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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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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和華曉諭摩西

2 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

3 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

4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

5 或是他因甚麼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

6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

7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8 耶和華曉諭摩西

9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放在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上的要常常燒著。

10 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把上所燒的燔祭灰收起來,倒在的旁邊;

11 隨後要脫去這衣服,穿上別的衣服,把灰拿到外潔淨之處。

12 上的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並要把燔祭擺在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

13 上必有常常燒著的,不可熄滅。

14 素祭的條例乃是這樣:亞倫的子孫要在前把這祭獻在耶和華面前。

15 祭司要從其中─就是從素祭的細麵中─取出自己的一把,又要取些和素祭上所有的乳,燒在上,奉給耶和華為馨素祭的紀念。

16 下的,亞倫和他子孫要,必在聖處不帶酵而,要在會幕的院子裡

17 烤的時候不可攙。這是從所獻我的火祭中賜他們的分,是至的,和贖祭並贖愆祭一樣。

18 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這一分,直到萬,作他們永得的分。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

19 耶和華曉諭摩西

20 亞倫的日子,他和他子孫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常獻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

21 要在鐵鏊上用調和做成,調勻了,你就拿進來;烤好了分成塊子,獻給耶和華為馨的素祭。

22 亞倫的子孫中,接續他為受膏的祭司,要把這素祭獻上,要全燒給耶和華。這是永遠的定例。

23 祭司的素祭都要燒了,卻不可

24 耶和華曉諭摩西

25 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贖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祭牲;這是至的。

26 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裡

27 凡摸這祭的要成為;這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處洗淨。

28 惟有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在銅器裡,這銅器要擦磨,在中涮淨。

29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這是至的。

30 凡贖祭,若將血帶進會幕所贖,那肉都不可,必用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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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启示录 #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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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启示录 8:5.“天使拿着香炉, 盛满了坛上的火, 倒在地上”表含有属天之爱的属灵之爱, 以及它流入低层区域, 就是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在之地. “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 这一点从前面所述和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在圣言中, 盛东西的和所盛之物所表相同, 如杯, 盘与所盛的酒与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 23:25, 26; 路加福音 22:20等).

“燔祭坛上的火”之所以表示神性属天之爱, 因为这种祭坛表示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392节) ; “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494节). 属灵之爱, 也就是仁爱从属天之爱, 也就是对主之爱得其本质; 若离了属天之爱, 也就是对主之爱, 属灵之爱, 或仁爱里面毫无具有生气之物, 因为灵与生命唯独来自主, 而非来自其它源头. 在以色列教会, 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为香炉取火来代表. 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 16:12, 13; 民数记 16:46, 47) ; 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取凡火烧香(即不从祭坛取火) 而被天上的火烧灭. (利未记 10:1-2)

因此, 经上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 不可熄灭. (利未记 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 因而表示对主之爱. 将“香炉倒在地上”表示流入低层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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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