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

 

出埃及記 22

Studie

   

1 牛或,無論是宰了,是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賠一

2 人若遇見挖窟窿,把打了,以至於,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

3 太陽已經出來,就為他有流血的罪。賊若被拿,總要賠還。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頂他所偷的物。

4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或羊,仍在他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賠還。

5 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裡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的田裡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

6 若點焚燒荊棘,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站著的禾稼,或是田園,都燒盡了,那點的必要賠還。

7 若將或家具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的家被去,若把到了,要加倍賠還;

8 不到,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

9 兩個人的案件,無論是為甚麼過犯,或是為牛,為,為羊,為衣裳,或是為甚麼失掉之物,有一人:這是我的,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

10 若將,或牛,或羊,或別的牲畜,交付鄰舍守,牲畜,或受傷,或被趕去,無見,

11 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裡未曾拿鄰舍的物,本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

12 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裡被去,他就要賠還本主;

13 若被野獸撕碎,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所撕的不必賠還。

14 若向鄰舍甚麼,所的或受傷,或,本主沒有同在一處,總要賠還;

15 若本主同在一處,他就不必賠還;若是雇的,也不必賠還,本是為雇價的。

16 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他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他為妻。

17 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來。

18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

19 凡與淫合的,總要把他治

20 祭祀別,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21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也作過寄居的。

22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

23 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他們的哀聲,

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25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26 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

27 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甚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28 不可毀謗;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29 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我。

30 你牛頭生的,也要這樣;當跟著母,第八要歸我。

31 你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你們不可,要丟給

   

Ze Swedenborgových děl

 

属天的奥秘 # 1001

Prostudujte si tuto pasáž

  
/ 10837  
  

1001. “血” 表仁爱. 这从很多事上清楚可知. 因此, 它表重生的属灵之人从主那里接受的新意愿部分, 这新意愿与仁爱完全相同, 因为它是由仁爱形成的. 事实上, 仁爱, 或爱是意愿的本质或生命, 因为没人会说, 他意愿某事, 除非他乐在其中或热爱它. 当人说他思考某事的时候, 并不意味着他意愿这件事, 除非意愿隐含在思考中. 属仁爱的这个新意愿在此就是 “血”, 这意愿不是人的, 而是在人里面的主的. 由于它是主的, 所以它永不可与人的意愿之物混在一起, 前面说过, 人的意愿极其污秽. 正因如此, 在代表性教会中, 人们不可吃带灵魂的肉或血, 也就是说, 不可将这二者混在一起. “血” 表仁爱, 故表神圣之物; “肉” 表人的意愿, 故表亵渎之物. 这些事物是对立的, 所以完全分离, 人们被禁止吃血. 因为那时 “吃带血的肉” 在天堂代表亵渎, 或将神圣之物和亵渎之物混在一起; 在天堂, 这种代表只会以恐怖攻击天使. 因为那个时代, 发生在这个教会成员中的一切事件, 都会照着这类事所象征的内义而在天使当中被转化为相应的属灵的表现形式.

由于一切事物的性质皆取决于它们所涉及的那个人的性质, 所以 “血” 的含义也是如此. 当涉及重生的属灵之人时, “血” 表对邻之仁或爱; 当涉及重生的属天之人时, 它表对主之爱; 但当涉及主时, 它表其整个人的本质, 因而表爱本身, 也就是祂对人类的怜悯. 所以, 由于 “血” 一般表爱和属爱之物, 故它表唯独属主的天堂之物; 因而涉及人时, 它表人从主那里接受的属天之物. 重生的属灵之人从主那里接受的属天之物是属天-属灵的, 对此, 蒙主慈悲, 将在别处予以阐述.

“血” 表属天之物, 在至高义上表主的人之本质, 因而表爱本身, 或祂对人类的怜悯. 这从代表性的犹太教会被要求取点血以示圣洁明显看出来. 由于这个原因, 血被称为 “立约的血”. 它被洒在那百姓身上, 并且连同膏油被洒在亚伦和他的儿子身上. 一切燔祭和祭物的血被洒在祭坛上面和周围 (出埃及记 12:7, 13, 22-23; 24:6, 8; 利未记 1:5, 11, 15; 4:6-7, 17-18, 25, 30, 34; 5:9, 16:14-15, 18-19; 民数记 18:17; 申命记 12:27).

由于所取之血如此神圣, 而人的意愿却如此不洁, 所以他们严厉禁止吃血, 因为这代表亵渎神圣之物. 如摩西书: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 脂油和血都不可吃. 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利未记 3:17)

“脂油” 在此表属天的生命, “血” 表属天-属灵的生命. 属天-属灵之物就是来自属天源头的属灵之物. 如在上古教会, 对主的爱是属天的, 因为这爱已植入在他们的意愿中; 其属天-属灵之物则是由这爱而来的信 (对此, 参看30-38, 337, 393, 398节). 然而, 对属灵之人而言, 属天之物并不存在, 他只有属天-属灵之物, 因为仁被植入在其心智的觉知部分. 摩西书: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 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 倘若有吃血的, 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 把他从他的民中剪除, 因为肉身的灵魂是在血中, 我把这血赐给你们, 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灵魂赎罪, 因血本身有灵魂, 所以能赎罪. 一切血肉之躯的灵魂, 就在血中; 凡吃了血的, 必被剪除. (利未记 17:10, 11, 14)

此处明确说明了肉体的灵魂在于血, 肉体的灵魂就是血, 或属天之物, 即神圣之物, 也就是主的物.

又:

只是你要心意坚定, 不可吃血, 因为血是灵魂, 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 (申命记 12:23-25)

从这些话同样清楚看出, 血被称为灵魂, 即属天的生命, 或属天之物, 以那个教会的燔祭和祭物来代表. 同样, 不可将属天之物, 即主的自我中心, 与人的自我中心相混合, 唯独主的自我中心是属天和神圣的, 而人的自我中心是不洁的. 这一点也是以下命令所代表的, 即他们不可献上带有发酵之物的祭物的血 (出埃及记 23:18; 34:25).

发酵之物表败坏和污秽之物.

血被称为灵魂, 并表仁爱的圣洁, 在犹太教会中, 爱的圣洁用血来代表. 其原因在于, 肉体的生命在于血. 由于肉体的生命在于血, 所以血是它的终级灵魂, 以致血因此被称为肉体灵魂, 或人的肉体生命所居之地. 由于在代表性教会中, 内在事物用外在事物来代表, 故灵魂或属天的生命用血来代表.

  
/ 10837  
  

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