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你吩咐亞倫 和他子孫說:要遠離以色列人 所分別為聖 、歸給我的聖 物,免得褻瀆我的聖 名。我是耶和華 。
3
你要對他們說 :你們世世代代 的後裔,凡身上有污穢 、親近以色列人 所分別為聖 、歸耶和華聖 物的,那人 必在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 。
4
亞倫的 後裔,凡長大痲瘋的,或是有漏症的,不可吃聖 物,直等他潔淨了。無論誰摸那因死屍不潔淨的物(物或作:人 ),或是遺精的人 ,
5
或是摸甚麼使他不潔 淨的爬物,或是摸那使他不潔 淨的人 (不拘那人 有甚麼不潔 淨),
6
摸了這些人、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若不用水洗 身,就不可吃聖 物。
7
日落的時候,他就潔淨了,然後 可以吃聖 物,因為這是他的食物。
8
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 的,他不可吃 ,因此污穢自己。我是耶和華 。
9
所以他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輕忽了,因此擔罪而死 。我是叫他們成聖 的耶和華 。
10
凡外人不可吃聖 物;寄居在祭司 家的,或是雇工人 ,都不可吃聖 物;
11
倘若祭司 買人,是他的錢 買的,那人就可以吃 聖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
13
但祭司 的女兒 若是寡婦,或是被休的,沒有孩子,又歸回父家,與他青年一樣,就可以吃 他父親 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
14
若有人 誤吃了聖 物,要照聖 物的原數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 。
16
免得他們在吃聖 物上自取罪孽,因為我是叫他們成聖 的耶和華 。
18
你曉諭亞倫 和他子孫,並以色列 眾人說 :以色列 家中的人 ,或在以色列 中寄居的,凡獻供物,無論是所許的願,是甘心獻的,就是獻給耶和華 作燔祭的,
19
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 獻上,如此方蒙悅納。
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悅納。
21
凡從牛群 或是羊群 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 ,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獻的,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
22
瞎眼的、折傷的、殘廢的、有瘤子的、長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 ,也不可在壇 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
23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若肢體有餘的,或是缺少的,只可作甘心祭獻上;用以還願,卻不蒙悅納。
24
腎子損傷的,或是壓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騸了的,不可獻給耶和華 ,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
25
這類的物,你們從外人的手 ,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神 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不蒙悅納。
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 ,七天 當跟著母;從第八天 以後,可以當供物蒙悅納,作為耶和華的 火祭。
28
無論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