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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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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和華的又臨到我說:

2 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他那些可憎的事,

3 耶和華耶路撒冷如此:你根本,你出世,是在迦南;你父親是亞摩利人,你母親是赫人。

4 論到你出世的景況,在你初生的日子沒有為你斷臍帶,也沒有用你,使你潔淨,絲毫沒有撒鹽在你身上,也沒有用布裹你。

5 誰的眼也不可憐你,為你做件這樣的事憐恤你;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是因你被厭惡。

6 我從你旁邊經過,見你滾在血中,就對你: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

7 我使你生長好像田間所長的,你就漸漸長大,以致極其俊美,兩乳成形,頭髮長成,你卻仍然赤身露體。

8 我從你旁邊經過,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耶和華的。

9 那時我用你,洗淨你身上的血,又用抹你。

10 我也使你身穿繡花衣服,腳穿海狗皮鞋,並用細麻布給你束腰,用綢為衣披在你身上,

11 又用妝飾打扮你,將鐲子戴在你上,將金鍊戴在你項上。

12 我也將環子戴在你鼻子上,將耳環戴在你耳朵上,將華冠戴在你上。

13 這樣,你就有的妝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綢,並繡花衣;的是細麵、蜂蜜,並。你也極其美貌,發達到王后的尊榮。

14 你美貌的名聲傳在列邦中,你十分美貌,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榮。這是耶和華的。

15 只是你仗著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聲就行邪淫。你縱情淫亂,使過路的任意而行。

16 你用衣服為自己在處結彩,在其上行邪淫。這樣的事將必沒有,也必不再行了。

17 你又將我所你那華美的、寶器為自己製造人像,與他行邪淫;

18 又用你的繡花衣服給他披上,並將我的膏和香料擺在他跟前;

19 又將我賜你的食物,就是我賜的細麵、,和蜂蜜,都擺在他跟前為馨的供物。這是耶和華的。

20 並且你將給我所生的兒女焚獻給他。

21 你行淫亂豈是小事,竟將我的兒女殺了,使他們經火歸與他麼?

22 你行這一切可憎和淫亂的事,並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體滾在血中的日子。

23 你行這一切惡事之耶和華:你有禍了!有禍了!)

24 又為自己建造圓頂花樓,在各街上做了臺。

25 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臺,使你的美貌變為可憎的,又與一切過的多行淫亂。

26 你也和你鄰邦放縱情慾的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亂,惹我發怒。

27 因此我伸攻擊你,減少你應用的糧食,又將你交恨你的非利士眾女(眾女是城邑的意思;本章下同),使他們任意待你。他們見你的淫行,為你羞恥。

28 你因貪色無厭,又與亞述人行淫,與他們行淫之後,仍不滿意

29 並且多行淫亂,直到那貿易之,就是迦勒底,你仍不滿意

30 耶和華:你行這一切事,都是不知羞恥妓女所行的,可見你的心是何等懦弱!

31 因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圓頂花樓,在各街上做了臺,你卻藐視賞賜,不像妓女

32 哎!你這行淫的妻啊,寧肯接外人,不接丈夫

33 妓女是得人贈送,你反倒贈送你所的人,賄賂他們從四圍與你行淫。

34 你行淫與別的婦女相反,因為不是人從你行淫;你既贈送人,人並不贈送你;所以你與別的婦女相反。

35 你這妓女啊,要耶和華的

36 耶和華如此:因你的污穢傾洩了,你與你所的行淫露出下體,又因你拜一切可憎的偶像,流兒女的血獻他,

37 我就要將你一切相歡相的和你一切所恨的都聚集來,從四圍攻擊你;又將你的下體露出,使他們盡了。

38 我也要審判你,好像官長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女一樣。我因忿怒忌恨,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

39 我又要將你交在他們中;他們必拆毀你的圓頂花樓,毀壞你的臺,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的華美寶器,留下你赤身露體。

