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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基督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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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天國與新教會的信仰, 就總體而言, 概述如下:

永恆之主耶和華, 降臨人間征服地獄, 並榮耀祂的人身; 若非如此, 無人能被拯救; 信祂的人得拯救。

以上被稱為該信仰的總體形式, 是信仰的普遍原則。信仰的普遍原則必存於信仰的整體和細節之中。上帝的本質和位格是一, 聖三一集於這一, 這一就是主耶穌基督, 這是信仰的一個普遍原則。若非主降臨人間, 則無人得救, 這是信仰的一個普遍原則。主降臨人間(那時地獄勢力侵犯人間), 藉著與地獄爭戰並戰勝制服它, 從而移除地獄, 使其歸入秩序並服從於祂, 這是信仰的一個普遍原則。主降臨人間, 榮耀祂在人間所取之人, 就是將這人與神性聯合, 從而永遠地保持地獄歸入秩序並服從於祂; 這樣的聯合唯有藉著祂所取之人被准許接受各樣的試探而得以成就, 甚至最後接受終極的試探——十字架受難, 祂忍受並得勝了; 這是信仰的一個普遍原則。這些是關於主這方面信仰的幾個普遍原則。

關於我們人這方面:

人應當信主, 因為通過信主, 人得以與主聯合, 從而被得拯救。信主就是篤信主施行拯救; 因為唯有那些過良善生活者方有如此信心, 因而這也是信祂之意。主在約翰福音中教導: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約翰福音6:40)。在另一處: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見永生; 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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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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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书 33: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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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当那日子,那时候,我必使大卫的苗裔长起来;他必在上施行公平和公

16 在那日子犹大必得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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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启示录 #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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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 没有人能学这歌”表除了被主接入这新天堂的基督徒外, 基督徒当中没有其他人能理解, 因而出于爱和信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 “这歌”表示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赞颂(279, 617节) ; “学”表示在自己里面从内领悟的确如此, 也就是理解, 从而接受和承认; 否则, 学了也是没学, 因为他没有保留下来. “十四万四千人”表示那些承认唯独主为天地之神的人(612节). 基督徒当中没有其他人能学这歌, 也就是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 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了这样的观念:彼此不同的神性三位格是存在的; 因为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教导说:“父一位, 子一位, 圣灵亦一位”; 还有“父是神, 子是神, 圣灵亦是神”; 尽管又补充说:这三者为一, 然而, 他们在思想上却将神性本质一分为三, 而神性本质是无法分割的; 由于这个原因, 他们靠近父, 因为父排在第一位. 此外, 教会的领袖们教导说, 他们要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差派圣灵; 这巩固了他们三的观念, 以致他们无法将子视为神, 与父同等, 且与父为一, 而是将子等同于其他任何凡人, 尽管就其人身而言, 子就是公义, 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 23:5, 6; 33:15, 16).

由于他们的这种思想观念, 导致他们无法理解生在世间的这位主怎么可能是天地之神, 更不理解祂就是那独一神, 哪怕他们曾听到并诵读前面(613节) 所引用的一切经文, 还有以下经文:

凡父所有的, 都是我的. (约翰福音 16:15; 12:4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 (约翰福音 13:3)

父啊, 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 你的也是我的. (约翰福音 17:1-3, 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 (马太福音 28:18 )

还有:

祂从父耶和华成孕, 因而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 (路加福音 1:34, 35, 38)

因此, 神性本质本身是祂的; 此外在其它地方也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 谁都能看出, 这些话都是指着那生在世上的主说的; 又如:

祂与父为一; 祂他在父里面, 父在祂里面, 人看见了祂, 就看见了父. (约翰福音 10:28, 38; 14:6-11)

他们也许听过并读过这些话, 然而却无法放弃那从小就孕育, 后来又通过他们的老师在他们里面加以确认的观念; 这种观念关闭了他们的理性官能, 以致他们看不到, 即不能理解主的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 真理, 生命, 若不藉着我, 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约翰福音 14:6)

人进羊圈, 不从门进去, 倒从别处爬进去, 那人就是贼, 就是强盗; 我就是门, 凡从我进来的, 必然得救. (约翰福音 10:1, 9)

他们也不明白, 主荣耀了祂的人身, 也就是将这人身与父的神性, 也就是自成孕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相结合, 以便人类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成为可能. 这就是主降世, 并荣耀祂人身的原因, 主在约翰福音充分教导了这一点; 因为祂说:

到那日, 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 你们在我里面, 我也在你们里面. (约翰福音 14:20)

常在我里面的, 我也常在他里面, 这人就多结果子; 因为离了我, 你们就不能作什么; 人若不常在我里面, 就像枝子扔在火里烧了. (约翰福音 15:5, 6)

我为他们的缘故, 自己分别为圣, 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 使所有人都合而为一, 正如你父在我里面, 我在你里面, 我在他们里面, 你在我里面. (约翰福音 17:19, 21, 23, 26; 6:56等)

由此明显可知, 主降世并荣耀祂的人身, 其目的是为了人与父神在祂里面并通过祂结合, 因此当靠近主. 这一点也是主经常说的话所确认的, 即:“人必须信祂, 好得永生”(参看553节).

谁看不出, 这一切是主指着在其人身里面的祂自己说的; 若非祂的人身是神性, 祂永远不会说, 也不可能说, 祂在人里面, 人在祂里面, 并且必须要信祂, 以便他们得永生. “奉主的名求父”(约翰福音 15:16; 16:23) 意思不是说直接靠近父神, 也不是说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祈求, 而是说靠近主, 并通过祂靠近父, 因为父在子里面, 他们为一, 正如祂自己所教导的. 这才是“奉主名”求所表示的; 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能明显看出来:

不信子的人, 罪已经定了, 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约翰福音 3:17, 18)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 是神的儿子, 并且叫你们信了祂, 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约翰福音 20:31)

耶稣说, 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 就是接待我, 凡接待我的, 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路加福音 9:4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 我必成就. (约翰福音 14:13, 14)

此处还有其它地方提到“奉主的名”(马太福音 7:22; 18:5, 20; 19:29; 23:39; 马可福音 9:37; 16:17; 路加福音 13:35; 19:38; 24:47; 约翰福音 1:12; 2:23; 5:43; 12:13; 15:16; 16:23-24, 26-27; 17:6). “神的名”和“父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参看81, 165, 5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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