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e

 

出埃及記 22

Studie

   

1 牛或,無論是宰了,是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賠一

2 人若遇見挖窟窿,把打了,以至於,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

3 太陽已經出來,就為他有流血的罪。賊若被拿,總要賠還。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頂他所偷的物。

4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或羊,仍在他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賠還。

5 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裡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的田裡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葡萄園上好的賠還。

6 若點焚燒荊棘,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站著的禾稼,或是田園,都燒盡了,那點的必要賠還。

7 若將或家具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的家被去,若把到了,要加倍賠還;

8 不到,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

9 兩個人的案件,無論是為甚麼過犯,或是為牛,為,為羊,為衣裳,或是為甚麼失掉之物,有一人:這是我的,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

10 若將,或牛,或羊,或別的牲畜,交付鄰舍守,牲畜,或受傷,或被趕去,無見,

11 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裡未曾拿鄰舍的物,本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

12 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裡被去,他就要賠還本主;

13 若被野獸撕碎,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所撕的不必賠還。

14 若向鄰舍甚麼,所的或受傷,或,本主沒有同在一處,總要賠還;

15 若本主同在一處,他就不必賠還;若是雇的,也不必賠還,本是為雇價的。

16 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他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他為妻。

17 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來。

18 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他存活。

19 凡與淫合的,總要把他治

20 祭祀別,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21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也作過寄居的。

22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

23 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他們的哀聲,

24 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

25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26 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

27 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甚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28 不可毀謗;也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29 你要從你莊稼中的穀和酒醡中滴出來的酒拿來獻上,不可遲延。你要將頭生的兒子歸我。

30 你牛頭生的,也要這樣;當跟著母,第八要歸我。

31 你要在我面前為聖潔的人。因此,田間被野獸撕裂牲畜的,你們不可,要丟給

   

Ze Swedenborgových děl

 

属天的奥秘 # 3540

Prostudujte si tuto pasáž

  
/ 10837  
  

3540. “又用母山羊的羊羔皮” 表包裹家生良善的外在真理. 这从 “皮” 和 “母山羊的羊羔” 的含义清楚可知: “皮” 是指外在事物, 如下文所述; “母山羊的羊羔” 因出自家里饲养的羊群, 故是指包裹家生良善的真理, 如前所述 (3518, 3519节), 从那里明显可知何为家生的良善, 何为源于家生良善的真理. 一切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 一切真理都有自己的良善. 若要成为某种事物, 它们必须联结起来. “皮” 之所以表示外在事物, 是因为皮是动物的最表层, 其内层便延伸至此, 人的皮或角质层同样如此. 这种含义源于来世的代表, 那里就有属于皮肤区域的人. 蒙主的神性怜悯, 这些人等到我们在下面各章末尾论述巨人时再予以单独说明. 他们就是诸如只具有外在良善及其真理的那类人. 因此, “皮”, 无论人的还是动物的, 表示外在事物. 这一点也可从圣言明显看出来, 如耶利米书:

你的衣襟揭起, 你的脚跟受伤, 是因你的罪孽甚多.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 豹岂能改变斑点呢? 若能, 你们这习于行恶的便能行善了. (耶利米书 13:22-23)

此处 “衣襟” 表外在事物, “脚跟” 表最低级的良善, “脚跟” 和 “鞋” 是指最低级的属世之物 (参看259, 1748节). 由于如此处所说的, 这些真理与良善源于罪孽, 所以它们好比 “古实人” 或黑人及其皮肤, 还好比 “豹” 及其 “斑点”.

摩西五经:

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 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 因为这是他唯一的遮盖物, 是他遮盖皮肤, 躺在里面的衣服. (出埃及记 22:26-27)

由于圣言中的一切律法, 包括民法和司法, 都与天上良善和真理的法则相对应, 并通过这种对应关系而颁布, 故刚才所引用的这些律法也是这种情况. 否则, 就不可能明白为何作当头的衣服要在日落以先归还, 为何经上说 “这是他遮盖皮肤, 躺在里面的衣服”. 这种对应关系从内义明显看出来, 内义就是: 不可骗取邻人的外在真理, 就是他们照之生活的教义事物, 以及一切宗教仪式. “衣服” 表这类真理 (参看297, 1073, 2576节), “日” 表来自这些真理的爱或生活之良善 (1529, 1530, 2441, 2495节). 防止这良善灭亡由 “衣服要在日落以先归还” 来表示. 由于这些律法所规定的事, 也就是这些外在真理, 是内层事物的外在遮盖物, 或它们的最表层或末端, 故经上说 “他遮盖皮肤, 躺在里面的衣服”.

“皮” 表外在事物, 故经上吩咐要用染红的公羊皮作罩棚的盖, 用海狗皮作罩棚上的顶盖 (出埃及记 26:14). 因为罩棚是三层天堂, 因而是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之物的代表. 四围的幔子代表外在的属世之物 (3478节), 这些事物就是公羊皮和海狗皮. 外在事物遮盖内在事物, 或换句话说, 属世之物遮盖属天和属灵之物, 就像肉体遮盖灵魂, 所以经上才给出这样的条例. 由于同样的原因, 经上吩咐, 起营的时候, 亚伦和他儿子要用遮掩的幔子蒙盖法柜, 用海狗皮盖在上头; 又要用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的毯子盖桌子和桌子上的东西, 再以海狗皮为遮盖物蒙上; 同样, 他们要把灯台和灯台的一切器具包在海狗皮里; 又要把供职使用的一切器具, 包在蓝色毯子里, 用海狗皮的遮盖物蒙上 (民数记 4 : 5, 6, 8, 10-12). 凡虔诚思想圣言的人都能明白, 神性事物就由所有这些事物来代表, 如法柜, 桌子, 灯台, 供职用的器皿, 还有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毯子和蓝色毯子, 以及海狗皮的遮盖物; 所有这些事物都代表包含在外在事物中的神性事物.

因为先知代表那些教导的人, 因此代表教导圣言的良善与真理 (2534节), 还因为以利亚代表圣言本身 (2762节), 约翰也是, 他因此被称为要来的以利亚 (马太福音 17:10-13), 所以为了他们能代表外在形式, 即文字上的圣言的性质, 以利亚腰束皮带 (列王纪下 1:8); 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 腰束皮带 (马太福音 3:4). 由于人和动物的皮表外在事物, 也就是与属灵, 属天之物相关的属世之物, 还由于古教会习惯用意义的符号来说话和写作, 故在约伯记这本古教会的书中, “皮” 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一点从约伯记中的数处经文可以看出来, 包括以下经文: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 末后祂必站在尘土上. 以后这些事必被我的皮包裹, 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 (约伯记 19:25-26)

“被皮包裹” 表被属世之物, 就是诸如人死后所带有的那类事物 (参看3539节); “在肉体之外得见神” 表通过复活的自我这样做; 因为 “肉体” 表自我 (参看148, 149, 780节). 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 如前所述, 这一事实从它使用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的风格明显看出来. 然而, 它并不是被称为律法和先知的书之一, 因为它没有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的内义. 仅仅这一点就决定了一本书是不是一本纯正圣言的书.

  
/ 10837  
  

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