40 他們也必帶多人來攻擊你,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刺透你,

41 焚燒你的房屋,在許多婦人眼前向你施行審判。我必使你不再行淫,也不再贈送與人。

42 這樣,我就止息向你發的忿怒,我的忌恨也要離開你,我要安靜不再惱怒。

43 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在這一切的事上向我發烈怒,所以我必照你所行的報應在你上,你就不再貪淫,行那一切可憎的事。這是耶和華的。

44 俗語的必用俗語攻擊你,母親怎樣,女兒也怎樣。

45 你正是你母親的女兒,厭棄丈夫和兒女;你正是你姊妹的姊妹,厭棄丈夫和兒女。你母親是赫人,你父親是亞摩利人。

46 你的姊姊是撒瑪利亞,他和他的眾女在你左邊;你的妹妹所多瑪,他和他的眾女在你右邊。

47 你沒有效法他們的行為,也沒有照他們可憎的事去做,你以那為小事,你一切所行的倒比他們更壞。

48 耶和華: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妹妹所多瑪與他的眾女尚未行你和你眾女所行的事。

49 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他和他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

50 他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見便將他們除掉。

51 撒瑪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你行可憎的事比他更多,使你的姊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倒顯為義。

52 你既斷定你姊妹為(為:或譯當受羞辱),就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因你所犯的比他們更為可憎,他們就比你更顯為;你既使你的姊妹顯為,你就要抱愧擔當自己的羞辱

53 我必叫他們被擄的歸回,就是叫所多瑪和他的眾女,撒瑪利亞和他的眾女,並你們中間被擄的,都要歸回,

54 好使你擔當自己的羞辱,並因你一切所行的使他們得安慰,你就抱愧。

55 你的妹妹所多瑪和他的眾女必歸回原位;撒瑪利亞和他的眾女,你和你的眾女,也必歸回原位。

56 在你驕傲的日子,你的惡行沒有顯露以先,你的就不提你的妹妹所多瑪。那受了凌辱的亞蘭眾女和亞蘭四圍非利士的眾女都恨惡你,藐視你。

57 a

58 耶和華:你貪淫和可憎的事,你已經擔當了。

59 耶和華如此:你這輕看誓言、背棄盟約的,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

60 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

61 你接待你姊姊和你妹妹的時候,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他們賜你為女兒,卻不是按著前約。

62 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63 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時候,心裡追念,自覺抱愧,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開。這是耶和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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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1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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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3. “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 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 这从 “人的肉身” 和 “倒” 的含义清楚可知: “人的肉身” 是指他的自我, 如下文所述; “倒” 是指赋予. 因为 “倒” 与 “触” 具有相同的含义; 但 “倒” 论及液体, 如油, 酒和水; “倒出来” 论及神性, 属天和属灵的事物; 而 “触着” 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 “触着” 表示赋予 (参看10130节). 由此可推知, 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 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 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 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 (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 一部分属于理解力; 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 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 也就是说, 前者, 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 由 “人的肉身” 来表示, 后者, 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 事实的确如此, 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 西门, 你是有福的. 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 不是血肉, 乃是我在天上的父. (马太福音 16:17)

显而易见, 此处的 “肉” 和 “血” 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 祂就赐他们权柄, 作神的儿子. 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 不是从肉欲生的, 乃是从神生的. (约翰福音 1:12, 13)

“血” 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 “肉欲” 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 “血” 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 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 (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 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 好像喝新酒一样. (以赛亚书 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 喝自己的血醉倒” 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 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 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 以血肉为膀臂的, 那人该受诅咒! (耶利米书 17:5)

“倚靠人, 以血肉为膀臂” 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 有人右边砍下, 仍受饥饿; 左边吞吃, 仍不饱足.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 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 以法莲吞吃玛拿西. (以赛亚书 9:19-21)

