702, 3096, 3424节); “海” 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事实真理 (即记忆知识的事)(28节). 经上还提到要 “变为血” 的 “月亮” 表示神性真理 (1529-1531, 2495, 4060节). 由此明显可知, 变为血的月亮, 海, 源泉, 水, 河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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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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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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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3. 至于 “肉”, 就至高意义而言, 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 也就是神性良善; 就代表意义而言, 它表示被神性人身的自我, 也就是其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 这个自我被称为天堂的自我, 天堂的自我本身唯独是主的, 被归给那些处于良善, 并因此处于真理的人. 天上的天使和那些内层, 即灵处于主国度的人就具有这种自我. 但在反面意义上, “肉” 表示人意愿的自我, 人意愿的自我本身无非是恶, 因没有被主复活而被称为死人; 因此, 这个人自己可以说是死的.

“肉” 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 因而表示神性良善. 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 人若吃这粮, 就必永远活着. 我所要赐的粮, 就是我的肉, 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 因此, 犹太人彼此争论说, 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 耶稣就对他们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 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 不喝人子的血, 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在末日我要叫他起来.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 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吃我肉, 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 我也住在他里面. 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 (约翰福音 6:51-56, 58)

很明显, 此处的 “肉” 表示主神性人身的自我, 因而表示神性良善, 祂的肉在圣餐中被称为 “圣体”. 在圣餐中, “圣体” 或 “肉” 表示神性良善; “血” 表示神性真理 (参看1798, 2165, 2177, 3464, 3735节). 由于饼与酒的含义, 和肉并血的一样, 也就是说, “饼” 是指主的神性良善, “酒” 是指祂的神性真理, 故饼与酒被吩咐取代了肉与血. 这就是为何主说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 我所要赐的粮, 就是我的肉; 吃我肉, 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 我也住在他里面. 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 的原因. “吃” 表示发生联系, 结合并变得人自己的 (2187, 2343, 3168, 3513, 3596节).

这在犹太教会中同样由以下条例来代表, 即: 亚伦和他儿子, 以及那些成圣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要吃祭肉, 这肉是神圣的 (出埃及记 12:7-9; 29:30-34; 利未记 7:15-21; 8:31; 申命记 12:27; 16:4). 因此, 若不洁净的人吃了那肉, 他必从民中被剪除 (利未记 7:21). 这些祭物被称为 “饼” (2165节); 祭肉被称为 “圣肉” (耶利米书 11:15; 哈该书 2:12), 和主国度中 “桌子上牺牲的肉” (以西结书 40:43, 那里描述了新圣殿), 以此明显表示在主国度中对主的敬拜.

就代表意义而言, “肉” 表示被主的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 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西结书: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 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当中, 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 赐给他们肉心. (以西结书 11:19; 36:26)

“他们肉体中的石心” 表示尚未复活的意愿和自我; “肉心” 表复活后的意愿和自我. “心” 是意愿之良善的代表 (参看2930, 3313, 3635节). 诗篇:

神啊, 你是我的神! 我要在早晨寻求你. 我的灵魂渴慕你, 我的肉体在干旱之地渴想你; 我因无水而疲乏. (诗篇 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 我的心, 我的肉体向生命之神欢呼. (诗篇 84:2)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 末后祂必站在尘土上; 我这些用皮包裹之物灭绝之后, 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 我自己要见祂, 亲眼观看, 并不像外人. (约伯记 19:25-27)

“用皮包裹” 表用属世层, 诸如死后人所拥有的那种 (3539节). “在肉体之外得见神” 表复活后的自我, 因此约伯说 “我自己要见祂, 亲眼观看, 并不像外人”. 众所周知, 在古教会, “肉” 表示自我, 并且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 (参看3540节), 相应地, 他照着那个时代的习俗通过有意义的符号论及这些事, 和论及许多其它事一样. 因此, 那些根据这段经文推断死尸本身会从四风被收聚, 并再次复活的人, 根本就不懂圣言的内义. 那些通晓内义的人知道自己会带着一具身体进入来世, 只是这具身体更加纯净. 在来世, 人们拥有更纯净的身体, 因为他们能看到彼此, 互相交谈, 享有一切感觉, 这些感觉就像肉体的, 不过更加敏锐. 人在世上所携带的身体是为世上的活动而设计的, 因而由肉和骨构成; 而灵人在来世所携带的身体是为来世的活动设计的, 不是由肉和骨构成, 而是由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构成 (3726节).

“肉” 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意愿的自我, 这自我本身无非是恶. 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以赛亚书: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 (以赛亚书 9:20)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 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 好像喝新酒一样. (以赛亚书 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自己儿子的肉, 女儿的肉, 各人吃同伴的肉. (耶利米书 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 由他们吃彼此的肉吧. (撒迦利亚书 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 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 也要吃女儿的肉. (利未记 26:28-29)

人意愿的自我, 也就是人自己的属世倾向以这种方式来描述, 是因为这自我无非是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 因而是反对真理和良善的仇恨, 由 “吃自己膀臂上的肉, 吃儿子的肉, 也要吃女儿的肉和同伴的肉” 来表示.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 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 你们聚集来赴 神的大筵席! 可以吃君王的肉, 将军的肉, 壮士的肉, 马和骑马者的肉, 并一切自由的, 为奴的以及大的, 小的, 所有人的肉. (启示录 19:17-18; 以西结书 39:17-20)

谁都能看出, “君王的肉, 将军的肉, 壮士的肉, 马和骑马者的肉, 并一切自由的, 为奴的所有人的肉” 不是指诸如此类的事物. 因此, “肉” 具有另外的含义, 只是这种含义迄今不人为知. 所指的是由虚假产生的邪恶和产生虚假的邪恶, 这些邪恶皆源于人意愿的自我. 这一点从此处所用的每个词明显看出来.

由于就内义而言, 由人认知的自我所产生的虚假由 “血” 来表示, 源于人意愿的自我的邪恶由 “肉” 来表示, 故主论到要重生的人时这样说:

凡接待祂的, 就是信祂名的人, 祂就赐他们权柄, 作神的儿女.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 不是从情欲生的, 也不是从人意生的, 乃是从神生的. (约翰福音 1:12-13)

由于这个原因, “肉” 一般表示全人类 (参看574, 1050节). 无论你说人也好, 还是说人的自我也好, 都是一回事.

就至高意义而言, “肉” 表示主的神性人身. 这一点从上述经文, 以及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约翰福音:

道成了肉身, 住在我们中间, 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 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约翰福音 1:14)

凡有血气的, 都凭这肉身, 即凭主的神性人身而复活; 也就是说, 每个人都通过将祂的爱归为己有而复活, 这种归为己有由 “吃人子的肉” (约翰福音 6:51-58) 和圣餐中的 “吃饼” 来表示, 因为饼是祂的圣体或肉 (马太福音 26: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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