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Biblia

 

出埃及记 21

Estudio

   

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

2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

3 他若孤身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4 人若妻子妻子他生了儿子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人,他要独自出去。

5 倘或奴仆明:我我的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

6 他的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审判官或作:;下同)那里,又要带他到前,靠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人。

7 女儿作婢女,婢女不可像仆那样出去。

8 人选定他归自己,若不喜欢他,就要许他赎身;人既然用诡诈待他,就没有权柄给外邦人。

9 主人若选定他给自己的儿子,就当待他如同女儿

10 若另娶一个,那女子的吃食、衣服,并好合的事,仍不可减少。

11 若不向他行这样,他就可以不用赎,白白的出去。

12 以致打的,必要把他治

13 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交在他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

14 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

15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

16 拐带口,或是把了,或是留在他下,必要把他治

17 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

18 若彼此相争,这个用石头或是拳头打那个,尚且不至於,不过躺卧在

19 若再能起来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无罪;但要将他耽误的工夫用钱赔补,并要将他全然医好。

20 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在他的,他必要受刑。

21 若过一两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买的。

22 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後却无别害,那伤害他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

23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

24 以眼还眼,以,以,以

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26 若打坏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只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27 若打掉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个,就要因他的放他去得以自由。

28 牛若触男人或是女人,总要用石头打那牛,却不可他的;牛的主可算无罪。

29 倘若那牛素来是触的,有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就要用石头打那牛,牛主也必治

30 若罚他赎命的价银,他必照所罚的赎他的命。

31 牛无论触了人的儿子或是女儿,必照这例办理。

32 牛若触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将三十舍客勒他们的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

33 若敞着井口,或井不遮盖,有牛或掉在里头,

34 井主要拿赔还本主人,牲畜要归自己。

35 的牛若伤了那的牛,以至於,他们要了活牛,平分价值,也要平分牛。

36 人若知道这牛素来是触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着,他必要以牛还牛,牛要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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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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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3. “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 衣服并好合的事” 表不剥夺 “饮食” 所表示的内在生命, 也不剥夺 “衣服” 所表示的外在生命, 因而不剥夺 “好合的事” 所表示的结合. 这从 “饮食”, “衣服”, “好合的事” 和 “不可减少” 的含义清楚可知: “饮食” 是指内在生命的维持, 因为就灵义而言, “饮食”, 无论固体的还是液体的, 都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 固定食物是指关于良善的认知或知识 (5147节), “喝的” 是指关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 (3168, 3772节), 所以 “饮食” 是指滋养人的属灵生命的事物n (5293, 5576, 5579, 5915, 8562节); “衣服” 是指外在生命的维持, 因为就灵义而言, “衣服” 或服装是指低级的记忆知识, 因为这些记忆知识就是那维持人的外在生命的 (5248, 6918节); “好合的事” 是指结合; “不可减少” 是指不可剥夺.

此处的情况是这样: 与属灵真理结合的属世情感由 “许配给儿子的婢女” 来表示, 这种情感需要不断从与它结合的属灵真理那里维持生命; 因为情感若不从那里得以维持, 就会灭亡. 人之情感的情况和这个人自己一模一样; 他若不靠食物支撑, 就会死亡. 此外, 就内层而言, 人无非是情感, 良善的人是对良善, 因而对真理的情感; 而邪恶的人则是对邪恶, 因而对虚假的情感. 这一点从成为一个灵人时的一个人看得尤其明显; 因为那时从他涌出的生命气场要么是一种对良善的情感的气场, 要么是一种对邪恶的情感的气场. 现在他不再靠属世的饮食, 而是靠属灵的饮食来滋养或维持; 属灵的饮食对一个恶灵来说, 是邪恶所产生的虚假, 对一个善灵来说, 则是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世上活在肉身期间, 对人们心智的滋养并非其它东西. 正因如此, 就圣言里面的灵义而言, 各种饮食, 如饼, 肉, 酒, 水, 以及其它许多东西, 都表示构成属灵滋养的那类饮食.

由此也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人活着, 不是单靠食物, 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马太福音 4:4)

路加福音:

叫你们在我国里, 坐在我的席上吃喝. (路加福音 22:30)

马太福音:

我告诉你们, 从今以后, 我不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 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 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 (马太福音 26:29)

主在设立圣餐之后说了这些话, 在圣餐中, “饼和酒” 是指那些表示爱和信的事物或元素; “肉和血” 也是. 由此清楚可知在约翰福音 (6:49-58), 尤其在那里的这些话中的主的 “肉和血” 是什么意思: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 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约翰福音 6:55)

在圣言中, “肉” 表示爱之良善 (3813, 7850节); “血” 表示信之良善 (4735,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节); “饼和酒” 具有同样的含义 (2165, 2177, 3464, 3478, 3735,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5915, 6118, 63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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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