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 texte de la Bible

 

出埃及记 21

Étudier

   

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

2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

3 他若孤身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4 人若妻子妻子他生了儿子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人,他要独自出去。

5 倘或奴仆明:我我的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

6 他的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审判官或作:;下同)那里,又要带他到前,靠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人。

7 女儿作婢女,婢女不可像仆那样出去。

8 人选定他归自己,若不喜欢他,就要许他赎身;人既然用诡诈待他,就没有权柄给外邦人。

9 主人若选定他给自己的儿子,就当待他如同女儿

10 若另娶一个,那女子的吃食、衣服,并好合的事,仍不可减少。

11 若不向他行这样,他就可以不用赎,白白的出去。

12 以致打的,必要把他治

13 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交在他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

14 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

15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

16 拐带口,或是把了,或是留在他下,必要把他治

17 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

18 若彼此相争,这个用石头或是拳头打那个,尚且不至於,不过躺卧在

19 若再能起来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无罪;但要将他耽误的工夫用钱赔补,并要将他全然医好。

20 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在他的,他必要受刑。

21 若过一两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买的。

22 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後却无别害,那伤害他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

23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

24 以眼还眼,以,以,以

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26 若打坏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只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27 若打掉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个,就要因他的放他去得以自由。

28 牛若触男人或是女人,总要用石头打那牛,却不可他的;牛的主可算无罪。

29 倘若那牛素来是触的,有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就要用石头打那牛,牛主也必治

30 若罚他赎命的价银,他必照所罚的赎他的命。

31 牛无论触了人的儿子或是女儿,必照这例办理。

32 牛若触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将三十舍客勒他们的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

33 若敞着井口,或井不遮盖,有牛或掉在里头,

34 井主要拿赔还本主人,牲畜要归自己。

35 的牛若伤了那的牛,以至於,他们要了活牛,平分价值,也要平分牛。

36 人若知道这牛素来是触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着,他必要以牛还牛,牛要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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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2568

Étudier ce pa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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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8. 本章前面已说明, 若请教理性, 教义必变得无效 (2516, 2538节); 不能请教理性 (2519, 2531节). 但此处又说, 信之教义富有理性和属世的良善与真理. 乍一看, 这些话似乎彼此冲突和矛盾, 而事实上并非如此. 前面说明了主是何情况, 现在则告知人又是何情况.

对人来说, 通过理性事物看待信之教义是一回事, 通过信之教义看待理性事物完全是另一回事. 通过理性事物看待信之教义就是不信圣言, 或不信取自圣言的教义, 除非人通过理性事物信服, 事情的确如此; 而通过信之教义看待理性事物就是先相信圣言, 或取自圣言的教义, 然后用理性事物加以确认. 前一种情况颠倒秩序, 导致什么也不信; 而后一种才是真正的秩序, 并使这个人更好地相信. 经上说亚比米勒因那女人的缘故而必死在此就是指前一种情况, 这句话的意思是若请教理性, 信之教义必变得无效 (2516, 2538节); 而经上说亚比米勒赐下牛羊, 仆婢是指后一种情况; 这句话的意思是信之教义富有理性和属世的良善与真理.

就内义而言, 这些事在圣言中有大量论述, 尤其论及亚述和埃及的地方. 原因在于, 当通过理性事物来看待信之教义时, 也就是说, 当一个人若不通过理性事物信服事情的确如此, 就不相信时, 信之教义不仅变得无效, 而且它所包含的任何事物也都被否认; 而当通过信之教义来看待理性事物时, 也就是说, 当一个人相信圣言, 后来用理性事物加以确认时, 教义就是活的, 而它所包含的任何事物都得到肯定.

因此, 有两种基本心态: 其中一种导向彻底的愚蠢和疯狂, 而另一种则导向完美的聪明和智慧. 前一种心态否认一切事, 或发自内心说, 除非通过理解而信服, 或通过感官而认知, 否则就无法相信. 这是一种导向彻底愚蠢和疯狂的心态, 被称为否定态度. 而另一种心态则肯定构成取自圣言教义的事物, 或内心思考并相信那些事都是真的, 因为主就这么说的. 这是一种导向完美聪明和智慧的心态, 被称为肯定态度.

凡出于否定态度思考问题的人越请教理性事物, 记忆知识, 甚至哲学概念, 就越抛掷自己, 沉入黑暗, 直到最后否认一切. 这是因为, 人无法通过低级事物来理解高级事物, 也就是说, 无法通过低级事物来理解属灵和属天之物, 更不用说神性事物了. 因为这些事物远远超出他的全部认知. 而且, 若是这种情况, 人就会出于否定心态看待一切事. 而另一方面, 凡出于肯定态度思考问题的人则会通过尽可能利用的理性事物, 记忆知识, 甚至哲学概念来确认. 因为对他们来说, 所以这些事物都能起到确认作用, 使他们对这个问题有更全面的认识.

此外, 有些人在否认之前存有疑惑, 而有些人在肯定之前存有疑惑. 否认之前存有疑惑的, 是那些倾向于邪恶生活的人; 若被这种生活带走, 那么他们只要想到这些事, 就会否认它们. 然而, 肯定之前存有疑惑的人则倾向于良善的生活. 若他们允许自己被主折向这种生活, 那么他们越思考这些事, 就越肯定. 这个问题在下面的章节还会进一步予以论述. 蒙主怜悯, 我会在那里详述它们 (参看25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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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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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2516

Étudier ce pa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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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6. “看哪, 你要死了, 因为你取了那女人来” 表若就那教义的内容请教理性, 那么信的教义必变得无效. 这从此处 “你” 所指的 “亚比米勒”, “死” 和此处被称为 “那女人” 的 “妹子” 的含义清楚可知: “亚比米勒” 是指信之教义; “死” 是指变得无效; “妹子” 是指理性 (参看2508节). 因此, 亚比米勒因取了那女人来而要死了, 是指若请教理性, 信之教义必变得无效.

之所以不存在来自理性的信之教义, 是因为理性处于善与真的表象中, 这些表象本身并非真理, 如前所示 (2053, 2196, 2203, 2209节). 而且, 理性基于幻觉, 幻觉是记忆知识所确认的外在感官印象的产物, 而记忆知识则将这种朦胧的状态引入这些真理的表象. 理性多半是纯粹的人性, 这从它的出身也能清楚看出来. 这就为何信之教义不可能始于理性, 更不会通过它被构筑, 而必须源于主的神性本身和祂的神圣人性. 这就是它的来源, 事实上完全来源于此, 以致主就是教义本身. 也正因如此, 在圣言中, 主被称为道 (即圣言), 真理, 光, 道路, 门. 另外 (这是一个奥秘), 一切教义皆源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 拥有天堂的婚姻在里面. 里面没有该婚姻的教义不是信的真正教义, 因此圣言作为教义的源头, 其每个细节都具有婚姻的形像在里面 (参看683, 793, 801节).

就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而言, 信之教义的确看似从理性, 甚至从属世层所得良多. 这是因为圣言是为了人而存在的, 并以这种方式适合于人. 但它本身是属灵的, 来自属天的源头, 即来自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 若就教义的内容请教理性, 教义必变得无效. 这一事实可通过下文的例子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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