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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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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拉結見自己不給雅各生子,就嫉妒他姊姊,對雅各:你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

2 雅各向拉結生氣,:叫你不生育的是,我豈能代替他作主呢?

3 拉結:有我的使女辟拉在這裡,你可以與他同房,使他生子在我膝下,我便因他也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

4 拉結就把他的使女辟拉丈夫為妾;雅各便與他同房,

5 辟拉就懷孕,給雅各生了一個兒子

6 拉結伸了我的冤,也了我的聲音,賜我一個兒子,因此他起名但(就是伸冤的意思)。

7 拉結的使女辟拉又懷孕,給雅各生了第二個兒子

8 拉結:我與我姊姊大大相爭,並且得勝,於是給他起名拿弗他利(就是相爭的意思)。

9 利亞見自己停了生育,就把使女悉帕雅各為妾。

10 利亞的使女悉帕給雅各生了一個兒子

11 利亞:萬幸!於是給他起名迦得(就是萬幸的意思)。

12 利亞的使女悉帕又給雅各生了第二個兒子

13 利亞:我有福阿,眾女子都要稱我是有福的,於是給他起名亞設(就是有福的意思)。

14 割麥子的時候,流便往田裡去,尋見風茄,拿來母親利亞。拉結對利亞:請你把你兒子的風茄我些。

15 利亞:你奪了我的丈夫還算小事麼?你又要奪我兒子的風茄麼?拉結:為你兒子的風茄,今夜他可以與你同寢。

16 到了晚上雅各從田裡回,利亞出迎接他,:你要與我同寢,因為我實在用我兒子的風茄把你雇下了。那一夜,雅各就與他同寢。

17 應允了利亞,他就懷孕,給雅各生了第五個兒子

18 利亞了我價值,因為我把使女了我丈夫,於是他起名以薩迦(就是價值的意思)。

19 利亞又懷孕,給雅各生了第六兒子

20 利亞賜我厚賞;我丈夫必與我同住,因我給他生了個兒子,於是給他起名西布倫(就是同住的意思)。

21 來又生了一個女兒,給他起名底拿。

22 顧念拉結,應允了他,使他能生育。

23 拉結懷孕生子,除去了我的羞恥,

24 就給他起名約瑟(就是增添的意思),意思:願耶和華再增添我一個兒子

25 拉結生約瑟之後,雅各拉班:請打發我走,叫我回到我本鄉本土去。

26 請你把我服事你所得的妻子和兒女我,讓我走;我怎樣服事你,你都知道

27 拉班對他:我若在你眼前蒙恩,請你仍與我同住,因為我已算定,耶和華賜福與我是為你的緣故;

28 :請你定你的工價,我就你。

29 雅各對他:我怎樣服事你,你的牲畜在我手裡怎樣,是你知道的。

30 我未來之先,你所有的很少,現今卻發大眾多,耶和華隨我的步賜福與你。如今,我甚麼時候才為自己興家立業呢?

31 拉班:我當你甚麼呢?雅各:甚麼你也不必我,只有一件事,你若應承,我便仍舊牧放你的羊群

32 今天我要走遍你的羊群,把綿中凡有點的、有的,和黑色的,並山羊中凡有的、有點的,都挑出來;將來這一等的就算我的工價。

33 以後你查看我的工價,凡在我手裡的山羊不是有點有的,綿羊不是黑色的,那就算是我的;這樣便可證出我的公

34 拉班:好阿!我情願照著你的行。

35 當日,拉班把有紋的、有的公山羊,有點的、有的、有雜白紋的母山羊,並黑色的綿羊,都挑出來,交在他兒子們的下,

36 又使自己和雅各相離的路程。雅各就牧養拉班

37 雅各拿楊樹、杏樹、楓樹的嫩枝,將皮剝成白紋,使枝子露出白的來,

38 將剝了皮的枝子,對著羊群,插在飲溝裡和裡,的時候,牝牡配合。

39 對著枝子配合,就生下有紋的、有點的、有的來。

40 雅各羔分出來,使拉班的與這有紋和黑色的相對,把自己的另放一處,不叫他和拉班的混雜。

41 羊群肥壯配合的時候,雅各就把枝子插在水溝裡,使對著枝子配合。

42 只是到瘦弱配合的時候就不插枝子。這樣,瘦弱的就歸拉班,肥壯的就歸雅各

43 於是雅各極其發大,得了許多羊群、僕婢、駱駝,和

   

from the Writings of Emanuel Swedenborg

 

属天的奥秘 #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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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1. “只是在后聚集起来的羊群眼前不插枝子” 表强迫的事物. 这从 “后聚集起来” 的含义清楚可知. “先聚集起来” 表自发或自由的事物, 如前所示 (4029节). 由此明显可知, “后聚集起来” 表示强迫或不自由的事物. 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 此处没有像论及先聚集起来的羊群那样提到 “发热”; 因为 “发热” 表示情感, 在这种情况下表示一种强烈的渴望. 凡非始于情感的, 都不是自发的或自由的, 自发或自由的一切事物皆与人的情感或爱一致 (2870节). 这一点同样从原文中这个词的衍生意义明显看出来, 即意思是缺乏; 因为若缺乏强烈的渴望, 一切自由的感觉就会停止; 在这种情况下所行的, 可以说不是自由的, 最终可以说是强迫的.

