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名义

Por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taff (Traducido por computadora al 中文)
  
Christ Healing the Blind Man, by Eustache Le Sueur

以我的名义

在《约翰福音》中,耶稣三次告诉人们要 "以我的名义 "请求什么。这听起来很像他在考虑代祷,也就是说,耶稣和 "父 "是不同的人。但我们知道他们不是--他们是一个人。不过,这些说法还是很容易被误解,而且从相当早的时候开始,它们就在基督教会中造成了一些混乱。让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圣经》文本,看看我们是否能了解真相,并理解为什么会有这种误解。

在圣经中,一个人的名字象征着他的真实品质,或本性。当你阅读这篇文章时,请牢记这一点;这将会有所帮助

首先,这里是约翰福音的三段经文。

"你们岂不信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吗?我告诉你们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的。你们要信我是在父里面,父也在我里面,不然的话,就为这行为的缘故信我。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我所做的事,他也要做,而且要做得比这更大,因为我往我父那里去了。你们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就做什么,好叫父在子身上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0-14)

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任命你们,叫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叫你们奉我的名向父求什么,他就赐给你们什么。(约翰福音15:16)

"所以你们现在有忧愁,但我要再见你们,你们的心要欢喜,没有人可以夺去你们的喜乐。到了那日,你们必不问我。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凡你们奉我的名向父求的,他必赐给你们。直到现在,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你们祈求,就必得着,使你们的喜乐得以充实。我对你们说这些话,不过是打比方而已。但时候将到,我不再用比喻对你们说话,而要把父的事明明地告诉你们。到那日,你们要奉我的名求;我不对你们说,我要为你们向父祈求,因为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爱我,并且相信我是从神出来的。我从父那里出来,又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2-28)

这些经文大体上是平行的,但有一些有趣的细微差别。在约翰福音第14章中,耶稣说 "那是我要做的"。在这个例子中,不是指父亲。在《约翰福音》第15章中,耶稣说天父将满足 "以我的名义 "提出的要求,在这里,耶稣和天父听起来有些不同。然后,在《约翰福音》第16章中,又是天父满足请求,但这次耶稣明确表示,很快就不会出现分离或代祷;相反,有一种暗示,目前明显的分离将结束,合一才是实际的现实。

把这三段话放在一起,很容易看出为什么人们会感到困惑,以及为什么 "奉耶稣的名祷告 "会成为一个标准的基督教公式。但是,仔细阅读,很明显,"奉我的名 "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就像约翰福音第14章那样,而且表面上的分离是暂时的。

为了了解更广泛的背景,下面是新约中 "奉我的名 "这一短语出现的一些其他地方。马太、马可和路加都讲述了主说我们应该 "奉我的名 "接受小孩子的故事。在其中两处经文中,既有分离的暗示,也有合一的暗示。

"凡奉我的名接这小孩子的,就是接我;凡叫这信我的小孩子跌倒的,倒不如在他颈项上挂一块大磨石,叫他沉在深海里。"(马太福音18:5-6)

"凡是奉我的名接一个这样的小孩子,就是接我;凡是接我的,不是接我,而是接那差我来的。"(马可福音9:37)

耶稣看出他们的心思,就抱了一个小孩子,放在他旁边,对他们说:"凡奉我的名接这小孩子的,就是接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因为在你们中间谁是最小的,这人就必是大的。"(路加福音9:47-48)

在这个故事中,显然有一种对我们的纯真的保护。但仍有一个关于分离的暗示--"那差我来的"。我们可以这样来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以主的名义接受 "小孩子"。如果我们培养天真无邪,愿意被主引导,我们就能接受神圣的真理,而且,在我们的头脑中有真实的想法,我们可以接受神圣的爱。

在另外两段新约经文中,以主的名义做某事传达了力量,这里没有提到分离。

约翰对他说:"老师,我们看见有一个不跟我们的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跟我们。"耶稣却说:"不要禁止他,因为没有一个人要奉我的名行大能的事,又能很快说我的坏话。因为凡不反对我们的,就是站在我们这边。因为谁要奉我的名给你们一杯水喝,因为你们是基督的人,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他决不至于失去他的赏赐"。(马可福音9:38-41)

"这些神迹将伴随着那些相信的人:他们要奉我的名赶鬼;他们要用新的语言说话;他们要拿起蛇;如果他们喝下任何致命的东西,也决不会伤害他们;他们要为病人按手,他们就会康复。"(马可福音16:17-18)

最后,还有一段适用的《新约》经文。同样,这里没有分离的暗示。

"因为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天国的秘密2921,关于主的名字有一个有趣的讨论。圣经中使用的不同名字有不同的象征意义。在这段文字中,有一处说:"复活之后,门徒们总是称他为主。你可以看到这一点,在 约翰福音20:2, 13, 15, 18, 20, 25; 21:7, 12, 15-17, 20; 马可福音16:19-20.而在 约翰福音20:28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

回到旧约中,我们发现 "以我的名义 "这句话也出现在那里,但没有那么频繁。

在《申命记》中,耶和华这样说。

"凡不听我的话,奉我的名说的,我必要求他听"。(申命记18:19-20)

在诗篇中,我们发现这个例子。

但我的信实和我的慈爱必与他同在。因我的名,他的角必被高举。(诗篇89:24)

然而,如果你在Word中搜索 "耶和华的名字 "这个短语,你会从美国标准版中得到86个结果,都在旧约中。常见的用法包括 "呼求耶和华的名",或 "奉耶和华的名传道"。同样,在圣经中,某人的名字象征着他们真正的精神品质,或性质。上帝的名字非常明显地重要:"你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亵渎神的行为是非常糟糕的。以耶和华的名义进行虚假的预言是非常糟糕的。

让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当耶稣告诉我们要 "奉他的名 "请求时,他的意思是什么?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求一个人为我们代祷,而另一个人可能会更严厉一些。它根本不意味着是两个人。它真正的意思是,我们是在认识到主的真正属灵品质的状态下,向主请求帮助。耶稣是 "道"。他是神圣的真理,被爱所感动。以他的名义请求什么,就是从寻求真理的角度接近主,这既是明智的,也是充满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