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天的奥秘 # 8972
8972. 出埃及记 21:1. 你在他们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些表那些外层真理, 就是诸如在有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在之地以一种文明的状态存在, 并从属于天上秩序的内在真理流出的那种真理. “在他们面前所要立的典章” 表示这些事, 这一点从 “典章” 的含义清楚可知, “典章” 是指真理 (参看2235, 6397, 7206, 8685, 8695节). “典章” (judgments) 之所以指真理, 是因为一切审判都是通过真理实现的; 故在圣言中, “施行审判” 表示实行真理, 也就是根据真理审判. 但复数形式的 “典章” 表示文明的法律, 因而表示诸如以一种文明的状态存在的那种外层真理. 之所以 “在有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在之地”, 是因为这些真理容纳并包含了那些属于天上秩序的真理在自己里面, 这从它们的内义可以看出来.
主给以色列人所制定并吩咐他们遵守的律法, 分为诫命, 典章和律例. 属于生命的律法被称为 “诫命”; 属于文明状态的律法被称为 “典章”; 属于敬拜的律法被称为 “律例”. 至于具体的 “典章”, 它们是诸如本章和随后几章所包含的那类律法. 它们是为一个其中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由外在事物来代表的教会里的律法服务的; 而不是为一个像基督教会那样其中内在事物不再由外在事物来代表的教会里的律法服务. 这是因为内在事物已经向该教会的人们揭示了, 因此与天堂的交流是通过内在事物, 而不是像以前那样通过外在事物实现的. 这就是基督教会成员不必遵守外在要求被, 即所谓的 “典章” 和 “律例”, 只遵守内在要求的原因. 尽管如此, 神圣仍保留在它们里面, 因为它们包含神圣真理在里面, 就像圣言中关于祭祀的每一个命令一样. 这些东西尽管已经废除, 但因包含在它们里面并由它们来代表的神性事物而仍为圣言的神圣事物. 因为当一个基督徒读到它们时, 在它们里面并由它们所代表的神性事物就在天上被感知到, 并以神圣之物充满天使, 同时还通过来自天使的流注充满读者本人, 尤其当读者自己同时也在思想它们里面的神性事物的时候. 由此明显可知, 甚至连旧约圣言也是最为神圣的.
主所制定并吩咐以色列人遵守的律法分为涉及生命的 “诫命”, 涉及文明状态的 “典章” 和涉及敬拜的 “律例”, 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 你去对他们说: 你们回帐棚去吧! 至于你, 可以站在我这里, 我要将你所应当教训他们的一切诫命, 律例, 典章都对你讲说, 使他们遵行. (申命记 5:28, 30, 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教训你们的诫命, 律例, 典章. (申命记 6:1)
又:
所以, 你要谨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 律例, 典章, 遵行它们. (申命记 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 不行在我的典章中; 亵渎我的律例, 不遵守我的诫命, 我就要用杖责罚他们的过犯. (诗篇 89:30-32)
此外, 一切律法, 只要属于代表性教会, 一般被称为 “典章” 和 “律例”, 如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哪, 现在你们要听从我所教训你们的律例典章, 遵行它们. 又哪一大民族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 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立的这一切律法呢? (申命记 4:1, 8; 5:1)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将我的典章变成邪恶, 过于列族; 干犯我的律例, 过于她四围的列地. 因为他们弃掉我的典章, 没有行在我的律例中. (以西结书 5:6, 7)
又:
要让他们行在我的律例中, 谨守我的典章, 按诚实行事. (以西结书 18: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如利未记 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 26:17; 以西结书 11:12, 20; 20:11, 13, 25; 37:24).
出埃及记 21
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
2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
3
他若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4
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
5
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
6
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审判官或作:神;下同)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8
主人选定他归自己,若不喜欢他,就要许他赎身;主人既然用诡诈待他,就没有权柄卖给外邦人。
10
若另娶一个,那女子的吃食、衣服,并好合的事,仍不可减少。
13
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
14
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死。
16
拐带人口,或是把人卖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18
人若彼此相争,这个用石头或是拳头打那个,尚且不至於死,不过躺卧在床,
19
若再能起来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无罪;但要将他耽误的工夫用钱赔补,并要将他全然医好。
20
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22
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後却无别害,那伤害他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
23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
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26
人若打坏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只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27
若打掉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个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28
牛若触死男人或是女人,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他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
29
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有人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触死,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
30
若罚他赎命的价银,他必照所罚的赎他的命。
32
牛若触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