“烧火的燃料” 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 “受饥饿, 不饱足” 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 “膀臂上的肉” 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 “玛拿西” 表示意愿里的邪恶; “以法莲” 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 “吃” 表示人自己的. “火” 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 (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 “受饥饿, 不饱足” 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 是因为 “饥饿” 或饥荒和 “口渴” 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 (5360, 5376, 6110, 7102, 8568末尾节); “右边” 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 “左边” 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 (参看10061节); 因此, “有人右边砍下, 仍受饥饿; 左边吞吃, 仍不饱足” 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 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 表示意愿中的良善 (参看5351, 5353, 5354末尾, 6222, 6234, 6238, 6267节); “以法莲” 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 因此, 就反面意义而言, “玛拿西” 表示意愿中的邪恶, “以法莲” 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 因为在圣言中, 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 “吃” 表示变成人自己的 (3168, 3513, 3596, 4745节); 由此明显可知 “吃自己膀臂上的肉” 表示什么, 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 之所以说 “膀臂上的肉”, 是因为 “膀臂” 和 “手” 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 他信靠这能力 (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 我不牧养你们. 要死的, 由他死; 余剩的, 让各人吃别人的肉. (撒迦利亚书 11:9)

“不牧养” 表示不教导并改造; “要死” 表示丧失属灵生命; “吃别人的肉” 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 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 (以西结书 16:26)

“耶路撒冷” 表示败坏的教会; “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 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 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 “耶路撒冷” 表示教会 (参看402, 2117, 3654节), 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 “行淫” 表示歪曲真理 (参看2466, 2729, 8904节); “子” 表示真理, 也表示虚假 (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 “埃及” 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 (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 “埃及” 也表示属世层 (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 因此, “肉体肥大” 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 并得出结论的人. 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 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 因此, “肉体肥大” 表示感官人, 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 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 并不是神; 他们的马不过是肉, 并不是灵. (以赛亚书 31:3)

此处 “埃及” 也表示记忆知识; “他的马” 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 当人们利用自己, 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 这种理解力被称为 “是肉, 并不是灵”. “马” 表示理解力 (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 “埃及的马” 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 (6125, 8146, 8148节).

“肉” 表示人的自我, 或人自己的东西, 或也可说, 他自己的邪恶意愿, 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 对此, 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 说, 谁给我们肉吃呢? 耶和华说, 你们明天要吃肉. 你们不止吃一天, 两天, 五天, 十天, 二十天, 要吃一个整月. 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 把鹌鹑由海面刮来, 使它们散落在营地, 离地面约有二肘. 百姓起来, 终日终夜, 并次日一整天, 捕取鹌鹑, 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 肉在他们牙齿之间, 尚未吞咽, 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 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 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 (民数记 11:4, 18-20, 31-34)

“肉” 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 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 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 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 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 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 (出埃及记 16:12). 但由于它表示自我, 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 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 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 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 经上说他们 “大起贪欲之心”, 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 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 “贪欲之人的坟墓”. 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 还是说贪欲, 意思都一样, 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 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 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 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 除非对自己有利. 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 故经上说 “他们不止吃一天, 两天, 五天, 十天, 二十天, 要吃一个整月”, 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 因为 “一个整月” 表示永远; 由于同样的原因, 经上说 “肉在他们牙齿之间, 尚未吞咽, 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 因为 “牙齿” 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 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 (4424末尾, 5565-5568, 9062节). 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 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 以及摩西之歌 (申命记 32:20-28, 32-34).

在圣言中, “灵” 反对肉体, 因为 “灵” 表示来自主的生命, “肉体” 表示来自人的生命, 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 肉体是无益的.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 就是生命. (约翰福音 6:63)

由此清楚可知, “灵” 表示来自主的生命, 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 “肉体或肉身或肉” (flesh) 表示来自人的生命, 因而表示他的自我, 或他自己的东西; 这就是为何经上说 “肉体是无益的”. 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 就是肉身; 从灵生的, 就是灵. (约翰福音 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 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 (或灵). (诗篇 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 “肉体或肉身或肉” 表示他的自我, 或他自己的东西, 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 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 “肉体或肉身或肉” 表示什么, 即表示主的自我, 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 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 就是我的肉. 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 不喝人子的血, 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 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约翰福音 6:51, 53-55)

