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ija

 

創世記 25

Studija

   

1 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

2 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

3 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都是族,和利烏米族。

4 米甸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

5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以撒

6 亞伯拉罕把財物分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

7 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十五歲。

8 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歸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

9 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裡。這洞在幔利前、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田中,

10 就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的那塊田。亞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裡。

11 亞伯拉罕死了以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萊居住

12 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以實瑪利

13 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按著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以實瑪利長子是尼拜約,又有基達、亞德別、米比衫、

14 米施瑪、度瑪、瑪撒、

15 哈大、提瑪、伊突、拿非施、基底瑪。

16 這是以實瑪利眾子的名字,照著他們的村莊、營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長。

17 以實瑪利享壽一三十歲,氣絕而,歸到他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

18 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東邊,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正在亞述的道上。

19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以撒

20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

21 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他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

22 孩子們在他腹中彼此相爭,他就:若是這樣,我為甚麼活著呢(或作我為甚麼如此呢)?他就去求問耶和華

23 耶和華對他: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24 生產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雙子。

25 先產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以掃(就是有毛的意思)。

26 又生了以掃兄弟抓住以掃腳跟,因此給他起名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利百加生下兩個兒子的時候,以撒年正六十歲。

27 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安靜,常在帳棚裡。

28 以撒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雅各

29 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累昏了。

30 以掃雅各: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以東(就是紅的意思)。

31 雅各: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給我罷。

32 以掃:我將要,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甚麼益處呢?

33 雅各:你今日對我起誓罷。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雅各

34 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以掃以掃吃了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

   

Biblija

 

羅馬書 9:10

Studija

       

10 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

Iz Swedenborgovih djela

 

属天的奥秘 #1001

Proučite ovaj odlomak

  
/ 10837  
  

1001. “血” 表仁爱. 这从很多事上清楚可知. 因此, 它表重生的属灵之人从主那里接受的新意愿部分, 这新意愿与仁爱完全相同, 因为它是由仁爱形成的. 事实上, 仁爱, 或爱是意愿的本质或生命, 因为没人会说, 他意愿某事, 除非他乐在其中或热爱它. 当人说他思考某事的时候, 并不意味着他意愿这件事, 除非意愿隐含在思考中. 属仁爱的这个新意愿在此就是 “血”, 这意愿不是人的, 而是在人里面的主的. 由于它是主的, 所以它永不可与人的意愿之物混在一起, 前面说过, 人的意愿极其污秽. 正因如此, 在代表性教会中, 人们不可吃带灵魂的肉或血, 也就是说, 不可将这二者混在一起. “血” 表仁爱, 故表神圣之物; “肉” 表人的意愿, 故表亵渎之物. 这些事物是对立的, 所以完全分离, 人们被禁止吃血. 因为那时 “吃带血的肉” 在天堂代表亵渎, 或将神圣之物和亵渎之物混在一起; 在天堂, 这种代表只会以恐怖攻击天使. 因为那个时代, 发生在这个教会成员中的一切事件, 都会照着这类事所象征的内义而在天使当中被转化为相应的属灵的表现形式.

由于一切事物的性质皆取决于它们所涉及的那个人的性质, 所以 “血” 的含义也是如此. 当涉及重生的属灵之人时, “血” 表对邻之仁或爱; 当涉及重生的属天之人时, 它表对主之爱; 但当涉及主时, 它表其整个人的本质, 因而表爱本身, 也就是祂对人类的怜悯. 所以, 由于 “血” 一般表爱和属爱之物, 故它表唯独属主的天堂之物; 因而涉及人时, 它表人从主那里接受的属天之物. 重生的属灵之人从主那里接受的属天之物是属天-属灵的, 对此, 蒙主慈悲, 将在别处予以阐述.

“血” 表属天之物, 在至高义上表主的人之本质, 因而表爱本身, 或祂对人类的怜悯. 这从代表性的犹太教会被要求取点血以示圣洁明显看出来. 由于这个原因, 血被称为 “立约的血”. 它被洒在那百姓身上, 并且连同膏油被洒在亚伦和他的儿子身上. 一切燔祭和祭物的血被洒在祭坛上面和周围 (出埃及记 12:7, 13, 22-23; 24:6, 8; 利未记 1:5, 11, 15; 4:6-7, 17-18, 25, 30, 34; 5:9, 16:14-15, 18-19; 民数记 18:17; 申命记 12:27).

由于所取之血如此神圣, 而人的意愿却如此不洁, 所以他们严厉禁止吃血, 因为这代表亵渎神圣之物. 如摩西书:

在你们一切的住处, 脂油和血都不可吃. 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利未记 3:17)

“脂油” 在此表属天的生命, “血” 表属天-属灵的生命. 属天-属灵之物就是来自属天源头的属灵之物. 如在上古教会, 对主的爱是属天的, 因为这爱已植入在他们的意愿中; 其属天-属灵之物则是由这爱而来的信 (对此, 参看30-38, 337, 393, 398节). 然而, 对属灵之人而言, 属天之物并不存在, 他只有属天-属灵之物, 因为仁被植入在其心智的觉知部分. 摩西书: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 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 倘若有吃血的, 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 把他从他的民中剪除, 因为肉身的灵魂是在血中, 我把这血赐给你们, 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灵魂赎罪, 因血本身有灵魂, 所以能赎罪. 一切血肉之躯的灵魂, 就在血中; 凡吃了血的, 必被剪除. (利未记 17:10, 11, 14)

此处明确说明了肉体的灵魂在于血, 肉体的灵魂就是血, 或属天之物, 即神圣之物, 也就是主的物.

又:

只是你要心意坚定, 不可吃血, 因为血是灵魂, 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 (申命记 12:23-25)

从这些话同样清楚看出, 血被称为灵魂, 即属天的生命, 或属天之物, 以那个教会的燔祭和祭物来代表. 同样, 不可将属天之物, 即主的自我中心, 与人的自我中心相混合, 唯独主的自我中心是属天和神圣的, 而人的自我中心是不洁的. 这一点也是以下命令所代表的, 即他们不可献上带有发酵之物的祭物的血 (出埃及记 23:18; 34:25).

发酵之物表败坏和污秽之物.

血被称为灵魂, 并表仁爱的圣洁, 在犹太教会中, 爱的圣洁用血来代表. 其原因在于, 肉体的生命在于血. 由于肉体的生命在于血, 所以血是它的终级灵魂, 以致血因此被称为肉体灵魂, 或人的肉体生命所居之地. 由于在代表性教会中, 内在事物用外在事物来代表, 故灵魂或属天的生命用血来代表.

  
/ 10837  
  

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