从前面 (4029节) 所引用的章节可以看出, 真理与良善的一切结合, 因而一切改造和重生都是在自由中实现的, 也就是说, 都是自发的结果. 所以, 若缺乏自由, 也就是通过强迫, 真理与良善的结合, 因而重生是不可能实现的. 至于何为自由及其来源, 可参看前文 (2870-2893节), 那里论述了人的自由. 凡在推理关于主的圣治, 人的得救, 许多人的永恒诅咒时没有意识到真理与良善的结合, 或使这些成为自己的, 因而重生若不在人的自由状态下, 是不可能实现的人就将自己投入纯粹的阴暗中, 因而陷入严重的错误. 因为他以为, 主若愿意, 就能拯救每个人, 并且通过无数方法来这样做, 如通过神迹, 死人复活, 直接启示, 让天使将世人从邪恶中拉回来并强力将他们驱入良善, 通过人被引入并悔改所在的许多状态, 以及其它许多方法.

殊不知, 所有这些方法都包含强迫, 没有人能通过强迫被改造. 因为凡强迫人的事物都不会赋予他任何情感; 或即便它具有这样的性质, 即它能赋予一种情感, 它也会将自己弯向对邪恶的情感. 诚然, 它似乎流入, 也的确注入了某种神性事物; 但当此人的状态发生改变时, 他又回到先前的情感, 即邪恶与虚假中; 这时, 神圣事物便与邪恶并虚假结合, 沦为亵渎, 然后就具有诸如将他引入最糟糕地狱这样的性质. 因为此人首先承认和相信, 也拥有对神圣之物的情感, 但后来又否认, 甚至厌恶它. 亵渎者指的是那些曾发自内心承认, 后来又否认的人, 而不是那些没有发自内心承认的人 (301-303, 571, 582, 593, 1001, 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051, 2426, 3398, 3399, 3402, 3898节). 因此, 如今不再发生明显的神迹, 只发生一些不太明显或不引人注目的神迹, 这些神迹具有这样的性质: 它们不会强力激发神圣感, 或夺走人的自由. 这就是为何死人不再复活, 为何没有人通过直接的启示, 或通过天使远离罪恶, 或简单的使用武力被引向良善.

主在人的自由中作工, 并通过自由使他转回. 因为一切自由都属于他的爱或情感, 因而属于他的意愿 (3158节). 若人不在自由中接受良善与真理, 这良善与真理就不可能归给他, 或变成他自己的. 因为对人来说, 凡被迫的事, 都不是他的, 而是属于进行强迫之人的, 哪怕这事是他所做的, 他也不是凭自己做的. 表面上看, 有时人似乎被迫向善, 如在试探和属灵的争战中, 但这时他所拥有的自由比其它任何时候都要大 (参看1937, 1947, 2881节). 当人强迫自己行善时, 似乎他也是被迫行善; 但自我强迫是一回事, 被 (别人) 强迫则是另一回事. 对任何人来说, 自我强迫是出于他里面的自由, 而被 (别人) 强迫则不是出于自由. 既然如此, 那么明显可知, 那些推理主的圣治, 人的得救, 许多人的永恒诅咒, 却不知道主通过自由, 绝非通过强迫作工之人陷入何等的阴暗, 因而陷入何等的错误. 因为具有神圣性质的事若不是自由地被接受, 强迫是危险的. 1

V:

1. 4032. 拉丁文没有这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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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

from the Writings of Emanuel Swedenborg

 

属天的奥秘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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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流人里面的人血的” 表摧毁仁爱, “人里面” 就是与人同在. 这从 “血” 的含义 (前面说过, 血表仁爱的圣洁) 和以下事实清楚可知, 即经上采用了 “人里面的人血” 这样的说法, 这是指他的内在生命, 这生命并不在他里面, 而是与他同在. 因为主的生命是仁爱, 由于人是污秽不洁的, 所以这仁爱并不在他里面, 而是与他同在. “流血” 就是向仁爱施暴, 这从圣言的经文明显可知, 如前面所引用的那些 (374, 376节), 那里说明了施加给仁爱的暴行被称为 “血”.

就字义而言, “流血” 就是杀人, 但就内义而言, “流血” 则是仇恨邻舍, 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 说, 不可杀人, 又说, 凡杀人的, 难免受审判. 只是我告诉你们: 凡无故向弟兄动怒的, 难免受审判. (马太福音 5:21-22)

“动怒” 表背离仁爱 (对此, 参看357节), 因而表仇恨. 凡心怀仇恨者不但没有仁爱, 还会对仁爱施暴, 即 “流血”. 实际的谋杀就隐藏在仇恨中, 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凡心怀仇恨者只想着他所仇恨之人被杀掉, 若非被外在约束阻拦, 他就会杀之而后快. 因此, 杀 “弟兄” 和 “流他的血” 就是仇恨. 既是仇恨, 它就存在于对他不利的一切念头中. 亵渎也一样. 如前面所说, 凡亵渎圣言者不但憎恨真理, 还会消灭或杀了它. 在来生, 从那些犯有亵渎罪的人身上明显看出这一点. 无论他们在肉身生活时表现得多么正直, 明智和虔诚, 在来生, 他们极端仇恨主, 仇恨一切爱之善和信之真. 原因在于, 这些与他们内在的仇恨, 抢劫和奸淫相对立, 他们曾用圣洁的面纱掩盖这些邪恶, 同时为了自己的利益把爱之善和信之真掺杂进去.

“血” 表亵渎, 这不仅从前面 (374节) 所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还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摩西书: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 宰公牛或是绵羊羔或是山羊, 不拘宰于营内营外, 若未曾牵到会幕门口, 耶和华的住所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 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 他流了血, 那人要从他的民中被剪除. (利未记 17:3, 4)

在其它地方而不是在会幕旁边的祭坛献祭就代表亵渎, 因为献祭是神圣的事, 若在营内或营外献祭就是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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