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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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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和華在西乃摩西

2 你曉諭以色列人:你們到了我所賜你們那的時候,就要向耶和華守安息。

3 年要耕種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園,收藏地的出產。

4 第七年,要守聖安息,就是向耶和華守的安息,不可耕種田,也不可修理葡萄園

5 遺落自長的莊稼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這年,要守聖安息。

6 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給你和你的僕人、婢女、雇工人,並寄居的外人當食物。

7 這年的土產也要給你的牲畜和你上的走當食物。

8 你要計算個安息年,就是年。這便為你成了個安息年,共是四十年。

9 當年七初十日,你要大發角聲;這日就是贖罪日,要在遍發出角聲。

10 第五十年,你們要當作年,在遍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這年必為你們的禧年,各要歸自己的產業,各歸本

11 第五十年要作為你們的禧年。這年不可耕種;地中自長的,不可收割;沒有修理的葡萄樹也不可摘取葡萄。

12 因為這是禧年,你們要當作年,地中自出的土產。

13 這禧年,你們各要歸自己的地業。

14 你若甚麼給鄰舍,或是從鄰舍的中買甚麼,彼此不可虧負。

15 你要按禧年以的年數向鄰舍買;他也要按年數的收成給你。

16 年歲若多,要照數加添價值;年歲若少,要照數減去價值,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給你。

17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只要敬畏你們的,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18 我的律例,你們要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謹守,就可以在那上安然居住

19 必出土產,你們就要飽,在那上安然居住

20 你們若: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也不收藏土產,甚麼呢?

21 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地便生年的土產。

22 第八年,你們要耕種,也要陳糧,等到第九年出產收的時候,你們還陳糧。

23 不可永,因為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

24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也要准人將贖回。

25 你的弟兄(弟兄是指本國人說;下同)若漸漸窮乏,了幾分地業,他近的親屬就要把弟兄所贖回

26 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他自己漸漸富足,能夠贖回

27 就要算出地的年數,把餘剩年數的價值還那買主,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28 倘若不能為自己得回所賣的,仍要存在買主的裡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業要出買主的,自己便歸回自己的地業。

29 城內的住宅了以後,一年之內可以贖回;在一整年,必有贖回的權柄。

30 若在一整年之內不贖回,這城內的房屋就定準永歸買主,世世代為業;在禧年也不得出買主的手。

31 房屋在無城牆村莊裡,要看如鄉下的田一樣,可以贖回;到了禧年,都要出買主的手。

32 然而利未人所得為業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隨時贖回。

33 若是一個利未人不將所賣的房屋贖回,是在所得為業的城內,到了禧年就要出買主的手,因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們在以色列人中的產業。

34 只是他們各城郊野之地不可,因為是他們永遠的產業。

35 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

36 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

37 他,不可向他取利;他,也不可向他多要。

38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曾領你們從埃及出來,為要把迦南你們,要作你們的

39 你的弟兄若在你那裡漸漸窮乏,將自己給你,不可叫他像奴僕服事你。

40 他要在你那裡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樣,要服事你直到禧年。

41 到了禧年,他和他兒女要離開你,一同出去歸回本家,到他祖宗的地業那裡去。

42 因為他們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領出來的,不可為奴僕。

43 不可嚴嚴的轄管他,只要敬畏你的

44 至於你的奴僕、婢女,可以從你四圍的國中買。

45 並且那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和他們的家屬,在你們上所生的,你們也可以從其中買人;他們要作你們的產業。

46 你們要將他們遺留給你們的子孫為產業,要永遠從他們中間揀出奴僕;只是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你們不可嚴嚴的轄管。

47 住在你那裡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漸漸富足,你的弟兄卻漸漸窮乏,將自己給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

48 了以,可以將他贖回。無論是他的弟兄,

49 或伯叔、伯叔的兒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贖他。他自己若漸漸富足,也可以自贖。

50 他要和買主計算,從自己的那年起,算到禧年;所的價值照著年數多少,好像工人每年的工價。

51 若缺少的年數多,就要按著年數從買價中償還他的贖價

52 若到禧年只缺少幾年,就要按著年數和買主計算,償還他的贖價。

53 他和買主同住,要像每年雇的工人,買主不可嚴嚴的轄管他。

54 他若不這樣被贖,到了禧年,要和他的兒女一同出去。

55 因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是我從埃及領出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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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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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0. “假若在那里找到二十个呢” 表即使没有任何争战存在, 但仍有良善存在. 这从 “二十” 的含义清楚可知. 如前面各处所阐述和说明的 (参看2252节), 圣言中提及的一切数字都表示真实事物和状态, “二十” 也是. “二十” 所表示的, 可从它的得出, 也就是十的两倍看出来. 在圣言中, “十” 和 “十分之一” 一样, 也表示余留, 以此表示从婴孩直到临终, 主在人里面所植入的一切良善与真理. 下一节经文会论述这类余留. 十的两倍, 或两个十, 也就是二十, 和十的含义一样, 只是等级更高, 也就是表示良善.

