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 texte de la Bible

 

何西阿書 9

Étudier

   

1 以色列啊,不要像外邦人歡喜快樂;因為你行邪淫離棄你的,在各穀場上如妓女賞賜。

2 穀場和酒醡都不夠以色列人使用;新酒也必缺乏。

3 他們必不得耶和華的以法蓮卻要歸回埃及,必在亞述不潔淨的食物。

4 他們必不得向耶和華奠酒,即便奠酒也不蒙悅納。他們的祭物必如居喪者的食物,凡的必被玷污;因他們的食物只為自己的口腹,必不奉入耶和華的殿。

5 在大會的日子,到耶和華的節期,你們怎樣行呢?

6 看哪,他們逃避災難;埃及人必收殮他們的屍首,摩弗人必葬埋他們的骸骨。他們用子做的美物上必長蒺藜;他們的帳棚中必生荊棘。

7 以色列人知道降罰的日子臨近,報應的時候到。民說:作先知的是愚昧;受靈感的是妄,皆因他們多多作孽,大懷怨恨。

8 以法蓮曾作我守望的;至於先知,在他一切的道上作為捕鳥人的網羅,在他的家中懷怨恨。

9 以法蓮深深地敗壞,如在基比亞的日子一樣。耶和華必記念他們的孽,追討他們的罪惡

10 主說:我遇見以色列如葡萄在曠野;我見你們的列祖如無花果樹上春季初熟的果子。他們卻到巴力毗珥專拜那可羞恥的,就成為可憎惡的,與他們所的一樣。

11 至於以法蓮人,他們的榮耀必如去,必不生產,不懷胎,不成孕。

12 縱然養大兒女,我卻必使他們喪子,甚不留一個。我離棄他們,他們就有禍了。

13 以法蓮如推羅栽於美地。以法蓮卻要將自己的兒女帶出來,交與行殺戮的人。

14 耶和華啊,求你加他們─加甚麼呢?要使他們胎墜乳乾。

15 耶和華說:他們一切的惡事都在吉甲;我在那裡憎惡他們。因他們所行的惡,我必從我地上趕出他們去,不再憐愛他們;他們的首領都是悖逆的。

16 以法蓮受責罰,本枯乾,必不能結果,即或生產,我必殺他們所生的愛子。

17 我的必棄絕他們,因為他們不從他;他們也必飄流在列國中。

   

Des oeuvres de Swedenborg

 

属天的奥秘 #3605

Étudier ce passage

  
/ 10837  
  

3605. “以扫因他父亲给雅各祝的福, 就怨恨雅各” 表属世良善对与真理的结合在次序上颠倒而感到厌恶. 这从 “怨恨” 和 “祝的福” 的含义, 以及 “以扫” 和 “雅各” 的代表清楚可知: 此处 “怨恨” 在内义上是指厌恶, 也就是下文所论述的主题; “以扫” 是指属世良善; “雅各” 是指属世真理, 如前所述; “祝的福” 是指结合 (参看3504, 3514, 3530, 3565, 3584节). 至于它是在次序上颠倒的与雅各所代表真理的结合, 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节) 明显看出来.

“怨恨” 在内义上表示厌恶, 这是因为它论及以扫所代表的良善. 良善甚至不知道什么叫仇恨, 因为它完全是仇恨的对立面. 对立的事物永远不可能在同一个主题中共存. 良善或具有良善的人会感到一种厌恶, 而不是怨恨; 这就为何此处 “怨恨” 在内义上表示厌恶. 实际上, 内义主要适用于天上的人, 故当它从那里降下, 并转变为字义时, 若历史事件提到仇恨, 厌恶的感觉就会落入表示仇恨的词语中. 然而与此同时, 天上的人心里没有任何仇恨的概念. 这种情形与第一卷所记载的灵界见闻很相似 (参看1875节), 这则见闻涉及主祷文里的这句话: “不叫我们遇见试探, 救我们脱离凶恶”. 试探和凶恶的概念逐渐被弃绝, 直到没有任何试探和凶恶的概念, 只有某种纯天使般的事物, 也就是良善保留下来. 对于思想主时的任何邪恶想法, 会有一种义愤和厌恶附加到这种纯天使观念上.

当我们在圣言读到关于耶和华或主 “恨恶” 的话时, 情况也一样. 如撒迦利亚书:

谁都不可心里图谋坏事谋害邻舍, 也不可喜爱起假誓, 因为这些事都为我所恨恶. 这是耶和华说的. (撒迦利亚书 8:17)

摩西五经:

也不可为自己设立柱像, 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恨恶的. (申命记 16:22)

耶利米书:

我的产业向我如林中的狮子, 她发声攻击我, 因此我恨恶她. (耶利米书 12:8)

何西阿书:

我在吉甲憎恶他们, 因他们所行的恶, 我必把他们赶出我的殿, 不再怜爱他们. (何西阿书 9:15)

在这些经文中, “恨恶” 论及耶和华或主, 在内义上并不是仇恨, 而是仁慈, 因为神性就是仁慈. 但是, 当仁慈向下流到处于邪恶的某个人身上时, 他就暴露在邪恶的惩罚下. 在这种情况下, 仁慈就看似仇恨. 它因看似仇恨, 故在字义上也被如此称呼.