主的 “肉” 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 “祂的血” 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 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 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 (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 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 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 (参看10040, 10079节). 此外,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 经上都提到了 “凡血肉之躯”, 以此表示每个人 (如创世记 6:12-13, 17, 19; 以赛亚书 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 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 20:48; 21:4-5;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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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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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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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8. “亚伯兰又说, 你看, 你没有给我种” 表没有教会的内在, 也就是爱和信. 这从 “种” 和下文 “后嗣” 的含义清楚可知: 前面已说明, “种” 是指爱和信 (255, 256, 1025节). 前面多次阐明, 爱和源于爱的信构成教会的内在. 构成教会内在的信并非指其它信, 而是指作为爱或仁之产物的信, 也就是说, 这信源于爱或仁.

一般意义上的信是指教会所教导的一切事物. 然而, 脱离爱或仁的教义绝不构成教会的内在, 因为教义无非是存在于记忆中的知识. 即便最坏的人, 哪怕地狱里的人也具有这种知识. 但源于或属于仁爱的教义构成教会的内在, 因为这内在本质上是教会的生命. 生命本身构成一切敬拜的内在方面, 因而就是从仁爱的生命所流出的一切教义. 此处所指的正是这些属于信的教义. 教会的内在就是这种信, 这仅从以下考虑就能看出来: 凡过着仁爱生活的人都能意识到信的一切事物. 若愿意, 仅仅检查一下教义, 你就能明白它们的性质和品质. 它们岂不全都涉及仁爱, 因而涉及源于仁爱之信吗?

仅以十诫为例. 其中第一诫是当敬拜主神. 凡拥有爱或仁爱生活的人都敬拜主神, 因为这是他的生命. 另一条诫命说要守安息日, 凡拥有爱或仁爱生活的人都遵守神圣的安息日, 因为对他来说, 没有比敬拜主, 每天荣耀祂更甜蜜的事了. “不可杀人” 这条诫命则完全涉及仁爱, 凡爱邻如己者都对伤害邻人的事感到不寒而栗, 更不用说杀他了. “不可偷盗” 这条诫命也一样, 因为凡拥有仁爱生活的人宁愿把自己的东西给邻人, 也不会拿走邻人的东西. “不可奸淫” 这条诫命同样如此, 凡拥有仁爱生活的人都愿保护邻人的妻子, 以免有人对她造成伤害, 并视通奸为违背良知的罪恶, 就是诸如摧毁婚姻之爱及其责任的那类罪恶. 觊觎邻人的东西也有违那些拥有仁爱生活之人的良心, 因为仁爱的本质就是通过自己和自己的东西对他人意愿良善. 因此, 这种人绝不会觊觎别人的东西.

这些诫命就包括在十诫中, 是相对外在的信之教义. 它们不仅仅作为知识停留在拥有仁爱及其生活者的记忆中, 而是在他心里. 它们还铭刻在他身上, 因为它们就在他的仁爱中, 因而在他的真生命中. 此外, 他同样唯独通过仁爱认识其它具有教义性质的事物, 因为他照着正义的良知生活. 对于无法以这种方式理解和查究的正义和真理, 他都会简单地, 即出于简单的心思相信就是如此, 因为主曾这样说过. 凡具有这种信念的人都不会做错事, 哪怕他所接受的本身并非真正的真理, 只是表面的真理.

以相信主会发怒, 惩罚, 试探等等之人为例, 或许他们还相信圣餐里的饼和酒具有某种灵义, 或肉和血以某种方式存在于他们所能解释的事物中. 无论他们这样说还是那样说, 都没什么关系. 事实上, 很少有人思考这类问题, 即便思考, 只要出于简单的心思, 也没什么关系. 因为他们就是这样被教导的, 但仍过着仁爱的生活. 当这些人听说饼和酒的内义表示主对全人类的爱, 和属于这爱的事物, 以及人回以主和邻人的爱时, 他们立刻相信, 欣然接受. 然而, 那些拥有教义但缺乏仁爱的人则不然. 他们争论一切事, 并谴责凡不照着他们所说的 (他们称其为 “信”) 说话之人. 谁都能由此看出, 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就是教会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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