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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结书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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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和华的又临到我说:

2 你们在以色列地怎麽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酸倒了呢?

3 耶和华: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

4 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亡。

5 若是公,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

6 未曾在吃过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他,

7 未曾亏负,乃将欠债之的当头还他;未曾抢夺的物件,却将食物饥饿的吃,将衣服赤身的穿;

8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不作罪孽,在两之间,按至理判断

9 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的,必定存活。这是耶和华的。

10 他若生儿子,作强盗,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说之善,反行其中之恶,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并玷污邻舍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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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13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亡,他的罪(原文是血)必归到他身上。

14 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便惧怕(有古卷:思量),不照样去做;

15 未曾在吃过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

16 未曾亏负,未曾取的当头,未曾抢夺的物件,却将食物饥饿的吃,将衣服赤身的穿,

17 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孽亡,定要存活。

18 至於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亡。

19 你们还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20 惟有犯罪的,他必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21 恶人若回头离开所做的一切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亡。

22 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因所行的,他必存活。

23 耶和华:恶人亡,岂是我喜悦的麽?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麽?

24 人若行而作孽,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岂能存活麽?他所行的一切都不被记念;他必因所犯的、所行的恶亡。

25 你们还: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们当,我的道岂不公平麽?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麽?

26 人若行而作罪孽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亡。

27 再者,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将性命活了。

28 因为他思量,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必定存活,不致亡。

29 以色列家还: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岂不公平麽?你们的道岂不是不公平麽?

30 所以耶和华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们各所行的审判你们。你们当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这样,罪孽必不使你们败亡。

31 你们要将所犯的一切罪过尽行抛弃,自做一个新和新灵。以色列家啊,你们何必亡呢?

32 耶和华:我不喜悦那人之,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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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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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对于她被称为 “众生之母” 是因为她信生命之主, 这也从前面已作的解释可知. 万有的生命之源不可能多于一, 真实的生命只可能源于对生命之主的信, 具有生命力的信必须源于主, 有主在其中.

是故, 在圣经中, 唯独主被称为 “永活的”, 被名为 “永生的耶和华” (耶利米书 5:2, 12:16, 16:14-15, 23:7; 以西结书 5:11), “活到永远的神” (但以理书 4:34; 启示录 4:10, 5:14, 10:6), “生命的源头” (诗篇 36:9), “活水的泉源” (耶利米书 17:13).

凭主而活的天堂被称为 “活人之地” (以赛亚书 38:11, 53:8; 以西结书 26:20, 32:23-27, 32; 诗篇 27:13, 52:5, 142:5), 信主之人被称为 “活人”, 例如: “他将我们的灵魂安置在活人当中.” (诗篇 66:9)

另外, 圣经称信之人已被录在 “生命册中” (诗篇 69:28; 启示录 13:8, 17:8, 20:15), 也因如此, 圣经称信主之人是被 “救活了” (何西阿书 6:2; 诗篇 85:6).

反之, 不信之人被称为 “死人”, 例如: “死人不能再活, 利乏音人不能再起. 因为你已刑罚他们, 毁灭他们.” (以赛亚书 26:14) 在此, “死人” 表充满我欲之人, “再起” 表获得生命.

另外, 不信之人也被称为 “被杀的” (以西结书 32:23-26, 28-31), 亦被主称为 “死人” (马太福音 4:16; 约翰福音 5:25, 8:21, 24, 51-52). 地狱也被称为 “死亡” (以赛亚书 25:8, 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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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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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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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7. “我便得荣耀” 表他们即将看见主的神性人身在驱散虚假中所完成的一个神性壮举. 这从 “得荣耀” 的含义清楚可知, 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 “得荣耀” 是指一个神性壮举, 在此是指由祂的神性人身所完成的一个神性壮举. 因为通过祂降世, 取得人身并使之变成神性, 主将一切邪恶和虚假扔进地狱, 使天堂恢复秩序, 还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诅咒中释放 (参看6854, 6914, 7091, 7828, 7932, 8018节). “得荣耀” 一般表示这些事; 但此处的含义是, 那些侵扰正直人的人即将被投入地狱, 他们将在那里被虚假如同被海水那样包围. 这一切将作为仅仅由主的同在所完成的一个神性壮举而发生.

为叫人知道这一切的性质, 我们将进一步解释这个问题. 地狱的数量和邪恶的属并种的数量一样庞大, 每个地狱都仿佛被雨雾, 乌云, 诸水和其它地狱隔开. 在来世, 邪恶和虚假在灵人眼前显为雨雾, 乌云, 以及诸水. 那些属于属灵教会, 并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陷入的由邪恶所生的虚假显为诸水; 但那些属于属天教会的人所陷入的由邪恶所生的虚假显为雨雾. 地狱居民就看似被这些诸水和雨雾吞没, 只是它们在各处的量和质, 厚薄, 以及幽暗和浑浊因邪恶所生虚假的属和种而各异. 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 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住的地狱仿佛被海水吞没; 邪恶所生的虚假在其居民看来的确不像水, 只在那些从外面观看的人看来像水. 在吞没这些人的那海之上, 是奸淫者的地狱. 它们之所以在上面, 是因为奸淫在内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随之对真理的歪曲, 因而是指源于反对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虚假的邪恶 (2466, 2729, 3399节). 这类虚假就存在于那些住在下面的地狱里, 过着违背教会真理的生活, 并视教会的良善为无足轻重的人. 他们因视良善为无足轻重, 故也玷污并歪曲圣言关于良善, 也就是关于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所阐述的一切.

至于 “在法老和他全军身上得荣耀”, 这句话在此意味着他们被淹没在地狱里, 被像海水那样的水吞没, 仅仅因为见主的面, 如前所述. 恶人逃离主的面, 也就是逃离源于祂的良善和真理的面; 事实上, 它们一靠近, 恶人就感到恐惧, 折磨, 还由于这良善和真理的同在, 他们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吞没, 因为此时, 这些东西从他们身上爆发出来. 这些邪恶和虚假确实包围恶人并介入, 以防止神性流入使他们备受折磨. 这种神性壮举就是此处 “在法老和他全军身上得荣耀” 所表示的. 该壮举之所以由主的神性人身完成, 是因为如前所述, 主通过其降世, 取得人身, 并使之变成神性, 将一切虚假和邪恶扔进地狱, 使天上的真理和良善恢复秩序, 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诅咒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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