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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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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

2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

3 他若孤身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4 人若妻子妻子他生了儿子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人,他要独自出去。

5 倘或奴仆明:我我的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

6 他的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审判官或作:;下同)那里,又要带他到前,靠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人。

7 女儿作婢女,婢女不可像仆那样出去。

8 人选定他归自己,若不喜欢他,就要许他赎身;人既然用诡诈待他,就没有权柄给外邦人。

9 主人若选定他给自己的儿子,就当待他如同女儿

10 若另娶一个,那女子的吃食、衣服,并好合的事,仍不可减少。

11 若不向他行这样,他就可以不用赎,白白的出去。

12 以致打的,必要把他治

13 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交在他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

14 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

15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

16 拐带口,或是把了,或是留在他下,必要把他治

17 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

18 若彼此相争,这个用石头或是拳头打那个,尚且不至於,不过躺卧在

19 若再能起来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无罪;但要将他耽误的工夫用钱赔补,并要将他全然医好。

20 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在他的,他必要受刑。

21 若过一两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买的。

22 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後却无别害,那伤害他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

23 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

24 以眼还眼,以,以,以

25 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26 若打坏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只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27 若打掉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个,就要因他的放他去得以自由。

28 牛若触男人或是女人,总要用石头打那牛,却不可他的;牛的主可算无罪。

29 倘若那牛素来是触的,有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就要用石头打那牛,牛主也必治

30 若罚他赎命的价银,他必照所罚的赎他的命。

31 牛无论触了人的儿子或是女儿,必照这例办理。

32 牛若触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将三十舍客勒他们的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

33 若敞着井口,或井不遮盖,有牛或掉在里头,

34 井主要拿赔还本主人,牲畜要归自己。

35 的牛若伤了那的牛,以至於,他们要了活牛,平分价值,也要平分牛。

36 人若知道这牛素来是触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着,他必要以牛还牛,牛要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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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 # 9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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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3. “平分它的价银” 表其真理将被驱散. 这从 “分” 和 “银” 的含义清楚可知: “分” 是指逐出并驱散 (6360, 6361节); “银” 是指真理 (1551, 2048, 5658, 6112, 6914, 6917, 7999节). “分” 表示驱散的原因是, 那些联系在一起的事物若被分开了, 也会被分散; 如一个人若分裂自己的心智, 也会毁了它. 因为人的心智是联系在一起的两个部分组成的, 一部分被称为理解力, 一部分被称为意愿. 人若将这两部分分开了, 就把属于每个部分的事物都分散了; 因为这一部分必须从那一部分获得自己的生命, 因此当这一部分灭亡时, 那一部分也就灭亡了. 当有人将真理与良善, 或也可说, 将信与仁分开时, 情况也一样. 凡如此行的人就毁灭了这二者. 简言之, 本应成为一个整体的一切事物若被分开, 就会灭亡.

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就表示这种分开:

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 不是恶这个爱那个, 就是重这个轻那个. 你们不能又事奉神, 又事奉玛门. (路加福音 16:13)

也就是说, 既通过信主而事奉主, 同时又通过爱世界而事奉世界, 因而既承认真理, 同时又行恶, 这是不可能的. 凡如此行的人都有一个分裂的心智, 它由此而被毁.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 “分” 表示驱散; 这同样从马太福音明显看出来:

在料想不到的日子, 不知道的时辰, 那仆人的主人要来, 把他分割了, 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分. (马太福音 24:50, 51)

此处 “分割” 表示从良善与真理中分离并移除 (4424节), 从而驱散它们.

摩西五经:

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 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 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 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 (创世记 49:7)

这些话出现在以色列关于西缅和利未的预言中. “西缅” 和 “利未” 在此代表那些沉浸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 (6352节); “雅各” 和 “以色列” 代表外在教会和内在教会, 以及外在人和内在人 (4286, 4598, 5973, 6360, 6361节). “使他们分散在雅各中” 表示将他们从外在教会中逐出, “散居在以色列” 表示从内在教会中逐出, 因而表示驱散与他们同在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分” 就具有这种含义, 这一点也可从巴比伦王伯沙撒和他的大臣, 皇后, 妃嫔用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饮酒时, 写在墙上的字 (但以理书 5:2-4, 25-28) 明显看出来. 所写的是: “数算, 数算, 称一称, 分开”, “分开” 在此表示与王国分离. 这段经文表明那时, 一切事物如何具有代表性. 它们描述了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 这亵渎由 “巴比伦” 来表示. “巴比伦” 表示亵渎 (参看1182, 1283, 1295, 1304-1308, 1321, 1322, 1326节); “金银器皿” 表示从主所获得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 (1551, 1552, 5658, 6914, 6917节). 用这些器皿饮酒, 同时却赞美金, 银, 铜, 铁, 木, 石所造的神, 表示亵渎 (如但以理书 5:4所说的), 它们表示一系列邪恶和虚假 ((4402结尾, 4544, 7873, 8941节). 这些器皿所来自的 “耶路撒冷殿” 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 在代表意义上表示祂的国度和教会 (3720节). 被分裂的伯沙撒的王国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驱散, 他本人 “当夜被杀” 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生命的剥夺, 也就是诅咒. 因为 “分裂” 表示驱散; “王” 表示良善之真理 (1672, 2015, 2069, 3009, 3670,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 “王国” 所表相同 (1672, 2547, 4691节); “被杀” 表示剥夺真理和良善的生命 (3607, 6767, 8902节); 他被杀的 “当夜” 表示邪恶和虚假的一种状态 (2353, 7776, 7851, 7870, 7947节). 由此明显可知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

我们在以下经文中读到:

他们分我的外衣, 为我的里衣拈阄. (诗篇 22:18)

马太福音:

他们拈阄分祂的衣服; 好应验先知所说的话. (马太福音 27:35)

以及约翰福音:

兵丁拿祂的衣服分为四份; 又拿里衣, 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 是从上头整片织成的. 所以, 他们就说, 我们不要分开它, 只要拈阄, 看是谁的; 好使圣经应验. (约翰福音 19:23, 24)

人若读了这些话, 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 不会意识到这些话里面藏有什么奥秘; 而事实上, 每一个细节都含有一个神性奥秘. 这奥秘就是: 神性真理已经被犹太人驱散了. 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 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 “圣言” (约翰福音 1:1等). “圣言” 就是神性真理; 祂的衣服代表外在形式的真理; 祂的里衣代表内在形式的真理; 分衣服代表犹太人对信之真理的驱散. “衣服” 表示外在形式的真理 (参看2576, 5248, 5954, 6918节); “里衣” (tunic) 表内在形式的真理 (4677节). 外在形式的真理就是诸如存在于圣言字义中的那类真理; 而内在形式的真理则是诸如存在于圣言灵义中的那类真理. “把衣服分成四份” 表示完全驱散, 撒迦利亚书 (14:4) 和其它经文中的分裂也一样. 殿中的幔子裂为两半 (如马太福音 27:51; 马可福音 15:38所说的) 具有同样的含义. 那时, 磐石崩裂 (马太福音 27:51) 也代表对信的一切事物的驱散; 因为 “磐石” 表示在信方面的主, 因而表示从主所领受的信 (85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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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