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文本

 

何西阿书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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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和华对我:你再去一个淫妇,就是她情人所的;好像以色列人,虽然偏向别,喜葡萄饼,耶和华还是他们。

2 我便用十五舍客勒,大麦一贺梅珥半,买她归我。

3 我对她:你当多日为我独居,不可行淫,不可归别为妻,我向你也必这样。

4 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独居,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无以弗得,无中的神像。

5 以色列人必归回(或译:回心转意),寻求他们的耶和华和他们的王大卫。在末的日子,必以敬畏的心归向耶和华,领受他的恩惠。

   

来自斯威登堡的著作

 

属天的奥秘#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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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2. “你们去摘下你们妻子, 儿女耳上的金耳环” 表从圣言的字义中提取出诸如支持外在的爱和由这些爱所产生的主要观念或原则的那类事物或这些爱的直接后代. 这从 “摘下”, “耳上的金耳环”, “妻子”, “儿” 和 “女” 的含义清楚可知. “摘下” 是指提取出来, 在此是指从圣言字义中提取出来, 因为这字义是论述的主题. “耳上的金耳环” 是对外在的爱之快乐的顺从和辨别的象征性代表, 因为 “耳” 表示顺从和辨别, “金” 表示爱之良善, 在此表示外在的爱之快乐; 因此, “金耳环” 是这种顺从和辨别的象征性代表; “耳” 表示顺从和辨别 (参看2542, 4652-4660, 8990, 9397, 10061节), “金” 表示爱之良善 (1551, 1552, 5658, 6914, 6917, 9510, 9874, 9881节); 故当论及外在的爱, 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时, “金” 表示这些爱的快乐, 因而表示邪恶 (8932节); “耳环” 由此而为顺从和辨别的象征性代表 (4551节). “妻子” 是指教会的良善 (3160, 4823, 6014, 7022, 8337节), 故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教会的邪恶 (409节). “儿 (子)” 是指真理, 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 (489, 491, 533, 1147, 2623, 2803, 2813, 3373, 3704, 4257, 6583, 6584, 9807节). “女 (儿)” 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 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虚假和邪恶的情感 (参看2362, 3963, 6729节). 由此明显可知, “摘下你们妻子, 儿女耳上的金耳环” 表示从圣言的字义中提取出诸如被辨别出是顺从或支持外在的爱之快乐或由这些爱所产生的主要观念或原则的那类事物.

“耳环” 是顺从和辨别的象征, 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何西阿书: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大大争辩, 因为她不是我的妻子, 叫她除掉脸上的淫乱, 免得我把她剥光, 让她赤身露体, 使她如旷野, 我不怜悯她的儿女. 因为她说, 我要随从我的爱人, 我的饼, 水, 羊毛, 麻都是他们给的. 她不知道是我给她五谷, 新酒和油, 又加增她的银子; 他们却用金子制造巴力. 我也必使她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荒废. 我必追讨她给诸巴力烧香, 佩带耳环和别样妆饰, 随从她的爱人, 却忘记我的日子. (何西阿书 2:1-13)

“给诸巴力烧香, 佩带耳环” 是指将巴力当作神来敬拜, 并顺从它们.

这一章的前面部分也被引用, 好叫人们由此可以看出圣言的外在意义若离了内在意义是什么样, 若与内在意义一起又是什么样, 从而看出那些只看脱离内在之物的外在陈述的人是如何理解圣言的, 而那些从内在之物的视觉来看外在陈述的人又是如何理解圣言的. 那些只看脱离内在之物的外在陈述的人若不照着字义来理解, 就无法明白这些话. 也就是说, 他们认为这些话的意思是, 如字面所示, 他们要与以色列人的母亲争辩; 耶和华不再把她当作妻子来爱; 她若不除掉自己身上的淫乱, 就会被剥光, 赤身露体, 如旷野一样; 耶和华不会怜悯她的儿女, 因为她说, 她要随从她的爱人, 就是那给她饼, 水, 羊毛和麻的; 她不知道是耶和华给她五谷, 新酒和油, 又加增她的银子; 他们却用金子制造巴力; 因此, 她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要荒废; 必有追讨临到她, 因为她给诸巴力烧香, 佩带耳环和别样妆饰, 随从她的爱人或奸夫, 忘记耶和华.

这一切都是字义, 那些只看脱离内在意义的外在陈述的人就是如此理解圣言的, 因为如今的犹太人, 以及一些基督徒就是如此理解圣言的. 但这并不是圣言的真正含义, 凡拥有某种程度的光照之人都能看出这一点. 所有这些事物都是指着 “母亲” 说的, 而这些人将 “母亲” 理解为存在于这个民族当中的那种教会, 而非一位母亲. 他们认为指着她所说的每一个事物都表示与教会有关的某种事物; 因为所有这些事物都是从所说的第一个事物或提出的第一个主题开始按次序进行的. 这就是他们如何对待 “淫乱”, “爱人”, “儿女”, “饼, 水, 羊毛, 麻, 五谷, 新酒, 油, 银, 金”, 之后的 “葡萄树和无花果树”, 以及 “香” 和 “耳环” 的 .

