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天的奥秘 # 8972
8972. 出埃及记 21:1. 你在他们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些表那些外层真理, 就是诸如在有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在之地以一种文明的状态存在, 并从属于天上秩序的内在真理流出的那种真理. “在他们面前所要立的典章” 表示这些事, 这一点从 “典章” 的含义清楚可知, “典章” 是指真理 (参看2235, 6397, 7206, 8685, 8695节). “典章” (judgments) 之所以指真理, 是因为一切审判都是通过真理实现的; 故在圣言中, “施行审判” 表示实行真理, 也就是根据真理审判. 但复数形式的 “典章” 表示文明的法律, 因而表示诸如以一种文明的状态存在的那种外层真理. 之所以 “在有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在之地”, 是因为这些真理容纳并包含了那些属于天上秩序的真理在自己里面, 这从它们的内义可以看出来.
主给以色列人所制定并吩咐他们遵守的律法, 分为诫命, 典章和律例. 属于生命的律法被称为 “诫命”; 属于文明状态的律法被称为 “典章”; 属于敬拜的律法被称为 “律例”. 至于具体的 “典章”, 它们是诸如本章和随后几章所包含的那类律法. 它们是为一个其中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由外在事物来代表的教会里的律法服务的; 而不是为一个像基督教会那样其中内在事物不再由外在事物来代表的教会里的律法服务. 这是因为内在事物已经向该教会的人们揭示了, 因此与天堂的交流是通过内在事物, 而不是像以前那样通过外在事物实现的. 这就是基督教会成员不必遵守外在要求被, 即所谓的 “典章” 和 “律例”, 只遵守内在要求的原因. 尽管如此, 神圣仍保留在它们里面, 因为它们包含神圣真理在里面, 就像圣言中关于祭祀的每一个命令一样. 这些东西尽管已经废除, 但因包含在它们里面并由它们来代表的神性事物而仍为圣言的神圣事物. 因为当一个基督徒读到它们时, 在它们里面并由它们所代表的神性事物就在天上被感知到, 并以神圣之物充满天使, 同时还通过来自天使的流注充满读者本人, 尤其当读者自己同时也在思想它们里面的神性事物的时候. 由此明显可知, 甚至连旧约圣言也是最为神圣的.
主所制定并吩咐以色列人遵守的律法分为涉及生命的 “诫命”, 涉及文明状态的 “典章” 和涉及敬拜的 “律例”, 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 你去对他们说: 你们回帐棚去吧! 至于你, 可以站在我这里, 我要将你所应当教训他们的一切诫命, 律例, 典章都对你讲说, 使他们遵行. (申命记 5:28, 30, 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教训你们的诫命, 律例, 典章. (申命记 6:1)
又:
所以, 你要谨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 律例, 典章, 遵行它们. (申命记 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 不行在我的典章中; 亵渎我的律例, 不遵守我的诫命, 我就要用杖责罚他们的过犯. (诗篇 89:30-32)
此外, 一切律法, 只要属于代表性教会, 一般被称为 “典章” 和 “律例”, 如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哪, 现在你们要听从我所教训你们的律例典章, 遵行它们. 又哪一大民族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 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立的这一切律法呢? (申命记 4:1, 8; 5:1)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将我的典章变成邪恶, 过于列族; 干犯我的律例, 过于她四围的列地. 因为他们弃掉我的典章, 没有行在我的律例中. (以西结书 5:6, 7)
又:
要让他们行在我的律例中, 谨守我的典章, 按诚实行事. (以西结书 18: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如利未记 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 26:17; 以西结书 11:12, 20; 20:11, 13, 25; 37:24).
以西结书 18
2
你们在以色列地怎麽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
3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
4
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6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他,
7
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8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9
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0
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说之善,反行其中之恶,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并玷污邻舍的妻,
11
a
12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13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原文是血)必归到他身上。
14
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有古卷:思量),不照样去做;
15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
16
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17
缩手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18
至於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19
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20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21
恶人若回头离开所做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23
主耶和华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麽?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麽?
24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麽?他所行的一切义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恶死亡。
25
你们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们当听,我的道岂不公平麽?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麽?
27
再者,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将性命救活了。
28
因为他思量,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29
以色列家还说: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岂不公平麽?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麽?
30
所以主耶和华说: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人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