在圣言中, “生气, 发怒, 发烈怒” 论及耶和华或主的情形也一样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335, 2395, 2447节). 比起所有其他人, 犹太人和以色列人更是如此: 他们一发觉敌意, 哪怕是其盟友身上的敌意, 就会以为自己有权残忍处置他们, 不仅杀害他们, 还将其尸首暴露给野兽和猛禽. 由于主所流入的传递在他们身上以这种方式转化为这种仇恨, 并且如前所述, 这种仇恨不仅针对敌人, 甚至还针对盟友, 所以他们不可避免地以为耶和华也心怀仇恨, 能生气, 发怒, 发烈怒. 这就是为何圣言照着表象这样来说的原因. 因为人的品性就决定了他如何看待主 (参看1838, 1861, 2706节). 但对于那些具有爱与仁, 也就是良善的人来说, 仇恨的性质可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说, 当爱你的邻舍, 恨你的仇敌. 只是我告诉你们: 要爱你们的仇敌, 为那咒诅你们的祝福, 善待那恨你们的人, 为那伤害, 逼迫你们的祷告, 你们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女. (马太福音 5:43-45)

  
/ 10837  
  

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

Des oeuvres de Swedenborg

 

属天的奥秘 #2447

Étudier ce passage

  
/ 10837  
  

2447. “从天上耶和华那里” 表从真理的秩序法则, 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 若非通过内义, 这一点看不出来. 惩罚和定罪的真相通过内义被揭示出来, 也就是说, 它们决非出于耶和华, 即出于主, 而是出于这个人自己, 恶灵或魔鬼; 这也是出于真理的秩序法则, 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

一切秩序皆始于耶和华, 即始于主. 主根据这秩序统治万有, 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但治理的方式多种多样, 也就是说, 或许是祂的旨意, 或许是祂的美意, 或经祂同意, 或经祂允许. 出于祂的旨意和美意的事皆出于良善的秩序法则, 其中有很多事是经祂同意的, 也有一些是经祂允许的. 但是, 人若使自己与良善分离, 便将自己丢给属于脱离良善的真理的秩序法则管辖, 而这些法则都是诸如诅咒之类的. 因为一切真理都定人的罪, 并将他扔进地狱; 而主出于良善, 即出于怜悯拯救他, 把他提入天堂. 由此可见, 正是人自己给自己定罪.

经允许所做的事绝大部分具有这种性质, 例如, 一个魔鬼惩罚并打磨另一个魔鬼, 以及诸如此类的无数其它事. 这些事出于脱离良善的真理的秩序法则, 因为没有别的办法可以约束这类魔鬼, 防止他们冲向所有善良正直的人, 将他们永远毁灭. 防止他们这样做就是主所关注的良善. 其中的情形类似于世上有只打算行善的仁慈而富有同情心的国王存在的地方所发生的情形. 若这个国王不允许法律惩罚恶人和犯罪的人 (尽管他自己不会惩罚任何人, 反而会因为他们的罪恶惩罚他们而感到忧伤), 那么他会将自己的王国拱手交给这类人来抢掠; 这会使严酷无情达到顶点.

这表明, 耶和华绝不会降下硫磺与火, 也就是说, 绝不会诅咒下地狱; 而是那些屈服于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之人自己这样做. 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 从而把自己丢给唯独出于真理的秩序法则管辖. 综上所述可推知, 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在圣言中, “邪恶”, “惩罚”, “诅咒”, “定罪”, 以及诸如此类的很多事都被归给了耶和华或主, 如此处我们在以西结书中所读到的, 耶和华将火与硫磺如雨般降下:

我必用瘟疫和流血的事刑罚他. 我也必将火与硫磺如雨般降下. (以西结书 38:22)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燃烧的硫磺火. (以赛亚书 30:33)

诗篇:

耶和华要密布网罗, 将烈火, 硫磺如雨般落到恶人身上. (诗篇 11:6)

又:

浓烟从祂的鼻孔往上冒, 烈火从祂的口中喷出来, 连炭也从祂烧着了. (诗篇 18:8)

耶利米书:

免得我的愤怒发作, 如火燃起, 无人能熄灭. (耶利米书 21:12)

摩西书:

在我怒中有火烧起, 直烧到极深的阴间. (申命记 32:22)

除此之外的类似事出现在很多其它地方. 在圣言中, 这类事被归给耶和华或主的原因已在第一卷予以解释 (223, 245, 589, 592, 696, 735, 1093, 1638, 1683, 1874节). 这类事出于主的想法距离真相, 如同良善距离邪恶, 或天堂距离地狱, 或神性之物距离魔鬼之物那样遥远. 邪恶, 地狱和魔鬼才会做这些事; 而作为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的主决不会这种事; 不过, 由于这些事因所列章节提到的原因而看似出于祂, 故它们被归给祂.

从本节 “耶和华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 这句话的字面意义看, 祂们似乎有两个, 一个在地上, 一个在天上. 但内义则教导如何理解这个问题, 即: 所提及的第一个耶和华表主的神圣人性和祂的神圣活动, 也就是本章那 “两个人” 所表示的; 而所提及的第二个耶和华则表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 前一章提到了祂. 内义还教导, 这三位一体就存在于主里面, 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人看见了我, 就是看见了父. 相信我, 我在父里面, 父在我里面. (约翰福音 14:9-11)

关于神圣活动, 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的, 乃是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 (约翰福音 16:13-15)

因此, 耶和华只有一位, 尽管此处提到了两位. 之所以提及两位, 是因为秩序的一切法则皆源自主的神性本身, 神圣人性和神性活动.

  
/ 10837  
  

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