余留表示三种良善, 即婴孩的良善, 无知的良善和聪明的良善. 婴孩的良善是指从人一出生直到他开始接受教导并知道些东西的年纪, 被注入到他里面的良善. 无知的良善是在他正接受教导并知道些东西时被注入的. 聪明的良善则是在他有能力反思何为良善, 何为真理时被注入的. 从婴幼儿到十岁, 婴孩的良善一直存在于人身上; 从十岁到二十岁, 无知的良善一直存在于他身上; 他从二十岁开始变得理性, 具有反思良善与真理的能力, 并为自己获得聪明的良善.

无知的良善就是 “二十” 所表示的, 因为那些处于无知良善的人还没有进入任何试探. 在具有反思能力, 并以自己的方式觉察良善与真理的性质之前, 没有人被试探. 此前的那两节论述了那些已通过试探获得良善之人, 而本节则论述那些没有经历试探, 但仍具有良善之人.

正是由于那些拥有这种良善, 也就是所谓的无知良善之人以 “二十” 来表示, 所以凡从埃及出来的人都算 “二十岁” 以外的, 或照经上说的, “能出去打仗的”, 以他们来表示那些不再处于无知良善中的人, 他们在民数记中有所提及 (民数记 1:20, 24, 26, 28, 30, 32, 34, 38, 40, 42, 45; 26:4) . 经上还提到, 凡二十岁以外的都死在旷野中 (民数记 14:29; 32:10–11), 因为罪恶算在他们头上, 他们代表那些在试探中屈服的人. 还有, “从五岁到二十岁”, 男子估定 “二十舍客勒” (利未记 27:5); “从二十岁到六十岁”, 男子估定五十舍客勒 (利未记 27:3).

至于上述各种良善, 即婴孩的良善, 无知的良善和聪明的良善, 情况乃是这样: 聪明的良善是最好的, 因为这是智慧的属性; 先于它的良善, 也就是无知的良善事实上也是好的, 只是由于它里面只有少许聪明, 故它不能被算作智慧的良善; 至于婴孩的良善, 它本身的确是好的, 但不如另外两种好, 因为智慧真理尚未与其联结, 因此, 它还没变成智慧的良善, 只不过是能变得如此的一个平台, 因为它是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 这种认知能使人变得像人那样智慧. 表示纯真的婴孩本身并不属于婴孩, 而是属于智慧, 这一点可从本章末尾关于来世的小孩子的说明看得更清楚.

在本节, “二十” 如前面所说的, 只表示无知的良善. 这种良善如前所述, 不仅是那些二十岁以下之人的特征, 而且还与所有具有仁之善, 同时对真理无知之人同在. 后者包括教会中那些具有仁之良善, 却出于种种原因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的人. 很多虔诚思想神, 对邻友善的人, 以及所有在教会之外, 被称为外邦人, 但同样活在仁之善中的人也是这种情形. 这种人, 无论教会内的还是教会外的, 虽然不具有信之真理, 然而仍具有良善, 故在来世和小孩子一样能接受信之真理. 其认知尚未被虚假原则败坏, 其意愿也没有被罪恶生活强化, 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虚假与邪恶. 而且, 仁爱的生命具有这样的性质, 无知的邪恶与虚假很容易被折向真理与良善. 但那些确认违背真理之物, 同时在违背良善之物中过生活的人则不然.

在圣言其它地方, “十分之二” 表良善, 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 所预备的无酵饼或陈设饼每个用面 “十分之二” (利未记 24:5), 这 “十分之二” 就表示属天的良善和源于此的属灵良善, 而与公绵羊一同献上的素祭所用的 “十分之二” (细面) 表示属灵的良善 (民数记 15:6; 28:12, 20, 28; 29:3, 9, 14). 蒙主的神圣怜悯, 这些事将在别处予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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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