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2
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
3
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
5
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
6
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那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
7
就要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事奉,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
9
你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
10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
12
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
14
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华─你的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
15
耶和华─你的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
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神一切的话,说: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神的声音,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
18
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