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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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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撒雅各來,給他祝福,並囑咐他: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

2 你起身往巴旦亞蘭去,到你外祖彼土利家裡,在你母舅拉班的女兒中娶一女為妻。

3 全能的神賜福給你,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族,

4 將應許亞伯拉罕的福賜你和你的後裔,使你承受你所寄居的為業,就是亞伯拉罕的

5 以撒打發雅各走了,他就往巴旦亞蘭去,到亞蘭人彼土利的兒子拉班那裡。拉班雅各以掃的母舅。

6 以掃以撒已經給雅各祝福,而且打發他往巴旦亞蘭去,在那裡娶妻,並見祝福的時候囑咐他說: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

7 又見雅各從父母的話往巴旦亞蘭去了,

8 以掃就曉得他父親以撒不中迦南的女子,

9 便往以實瑪利那裡去,在他二妻之外又娶了瑪哈拉為妻。他是亞伯拉罕兒子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

10 雅各出了別是巴,向哈蘭走去;

11 到了一個地方,因為太陽落了,就在那裡住宿,便拾起那地方的一塊石頭枕在頭,在那裡躺臥睡了,

12 夢見一個梯子立在上,梯子的頂著,有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來。

13 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或作站在他旁邊),: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也是以撒的;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你和你的後裔。

14 你的後裔必像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開展;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

15 我也與你同在。你無論往那裡去,我必保佑你,領你歸回這地,總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

16 雅各睡醒了,耶和華真在這裡,我竟不知道

17 就懼:這地方何等可畏!這不是別的,乃是的殿,也是

18 雅各起來,把所枕的石頭立作柱子,澆在上面。

19 他就給那地方起名伯特利(就是神殿的意思);但那地方起先名路斯。

20 雅各許願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上保佑我,又我食物衣服穿,

21 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

22 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的殿,凡你所賜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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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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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5. “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 向她尽你作小叔的本分” 表好叫它 (即教会的代表) 能得以延续. 这从 “与哥哥的妻子同房, 向她尽小叔的本分” 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与哥哥的妻子同房, 向她尽小叔的本分” 是指保存和延续构成教会之物. 摩西律法上规定, 若有人去世的时候没有子女, 他的兄弟要娶他的寡妇为妻, 为他哥哥兴种, 长子要过继到离世哥哥的名下, 其余的儿子则归他自己, 这个就叫 “小叔或丈夫兄弟的本分”. 这个律例并非来源于犹太教会的新鲜事, 而是以前早就存在的一个习俗. 这一事实从此处这段历史明显看出来; 通过摩西赋予以色列人的其它许多律例也一样, 如他们不可娶迦南女子为妻, 而是在家族内通婚 (创世记 24:3-4; 28:1-2). 从这些和许多其它例子明显可知, 设立诸如后来颁布并命令给雅各儿子的这种习俗的教会以前就存在. 祭坛和祭物自古以来就一直在使用, 这一点从创世记 (8:20-21; 22:3, 7-8, 13) 明显看出来. 由此清楚可知, 犹太教会并不是一个新教会, 而是早已灭亡的古教会的复兴.

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关于丈夫兄弟的律法是什么:

弟兄同居, 他们中间若死了一个, 没有儿子, 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 她丈夫的兄弟当向她尽丈夫弟兄的本分, 娶她为妻, 与她同房. 她所生的长子要归亡兄的名下, 免得他的名字从以色列中被涂抹了. 那人若不愿意娶她哥哥的妻, 他哥哥的妻就要上城门长老那里说, 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 不给我尽丈夫弟兄的本分. 那么他本城的长老就要把那人叫来, 对他讲话; 他若立定说, 我不愿意娶她. 那么他哥哥的妻就要在长老们眼前到那人的跟前, 从他脚上脱下他的鞋, 吐唾沫在他脸上, 回应说, 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 都要这样待他; 在以色列中, 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 (申命记 25:5-10)

人若不知道丈夫弟兄的本分代表什么, 必以为这个习俗的存在只是为了保存一个名字, 因而保存一个继承物. 但保存一个名字和一个继承物并未重要到要求弟兄娶他嫂子的地步. 确切地说, 之所以规定这个习俗, 是为了教会的保存和延续能通过它被代表. 因为婚姻代表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也就是天上的婚姻, 因而也代表教会, 因为教会凭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为教会; 当教会处于这种婚姻时, 它便与天堂合而为一, 这就是真正的属天婚姻. 由于婚姻代表这些事, 所以 “儿子和女儿” 代表并表示真理与良善. 既然如此, 那么 “没有子女” 就表示缺乏良善与真理, 因而表示那家不再有教会的任何代表, 因此它与教会没有关系. 另外, “弟兄” 代表有血亲关系的良善, 寡妻所代表的真理可以与该良善结合. 因为为叫真理能成为拥有生命, 结出果实, 并由此延续构成教会之物, 真理除了与它自己的, 具有血亲关系的良善结合外, 无法与其它任何良善结合. 这就是天堂里的人理解丈夫弟兄本分的方式.

若人不尽丈夫弟兄的本分, 他哥哥的妻子就要从他脚上脱下他的鞋, 吐唾沫在他脸上, 意思是这样: 凡缺乏良善与真理, 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之人都会摧毁教会的事物; 因为 “鞋” 表示外在之物 (1748节), “脸” 表示内在之物 (1999, 2434, 3527, 4066, 4796节). 由此明显可知, 丈夫弟兄的本分代表教会的保存和延续. 但是, 当内在事物的代表因主的到来而终结时, 这条特定律法就被废除了. 这就像人的灵魂或灵与其身体的情形. 人的灵魂或灵是他的内在, 身体是他的外在; 或也可说, 灵魂或灵是人的真正形式, 而身体是他的代表形像. 当人复活时, 他的代表形像或他的外在, 也就是身体就会被脱去. 因为此时, 他处于其内在, 也就是他的形式本身. 这也像一个人处于黑暗, 并由此来看属于光明的事物; 或也可说, 就像一个人处于尘世之光, 并由此来看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 因为与天堂之光相比, 尘世之光如同黑暗. 在黑暗中, 也就是在尘世之光中, 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并不显为它们本来的样子, 而是可以说在代表形像中显现, 如同人的心智在他的脸上显现出来. 因此, 当天堂之光在自己清晰的光明中显现时, 黑暗或代表形像便被驱散. 这一切通过主的到来实现.

4835a.“为你哥哥兴种” 表以免教会灭亡. 这从 “种” 的含义清楚可知, “种” 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 或仁之信 (1025, 1447, 1610, 1940, 2848, 3310, 3373, 3671节). 那要为亡兄立名的长子也所表相同 (352, 367, 2435, 3325, 3494节). “为哥哥兴种” 表示延续构成教会之物, 正如刚才所述 (参看4834节), 因而表示以免教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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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