至于这些事物的每一个都表示什么, 这只能从内义, 而非其它源头获知. 就内义而言, “母亲” 和 “妻子” 表示教会; “让她赤身露体如旷野” 表示让它没有任何爱之良善或信之真理; 它将要丧失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由 “儿女”, “饼和水”, “羊毛和麻”, “五谷, 新酒, 银和金”, 最后由 “葡萄树和无花果树” 来表示. 源于顺从取代真理和良善的虚假和邪恶的敬拜本身由 “给诸巴力烧香, 佩戴耳环和别样妆饰” 来表示. “母亲” 表示教会 (参看289, 2691, 2717, 4257, 5581节); “妻子” 也表示教会 (252, 253, 409, 749, 770, 7022节); “她赤身露体” 表示被剥夺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 (9960节); “旷野” 表示没有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种状态 (2708, 3900, 4736, 7055节); “淫乱” 表示对真理的歪曲 (2466, 2729, 4865, 8904节), 因此 “爱人” 表示那些歪曲的人; “儿子” 表示真理, 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 (489, 491, 533, 1147, 2623, 2803, 2813, 3373, 3704, 4257, 6583, 6584, 9807节); “饼和水” 表示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 (9323节); “羊毛” 表示外在人中的良善 (9470节); “麻” 表示外在人中的真理 (7601, 9959节); “五谷” 表示能从中获得真理的良善 (5295, 5410, 5959节); “新酒” 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 (3580节); “油” 表示属天良善 (9780, 10261节); “银” 表示真理, “金” 一般表示良善 (1551, 1552, 5658, 6914, 6917, 9881节); “葡萄树” 表示内在的属灵教会 (1069, 6376, 9277节); “无花果树” 表示该教会的外在良善 (217, 4231, 5113节); “烧香” 表示敬拜 (10177, 10298节); “耳环” 是顺从的一个象征性代表 (4551节); 因此, “佩戴耳环” 表示献上顺从.

当理解上面所列出的这一切实体, 而不是理解字面上的陈述, 或与用来表示它们的人, 物一起来理解时, 在一个属灵层面上所辨别出来的圣言的性质, 因而它里面的灵的性质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凡阅读圣言的人都被主保持在这层意义上; 但除了那些内层打开的人外, 没有人能接纳并领受它. 这些人因在自己所拥有的认知或知识范围内接纳它, 所以照着他们的理解, 也就是以他们的理解力能通过他们所拥有的认知或知识被光照的程度和方式而领受它. 除此之外, 他们一般也被圣言所发出的神圣深深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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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

来自斯威登堡的著作

 

属天的奥秘#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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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 “儿” 是指神圣真理, “父” 是指神圣良善. 这从 “儿” 和 “父” 的含义, 以及真理通过良善孕育和生出清楚可知: “儿” 是指真理 (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 “父” 是指良善. 前面多次说明, 真理只能通过良善存在并彰显. 此处, “儿” 表神圣真理, “父” 表神圣良善. 这是因为, 神性本质与人性本质, 并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融合就是良善与真理, 并真理与良善的神圣婚姻, 天上的婚姻就出自这神圣婚姻. 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 既如此, 那么除了祂是一切善与真的存在与彰显, 也就是说, 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外, 人们不可能以其它任何概念来理解祂. 良善本身是父, 真理本身是子. 由于神圣婚姻是良善与真理, 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 故父在子里面, 子在父里面, 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 我在父里面, 父在我里面, 你不信吗? 你们当信我, 我在父里面, 父在我里面. (约翰福音 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 我若不行我父的事, 你们就不必信我; 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 父在我里面, 我也在父里面. (约翰福音 10:37, 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 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 你的也是我的; 使他们都合而为一. 正如你父在我里面, 我在你里面. (约翰福音 17:9, 10, 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 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 神既然在人子身上得了荣耀, 也要在自己身上荣耀人子. 父啊, 荣耀你的儿子, 使儿子也荣耀你. (约翰福音 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融合的性质, 也就是说, 它是相互交替的, 即是一种互相融合. 这就是被称为神圣婚姻的融合, 天上的婚姻便由此降下, 该融合就是主在天上的国度本身, 在约翰福音中被论及如下:

到那日, 你们就知道我在我父里面, 你们在我里面, 我在你们里面. (约翰福音 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 使他们都合而为一, 正如你父在我里面, 我在你里面. 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 我在他们里面, 你在我里面; 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 我也在他们里面. (约翰福音 17: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 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 (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节等).

由于神圣良善没有神圣真理不可能存在和彰显, 神圣真理没有神圣良善也是如此, 这二者彼此在对方里面, 互相回应, 故显而易见, 神圣婚姻自永恒就存在, 也就是说, 父在子里面, 子在父里面, 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父啊, 现在求你使我同你自己享荣耀, 就是未有世界以先, 我同你所有的荣耀. (约翰福音 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也生在时间中, 生在时间中的和被荣耀的是一回事. 正因如此, 主才多次说, 祂要到差祂来的父那里去, 也就是说, 祂要回到父那里去. 约翰福音:

太初有道 (“道” 或圣言就是神圣真理本身), 道与神同在, 道就是神; 这道太初与神同在. 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 凡被造的, 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 道成了肉身, 住在我们中间, 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 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 (约翰福音 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 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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